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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之前就有別的板友發文問過了, 只是推文有人給了下面這個網址後討論就不了了之 http://law.e-gov.go.jp/htmldata/H16/H16HO121.html 為了避免有人不懂日文而讓同一問題一再回鍋, 這邊就稍微翻譯一下該法條的大綱~~! 簡單說就是法院會接觸到的案子實在太五花八門, 若法官跟檢察官的見識不夠廣闊的話恐影響判決正當性, 所以日本法律規定這兩項職業的人在有必要時可以轉任律師。 原則上律師從業期間不得超過兩年, 但有特殊原因的話最多可以再延長1年。 so 回到劇情, 羽生雖然對外宣稱自己轉職來當律師了, 但我猜他大概從頭到尾都沒有放棄檢察官資格, 只是利用上述法律向法院申請繼續回律師界實習, 再自己出資找個人頭開事務所雇用自己而已~ 所以當貴和案被發回更審後,法院就把兩位當事者給緊急召回了吧...!? ※ 引述《gunfighter (苗栗洨五狼)》之銘言: : (微雷) : 第二季最後一個官司,羽生晴樹(微笑王子)暫時放棄律師資格回去當檢察官 : 這是怎麼一回事? : 檢察官資格一旦放棄應該不是說恢復就恢復的吧 : 就算之前放棄是假的,依台灣制度檢察官也不能兼任律師呀 : 看不懂這是怎麼回事? : 請幫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30.56 ※ 編輯: b0339576 來自: 1.174.30.56 (12/31 16:48) ※ 編輯: b0339576 來自: 1.174.87.214 (12/31 17:02) ※ 編輯: b0339576 來自: 1.174.87.214 (12/31 17:03)
gunfighter:了解 謝謝回答 12/31 18:35
lampardoRio:法官本來就應該先當律師或檢察官..才不會很簡單的就 12/31 20:17
lampardoRio:被一造唬了 12/31 20:17
rommel1:被告律師可以申請迴避吧? 律師兼檢察官 武器不對等 12/31 20:38
zoea:感謝解答 12/31 21:48
TokyoHard:這是我貼的 因為日文沒有很好不敢擅自翻譯法條 01/01 00:19
TokyoHard:不過這應該不是規定檢事跟判事補"必須"要有 而應該是在 01/01 00:19
TokyoHard:有需要及當事者同意下可轉律師工作 期限如上述 01/01 00:21
TokyoHard:還有超過十年檢事經驗(像醍醐)則不適用這種轉任 01/01 00:22
我原本是以職前訓練的方向去理解這個法條的... 現在看來是只要你從事檢察官尚未滿10年, 又有辦法說服上層讓你轉任的話, 就可以在這10年間隨時留職停薪變律師嗎? ※ 編輯: b0339576 來自: 1.174.87.214 (01/01 02:07)
TokyoHard:基本上是這樣 但其實醍醐不幹也是可以直接轉律師 01/01 11:43
TokyoHard:但他不能說回來就回來. 01/01 11:44
TokyoHard:檢察官法官跟律師在日本是同一資格及修習 只是國家又 01/01 11:45
TokyoHard:從裡面再篩選出來任官 以前直接選擇律師的應該比較多 01/01 11:46
TokyoHard:現在公務員比較夯 也許情況有改變? 01/01 11:46
我有點好奇那個兩年限制是合計制還是分開計XD 像本田jane這次跟著羽生出來當了3個月的律師, 那她之後又想留職停薪轉任時,那個期限是重新計算,還是只是剩下1年9個月?? ※ 編輯: b0339576 來自: 1.174.85.125 (01/01 15:30)
TokyoHard:這個我也不清楚 實務上運作是否會這樣多次也是有問號 01/01 15:42
TokyoHard:但在戲中羽生的確已經比本田多一次 01/01 15:43
感謝解惑!已經將原文寫錯的地方做了更改 ※ 編輯: b0339576 來自: 1.174.85.125 (01/01 15:52)
vivi33:請問檢察官、法官、律師在日本是同一資格及修習的話,那實 01/02 05:14
vivi33:際上以社會地位高低來論的話排序是如何呢?謝謝! 01/02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