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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winsock 看板] 發信人: plutostar.bbs@bbs.mcu.edu.tw (花茶的悸動), 看板: winsock 標 題: 轉載]我沒有用 XP,我不要繳錢給微軟 發信站: 銘傳資訊站 (Fri May 10 23:59:02 2002) 轉信站: Ptt!news.ntu!news.mcu!mcubbs 昨天新聞媒體登載,法務部和台灣微軟簽約合法授權,陳部長很得意而愉快的說,從此法務 部上下一萬多員工,每人都可以合法使用 Windows XP.但我要問的是,法務部公務人員執行 公務為何非 Windows XP 不可.有什麼是 Windws 95,98 NT 做不到,而要動到 Windows XP 的. 陳部長又是否考慮過,Windows XP 不只授權貴,相對而來還有 Office XP 更貴.而誰都知道 XP 對電腦硬體配備要求的嚴苛,當你准許員工無限制用 XP 後,畢將面對一波又一波的硬體升 級採購,以微軟兩年版本一換,可想見 XP,XXP,XXXP 都將出現,無止盡的追求,你們到底要被 X 幾次.而那些錢, 請問是由你們薪水中扣,還是由我們稅金中出. 如果只是貴部一部如此,算了,我們忍一忍,誰教貴部是明星部會咧.但據立法委員粗算,如果 都要這麼下去,一年我們要付給微軟三百億權利金,三百億耶,台灣人口兩千萬,等於政府每年 替每個國民向微軟交一千五百元的權利金. 我請問,我,我 爸,我媽,都沒在用 XP, 我家為何每年要交四千五百元給微軟? 所以請全面檢討公務機關電腦等資訊設備使用的必要性,尊重智慧財產權是對的,政府更要 積極查緝盜版,但這跟你們騷包還要合法化,最後要全民買單,是兩碼子事.你們這種對電腦 軟硬體使用毫無管制, 每年漏出去的錢, 可以在台灣成立自己的作業系統公司了. 我們反對對電腦軟體使用的干預,每個人都有使用自己喜歡軟體的權利,但先決條件是你要 負得起價錢.如果公務機關要用微軟導致那麼大權利金的流失的話,很抱歉,我覺得應該強迫 公務人員使用免費的自由軟體處理公務,因為那權利金是我們出的,我們一家都沒用 Windows XP. 最後,請陳部長不要和微軟簽訂三百億 XP 賠款條約還那麼高興,你們查緝盜版和濫用國家 資源是兩回事. 附加; 作業系統不是只有Windows,還有Linux諸多平台,當決定使用Windows時,是否有公開合法招 標? 再Linux系統作業下,又多是免費軟體,政府機關大於十萬元以上的採購案,若沒有公開招標, 是否有圖利廠商的嫌疑? Linux中,免費的Office軟體,如Start Office, Open Office 等,若是因為公文處理需 Office軟體,選擇Windows,而必須購買Office,是否有綁標的嫌疑?? 不能因為公務員多習慣使用Windows,就不依法行事吧!! 這些問題,請大家將這封信傳下去,等法務部有解釋,才停止吧!! -- 希望每次的相遇,都是美麗的悸動 -- ※ Origin: 銘傳大學 築夢別境 <bbs.mcu.edu.tw> ◆ From: 61-223-37-71.HINET-IP.hinet.n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3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