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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想請問有關再入國的問題
目前持有工作簽證,期限到今年8月
去年10月從公司離職回台灣,同時也有去區役所辦理住址轉出,在機場也有申請再入國
下個月台灣公司打算派我至日本出差
預計停留至簽證到期前(約3個月)
想請問
1.以我現在的條件,是可以持工作簽證入境日本?
2.因為是持有工作簽證,是否確認住所後14天內需要辦理住址轉入,但因為是出差性質,
沒有在日本領薪水,如果辦理轉入,是否就有國民年金及健康保險的問題?可以不要辦理
住所轉入嗎?
以上 麻煩各位有經驗的前輩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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