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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定: ║ 過短文:字數未滿30字,討論文未滿150字。 ║ ║ 異種星球文:含注音、火星文,這裡不是外太空謝謝。(諧音借意不在此限)║ ║ 其它球員、球隊:無關Lin所屬球員與球隊之文章。 ║ ║ 無意義文:內容貧瘠且無討論必要之文章。(ex:林好帥喔...) ║ ║ 鬼打牆:同一種論點一貼再貼,包含刪了又貼(含被刪)。 ║ ║ 戰文:顧名思義就是容易挑起戰端(ex政治、國籍、民族、觀點等) ║ ║ 族繁不及備載。 ║ ║ 部落格廣告文:部落格內含有廣告、拍賣、好康等訊息。 ║ ║ 文章分類錯誤:標題分類,或擅改標題。 ║ ║ 腦補台媒文:如題,腦補,如林書豪是XX人等。 ║ ║ ║ ║ BB-Love文:文章含BL者。 ║ ║ 簽名檔:含不雅連結或文字、廣告、攻擊、政治、盜用等。 ║ ║ 洗板:文章一日多發造成板面洗板且內容虛而不實純屬預測、推估之文章 ║ ║ 買賣文:每ID每周一則,相同商品只能PO一次請勿手動置底。 ║ ║ 由於賽季結束,暫時有條件開放買賣文 ║ ║ (只開放有關於林書豪原版商品) ║ ║ 但需以NBA原版或是品牌為主,若侵犯肖像權(林書豪) ║ ║ 或是刻意引導使用者購買任何非原版商品,文章劣退水桶半年。 ║ ║ 雙方買賣行為若有爭議抑或出貨問題,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 ║ 若有任何問題,請自行處理,板主群與看板不需要概括承受。 ║ ║ 若因買賣爭議以站內信通知板組群,板組群並無責任給予回應。 ║ ║ 請體諒這裡非交易專板,新賽季開始會發公告重新禁止買賣文。 ║ ║ 以上情形適用於一般情況,若是惡意詐欺,原文劣退水桶十年。 ║ ║ 另有特殊情形,一切以當下公告文為主,請板友交易時小心。 ║ 請注意,這一系列文禁止在下頭哈啦聊天搶頭香蓋歪樓,觸犯的人一律 水桶一天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204.39.98
KenRock:大叔,你要不要先幫我把CP的Interview先刪掉。 05/13 23:41
KenRock:被鎖了 LOL,謝謝 05/13 23:41
iswearxxx:都沒有人要討論隊友文和教練文的問題嗎?@@ 05/14 03:58
iswearxxx:例如有的文章內容完全沒有提到林 但有人認為會影響到林 05/14 04:04
iswearxxx: 能不能PO這類文章之前好像有爭執過 05/14 04:06
verna312:同樓上 上次說CP球權會關係到LIN所以他專訪要放 但其實 05/14 10:10
verna312:鬍子的影響更多吧XDD 就每次PO隊友文都忘了加註 為何跟林 05/14 10:11
verna312:的相關性 我通常只看到介紹隊友@@ 有點傻眼 想說跟林何關 05/14 10:11
verna312:不過我能理解大家想在LIN版用LIN迷角度去討論的思維 05/14 10:12
verna312:畢竟是自己地盤聊起來比較有共鳴 05/14 10:12
nancyh:那要PO的話 是否可以在正文內附上短評或心得 解釋為何覺得 05/14 10:18
nancyh:和Lin相關要放Lin版 05/14 10:19
nancyh:希望若完全沒有提到Lin卻要PO在Lin版的文 一定要嚴格要求加 05/14 10:21
nancyh:註解 避免無限擴大範圍 05/14 10:21
nancyh:單純發文指名道姓板友的文章(非當下推文或回文闡述自己籃球 05/14 15:04
nancyh:相關的正/反觀點情形)是否應謹慎為之或訂立規定限制 以免 05/14 15:05
nancyh:有違反現行版規 禁止戰文(戰“觀點”) 之嫌 甚或讓被提出 05/14 15:06
nancyh:的板友有不被尊重、驚恐之感! 05/14 15:07
nancyh:(這是近來看到在Lin版 不是討論“Lin” 而是在討論“Lin迷 05/14 15:10
nancyh:” 所想到的問題) 05/14 15:10
admorert:非常同意na大說的,直接點名ID的文章實在應該謹慎為之 05/14 15:11
dalepp:如果真的要PO隊友或球隊文章,而內文又與林無直接相關的話 05/14 15:12
fireunicorn:那就在隊版PO就好啦~XDD 05/14 15:13
dalepp:可能要麻煩原PO多提供一段該篇與林的關聯及影響性延伸思考 05/14 15:13
fireunicorn:就好像NBA版的文章PO去火箭版~ 05/14 15:13
dalepp:不然主文推文都在討論非林,會讓該文章顯得有些尷尬 05/14 15:13
fireunicorn:火箭也是NBA一隊阿~ 05/14 15:14
nancyh:我只是想到有正反不同觀點可用當下推文或回文的方式 若是 05/14 15:14
dalepp:我並不主張PO,只是建議真的很想PO的話可以多做些延伸討論 05/14 15:15
nancyh:對某些不同意見的版友實在看不慣 也有站內信 更嚴重的有檢 05/14 15:15
fireunicorn:於是乎~火箭版的文章要用NBA管理 未來來思考嗎? 05/14 15:16
nancyh:舉區可用 單獨發一篇把版友指名道姓拉出來做討論 這種情形 05/14 15:16
fireunicorn:那火箭放棄掉算了...又不賺錢...LAL還比較吃香~ 05/14 15:16
nancyh:若沒有限制 很怕將來會有公審版友的情形發生QQ (其實是希望 05/14 15:17
nancyh:Lin版能有更多元不同的意見) 05/14 15:17
fireunicorn:我可以把火箭隊改成Lin NBA改成火箭隊~就是現在gh想的 05/14 15:18
fireunicorn:這樣不合理阿... 05/14 15:19
fireunicorn:糟糕...PO錯篇...XDD 05/14 15:19
admorert:針對na大所說,我覺得有一種現象更是不可取,不但不直接 05/14 15:19
admorert:與不同意見者當下以推文或回文"直接"溝通,反而是移置他 05/14 15:20
admorert:處(ex:置底閒聊,他篇文章) 和一群自己意見相同的人在那 05/14 15:21
admorert:邊說什麼"那個某某人是在叫啥" "那個某某言論真是xxx" 05/14 15:22
admorert:為何不直接對談減少誤會呢? 05/14 15:22
dalepp:另點名這檔事,應該慎而為之,都在同一版,置底大家都看 05/14 15:22
dalepp:的見,不去爭執是給彼此一個空間而不是該方有權評價 05/14 15:23
forttryon:既然置底大家都看得見 點名的殺傷力不是跟PO文一樣嗎? 05/14 16:04
forttryon:如果要謹慎看待一件事,敬請全版一視同仁,而是不是把 05/14 16:05
forttryon:置底閒聊當做類似避稅的角落 05/14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