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unfighter:了解 謝謝回答 12/31 18:35
推 lampardoRio:法官本來就應該先當律師或檢察官..才不會很簡單的就 12/31 20:17
→ lampardoRio:被一造唬了 12/31 20:17
推 rommel1:被告律師可以申請迴避吧? 律師兼檢察官 武器不對等 12/31 20:38
→ zoea:感謝解答 12/31 21:48
推 TokyoHard:這是我貼的 因為日文沒有很好不敢擅自翻譯法條 01/01 00:19
→ TokyoHard:不過這應該不是規定檢事跟判事補"必須"要有 而應該是在 01/01 00:19
→ TokyoHard:有需要及當事者同意下可轉律師工作 期限如上述 01/01 00:21
→ TokyoHard:還有超過十年檢事經驗(像醍醐)則不適用這種轉任 01/01 00:22
我原本是以職前訓練的方向去理解這個法條的...
現在看來是只要你從事檢察官尚未滿10年,
又有辦法說服上層讓你轉任的話,
就可以在這10年間隨時留職停薪變律師嗎?
※ 編輯: b0339576 來自: 1.174.87.214 (01/01 02:07)
推 TokyoHard:基本上是這樣 但其實醍醐不幹也是可以直接轉律師 01/01 11:43
→ TokyoHard:但他不能說回來就回來. 01/01 11:44
→ TokyoHard:檢察官法官跟律師在日本是同一資格及修習 只是國家又 01/01 11:45
→ TokyoHard:從裡面再篩選出來任官 以前直接選擇律師的應該比較多 01/01 11:46
→ TokyoHard:現在公務員比較夯 也許情況有改變? 01/01 11:46
我有點好奇那個兩年限制是合計制還是分開計XD
像本田jane這次跟著羽生出來當了3個月的律師,
那她之後又想留職停薪轉任時,那個期限是重新計算,還是只是剩下1年9個月??
※ 編輯: b0339576 來自: 1.174.85.125 (01/01 15:30)
推 TokyoHard:這個我也不清楚 實務上運作是否會這樣多次也是有問號 01/01 15:42
→ TokyoHard:但在戲中羽生的確已經比本田多一次 01/01 15:43
感謝解惑!已經將原文寫錯的地方做了更改
※ 編輯: b0339576 來自: 1.174.85.125 (01/01 15:52)
推 vivi33:請問檢察官、法官、律師在日本是同一資格及修習的話,那實 01/02 05:14
→ vivi33:際上以社會地位高低來論的話排序是如何呢?謝謝! 01/02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