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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是我剛剛在組務看到的文章 這是截取自台灣網路學術(TANet)規範的規定 主要應該是商業營利問題 以下是這規範的延續 十、連線單位應要求其使用者尊重智慧財產權,並不得為下列可能涉及侵害網路智慧財產 權之行為: (一)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二)下載或重製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三)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公開於網路上。 (四)任意轉載電子佈告欄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 (五)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爭議之行為。 十一、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各級管理單位得限制或暫時中斷連線單位或使用者與台灣學 術網路之連線: (一)違反相關法令或本規範之情事者。 (二)涉及國家安全者。 (三)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者。 (四)為阻斷不當或不法行為存續或擴散者。 (五)更新、遷移網路設備,測試、維護或檢查網路及相關系統者。 (六)不明原因非中斷不足以排除網路障礙者。 十二、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者違反本規範之行為,依所屬單位規定處理。 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者利用職務違反本規範者應依相關規定予以處分。 前二項違規行為如涉及不法情事者,除須受到行政處分外,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目前有施行上的難度,雖然商業營利目前來說是有規範的 但是一般來講是採取較被動的處理方式 畢竟要動大刀 影響甚鉅 而且並沒有客觀規定, 像是部落格業者本身在連結過去時所設置的廣告,算不算商業營利。 因為並不是部落客本身所提供的廣告,而是業者本身利益需要的廣告等 這方面都有很大的爭議,所以目前依照現況,我會跟三位板主討論一下問題 在回報組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35.52
mico409:那以後Lin的高光怎麼follow Q__Q 01/27 00:57
iswearxxx:只要是Youtube的影片 應該就可以貼 01/27 01:00
snowwof:可是水管也是有廣告 01/27 01:03
mico409:Youtube的廣告才兇勒 就是靠廣告來賺的啊~ 01/27 01:04
tsukirit:我覺得這太扯 乾脆禁止叫人google了,最大網路廣告商 01/27 01:10
mico409:改用低調碼 這樣會有爭議嗎~~~ 01/27 01:11
iswearxxx:可是上一篇說Youtube可以(?) 01/27 01:13
mico409:樓上那個是版權沒問題的 但是版權有問題的 就不能隨便po~ 01/27 01:15
snowwof:如果範圍那麼廣.....那網路使用自由有點開倒車了 01/27 01:15
mico409:像Lin的高光剪輯 本身影片的來源 是否有官方授權 01/27 01:16
mico409:這就是個問題啦~ 01/27 01:16
snowwof:(四)任意轉載電子佈告欄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 這個 01/27 01:18
snowwof:不就打死一堆外絮和陸聞及台媒文 01/27 01:19
iswearxxx:上面說水管有官方把關所以沒關係 01/27 01:19
mico409:這個搞到後來一定是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01/27 01:22
VieriKing:我覺得,這跟本應該組長群先想出合理的辦法,不是丟給底 01/27 02:24
VieriKing:下的版主自己弄到死,非常不負責任 01/27 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