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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再佔版面補充一下: 簡單說來,現在食藥署在新聞稿中直接認定超量藥品即為禁藥,因此可依藥事法第 22條規定處以同法第82條的罰則。 食藥署新聞稿:http://ppt.cc/OCXM 另一個問題就是:禁藥的定義是以藥物的數量而定?食藥署能夠片面認定超量藥品即為 禁藥? 不過有關旅客或船舶、航空器服務人員攜帶過量藥物進口,其處罰認定疑義, 已業經法務部84/09/05法檢第21108號函釋在案,認定旅客攜帶藥物非禁藥且 縱係自用數量超過亦非犯罪,而食藥署現今又公告超量即為禁藥,似乎公然 違反函釋及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的但書規定。 http://law-out.mof.gov.tw/NewsContent.aspx?id=295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政司84.10.03之公告訊息) 食藥署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外乎是國民健康(實際上應該是有藥商該該叫說台灣人 都去日本、美國買藥,都不買台灣藥商進口代理的昂貴或授權台灣製造的功效少 少藥品),國人用藥觀念是要倡導,有違法販售部分應該要加強取締,但這都不 是限制人民攜帶入境數量的理由,現在主管機關顯然將攜入藥品及違法販售連接 一起,係為行政法上的不當連結,此限制措施不僅違法行政程序法之規範,甚至 也嚴重限制人民自由,我個人認為不應該等閒視之。 就此議題最後一PO,以上供大家參考。 -- Eva‧柳丁的愛分享:http://evakang.pixnet.net/blog 輕鬆日本一覽遊FB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Rilakjap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09.1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Japan_Travel/M.1402242998.A.A94.html
Qweilun:看開了 這個爛政府本來就以劫貧濟富為樂 06/09 00:20
michaelgodtw:看開什麼?選舉一到我全部投綠色的!亂搞 06/09 00:22
wattlin:呵呵 我等兩邊回信 我再放上來 06/09 00:27
kaitouGamer:這輩子從沒投過藍 未來也不會 06/09 00:33
n3688:臺灣旅日人數一直成長...臺灣旅客也都喜歡買藥回來 06/09 00:45
n3688:對臺灣藥商的負面影響越來越大,所以就........ 06/09 00:47
Gunslinger:日幣標價當台幣賣才是旅遊者喜愛順道帶成藥的原因吧 06/09 00:53
lovelock110:眼藥水價差三倍,不買嗎。哈哈 06/09 07:48
rugalex:唉 雖然可以理解政府是要抵制跑單幫的人 06/09 11:11
rugalex:但是這做法真的不聰明 06/09 11:11
sallyhw:等w大的回音...我也覺得這政府很扯...可惜這新聞沒鬧大 06/09 13:30
princess0112:亂七八糟 06/09 13:47
loki1789:推 06/09 14:42
pipicaca:違反比例原則嘛!!要宣導也不是這樣用法律的! 06/09 15:14
denny213:雖然是可當成很好推拖代買的理由,但這做法真的笨。 06/09 16:19
※ 編輯: trioflank (210.69.124.29), 06/09/2014 18:13:04
carava:推日幣當台幣賣,我連德製壓力鍋都去日本買,還是便宜一半 06/09 19:21
carava:台灣代理商真的很OX賺很大 06/09 19:22
eyelace:台灣人最愛賺台灣人的錢 06/09 21:22
Gunslinger:難怪廉航時不時被打壓...自帶門檻低了許多 06/09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