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6932000 (HILO-TES)
看板Japandrama
標題Re: [心得] Jin-仁-紀行 其之五 (雷)
時間Sun May 8 04:23:13 2011
說到拷問之類的
把你打的不成人形然後要你"招"~
就劇中的表現來說基本上毫無意義啊~
基本上不論罪犯想說什麼你都認定罪犯有罪了,
那罪犯有沒有親口說出"對!就是我!"有意義嗎?
承認=>直接被拖去行刑
不承認=>飽受酷刑直到認罪或是死亡,當然也是有可能翻案的,不過機會嘛..
那這樣的話直接拖出去砍了不是比較省時省力?何必還要請人在那邊鞭來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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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7.196.67
推 n16482003:大概是交差比真相還重要吧 05/08 06:52
推 Jmilkshake:法律上要審判要講求證據 嫌犯自白可以當絕對證據 05/08 08:50
→ Jmilkshake:可以省去搜查人證和物證的時間和人力 05/08 08:51
推 gametv:現在就是怕冤枉,除了禁刑求也不能把自白當作唯一證據 05/08 09:33
推 wensday:古代就是這樣吧!所以我看到他進監獄那些只想著,那死了就算 05/08 17:38
→ wensday:了,什麼爛時代 05/08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