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sky555:你應該去查詢日本制度不是台灣制度吧 12/31 16:10
→ gunfighter:日本制度我只找到檢察官取得資格方式 沒找到放棄的資料 12/31 16:11
推 EasternAsh:日本大概是放棄後幾年後還可以回鍋吧 我猜的 12/31 16:22
推 cofc:這點我也想知道!!! 12/31 16:58
推 vergilmir:看到這個話題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司法研習七人組 律師考>轉 12/31 17:04
→ vergilmir:職 1.律師 2.檢察官 3.法官 12/31 17:04
→ mgjmf:不是八人嗎... 12/31 20:08
→ luckyls:台灣制度檢察官可以有律師執照也可以沒有,不過應該很少 01/01 04:41
→ luckyls:有沒律師執照的檢察官吧。只是公務員不能兼職,所以即使 01/01 04:41
→ luckyls:有律師執照也不能另外接案執業 01/01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