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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上一篇。 因為是「心」路歷程,所以只是想寫心路「歷程」, 因為想說的東西大概都已經在頭腦裡, 只是順序沒確定,內容有點鬆散請多包涵, 但重點FatBearInn大的推文講對了。 經文的解釋空間, 其實並沒有像歸正神學講得那麼窄。 只要是持守基要真理的教會, 就是屬神的教會, 至於其他的諸如經文內容、 乃至到社會議題都可以再討論。 隨便舉例好了,從我信主以來就知道戰翻天的「方言」, 歸正派的標準統一解釋答案如下: http://www.ptt.cc/bbs/JesusLove/M.1412671349.A.7F7.html 也就是按照語言學的分類,將方言歸類於地方語言, 其他那些亂七八糟沒有規則發音是沒意義的。 但就像我上篇文章所說的, 合理的推論並不一定符合事實, 即使是現在,檯面上這些聽得到名聲的歸正牧師, 劉曉亭、康來昌、唐崇榮...有批判,有提醒, 但從來都沒有否認還有其他方言的可能性。[1] 前面幾篇有在討論讚美之泉, 說真的這個吐槽點實在太多了( ̄  ̄") 不要說基督徒了, 大部分的人都很討厭, 把宗教經過商業包裝後,當流行商品來販賣。 先撇開上面的問題, 還有一部分的人, 是對靈恩派的「敬拜方式」和「音樂性」不認同。 如果是這點, 我現在覺得,這些都是次要的問題。 《納尼亞傳奇》作者 C.S.路易斯(1898-1963)說: 「我非常不喜歡他們的詩歌,在我看來這是五等的歌詞、六等的音樂。」[2] 搞不好在路易斯年代被批評的那些詩歌,就是現在傳統教會在唱的。 下面這個網站的回答,34個大家都在問,卻都難以回答的信仰疑惑: http://www.luke54.org/view/9/3072.html#23 每個問題都回答得非常準確,一整個歸正到不行, 多看幾篇後,才發現這個網站是召會寫的。 我是不曉得,早期傳統教會跟李常受之間有什麼恩怨, 也不知道,恢復本聖經是不是真的就翻得比較好(或比較爛), 但我知道,目前台灣的教會都還在用清朝的合和本。 召會近年來很常和其他教會互動, 這次的死海古卷展覽, 也有其他教會的基督徒協辦, 我個人覺得這次的展覽, 對台灣基督徒而言應該是意義重大, 死海古卷讓最早的舊約聖經抄本, 一口氣從西元九世紀回推到西元前三世紀, 台灣教會是該思考, 是否要繼續拿清朝的書教民國一○四年的基督徒了。 (像新譯本就挺不錯的,是用原文直接翻譯。) 唉。反正都寫到這地步,就繼續寫下去好了。 有時候覺得基督教很像吃蛋糕, 但你必須要整塊蛋糕全都吃掉才叫做「吃蛋糕」。 有些人討厭上面的草莓、櫻桃,所以會拿掉, 有些女生怕油,會把奶油刮掉, 有些沒辦法吃全部,只能吃半塊, 而這些人通通都不算是「吃蛋糕」。 同性議題也是。 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 台灣教會界有任何一個可以讓我接受的有力說服, 或者是對同性議題有深度的研究論述。 「啊就聖經有寫同性戀是罪啊!」 這種教會制式標準答案, 你知道、我知道、同性戀也知道, 但是對於如何解決問題根本沒有幫助。 身為基督徒, 我覺得我好像只有一個答案能說, 就是反對同性戀, 但我會用一生認真去思考, 確認這個答案是否為真。 隨便想都有問題嘛! 請問異性戀「傾向」是罪嗎? 答案是不一定。 聖經是先看身分、看場合、看對象, 最後才決定有沒有罪的。 那麼同性戀「傾向」是罪嗎? 我個人是認為,聖經沒說。
BibleRecorder: 救援投手又是我   10/26 23:00
一般教會大多同意,早夭的嬰兒上天堂, 如果同性戀傾向是罪的話, 那麼剛出生就有同性戀傾向的嬰兒是... 上天堂?還是下地獄? 另外,聖經中最大的罪, 從來不是什麼戀,而是悖逆神, 真的要反,應該要從最大的罪開始悔改才對, 憲法允許拜偶像,怎麼不去想辦法修憲呢? 目前我個人認為,論述紮實有理的是多元成家懶人包: http://billy3321.github.io/tapcpr/christian.html 而將基督徒可能的選項做排列組合的是下面的網站: http://goo.gl/en6iDz ...分上中下好了。 -- [1]註 劉曉亭 靈恩到底怎麼回事兒…(批評靈恩亂象) https://www.facebook.com/agapecareministry/posts/540051549396564 康來昌(避開爭議,然後去強調聖經中聖靈的主要工作) 聖靈與方言(上)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1&msgno=643 聖靈與方言(下)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1&msgno=644 唐崇榮 同意有第三種奧秘的方言,但批靈恩派沒按聖經限制的規則說方言。林前14:27-28 希伯來書 問題解答 http://members.iinet.net.au/~pcccsb/CellGroup/Emmanuel/Hebrews/1b-1.html [2]註 何必上教會? Church: Why Bother? http://www.campus.org.tw/public/book-series/a600.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13.196 ※ 編輯: jacklin2002 (111.240.113.196), 10/26/2014 23:54:46
timer000: 恩...那個召會的網站寫得滿好的 10/27 00:47
timer000: 另外~關於聖經提到同性戀的部分 10/27 00:47
timer000: 我曾經花時間去找了些資料 10/27 00:47
timer000: 甚至去找希臘文原文來看 10/27 00:47
timer000: 我想聖經上確實寫得清楚,同性戀的性行為是罪 10/27 00:48
timer000: 西元500年前的早期教父也曾對同性戀議題討論 10/27 00:48
timer000: 都有提到,同性戀性行為是罪 10/27 00:50
timer000: 有許多人想去凹聖經的翻譯問題 10/27 00:51
timer000: 但是就我去找希臘文來看的結果, 10/27 00:51
timer000: 我想這實在沒什麼好凹的~ 10/27 00:51
timer000: 但是對待同志的態度~我覺得就有很多的討論空間 10/27 00:52
timer000: 作到"不歧視",對我們而言,我覺得依然是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10/27 00:54
timer000: 召會早期是認定除了自己以外, 10/27 01:00
timer000: 其他基督徒不是基督徒,才會有後來的問題吧 10/27 01:00
timer000: 不過這我比較沒研究了~ 10/27 01:00
GoodElephant: 聖經說的方言今天才跟神學院的朋友討論到 他說基 10/27 01:04
GoodElephant: 本上要考原文的翻譯就是"多國的語言" 換言之真的是 10/27 01:04
GoodElephant: local language 10/27 01:04
GoodElephant: 另外同意T大說的 依據聖經同性戀性行為是罪沒錯 10/27 01:05
GoodElephant: local language 方言 地方的語言 是有人聽的懂的 10/27 01:06
GoodElephant: 考究原文的翻議 少一個究 10/27 01:07
GoodElephant: 還有他還說其實美國現在歸正運動正在興起 台灣可 10/27 01:22
GoodElephant: 能要晚個5~10年以上才有可能 10/27 01:22
GoodElephant: 靈恩運動也是美國80年代的產物 台灣很多東西總是 10/27 01:24
GoodElephant: 晚人家一二十年....哀 10/27 01:24
GoodElephant: 以上這些也是我認同低 o'_'o 10/27 01:25
jacklin2002: 請參唐崇榮那篇 十六、聖經中所提的方言是怎麼樣的? 10/27 13:38
jacklin2002: 你說的都沒有錯,所以我當初才會推,但現在我心放比 10/27 13:39
jacklin2002: 較開了,我可以接受其他的可能。 10/27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