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00L (愚者)
看板JinYong
標題Re: [討教] 獨孤九劍可能乃楊過所創
時間Thu Oct 15 00:23:59 2009
※ 引述《ministar558 (Let it be)》之銘言:
: : 我說「您們」時,有說明是針對「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
: 這段你同意我,所以我沒曲解錯你的意思。
: : 您要懂一個根本的道理。
: : 您不能先「曲解」別人的話,然後說他這話沒有道理。
: : 為什麼我可以言之鑿鑿的講「曲解」?
: 我沒有曲解你的話,你上面也同意我說的。
: : 因為一開始我就予「您們」二字明確的定義。
: 我知道你一開始就予「您們」二字明確的定義。
: 我也說過很多次,就是因為覺得您的定義有瑕疵,
: 才有了後來的討論。
那我們就來看看有甚麼瑕疵。
: : 我們來回顧這一開始的講法(也就是推文中反覆提到的3027篇第一段):
: : =====================================
: : 您們的關係在於:
: : 要說楊過創九劍,必須要解釋通順那一段旁白。
: : 而您們都論楊過創九劍。
: : 目前為止,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對那一段旁白只提出一種「楊過復生」的解釋。
: : 我表示,我不知道您是怎麼解釋那一段原文的。
: : 您又說,這證明我不懂您的文章。
: : 那就奇怪了,
: : 您文章中沒寫的東西,人家不懂,這是天經地義的。
: : 您文章中沒寫的東西,人家不懂,這怎能證明人家不懂您的文章?
: : =====================================
: : 如果您的解讀有問題,我一段一段講解給您聽。
: : 第一段:
: : 您們都是論楊過創九劍者(立場),都必須解釋通順那一段旁白(面對現實)。
: : 第二段:
: : 但實際上來說,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只有提出過一種楊過復生」的解釋。
: : 第三段至末:
: : 我無法推測您會提出甚麼解釋。
: : 這不代表我看不懂您的文章。
: : 因為您文章中根本沒寫您會提出甚麼解釋,所以別人不知道是很正常的。
: 嗯 我不太懂你提出自己以上這一段文章
: 然後仔細解釋的意義是....是覺得我沒有解讀懂?
: 但這一段不是我回文中所討論的點
這是「您們」這說法的出處,也是您質疑的所在,怎麼不是討論點?
您不就質疑:「您們」這兩個字不該如何如何用。
這當然就是要針對我文中的「用法」來討論,怎麼能說不是這個點?
: : 就對應您舉美國黑人作例子。
: : 我可以對一個黑人講:
: : 1.「您們」都是美國公民,都有投票權。
: : 2.目前美國公民中,有一些人表態支持「福利政策A」。
: : 3.但是因為您文章中還沒表態,所以「我不知道您會支持哪一種福利政策」。
: : 您認為上面的說法哪裏有問題?
: : 這時,對方若跳出來質疑我:為何用「您們」?
: : 我們當然要就當初「您們」這詞的定義來審視啊。
: : a.我是說「您們有投票權的美國公民」。-------------(這是立場)
: : b.我不是說「您們都支持福利政策A」。-------------(這是想法)
: : 我既然「當初」就明確表達是前者的東西,
: : 怎能被別人擅自「扭曲」成後面的說法?
: : 那當然與事實不符。
: : 而辨別a.b.的差異,就是雙方爭論的核心議題,這怎能說是「玩文字遊戲」?
: 你舉這段美國黑人的例子來對應不適當。
: 你說:「您們」都是美國公民,都有投票權。
: 就像是你說的:「您們」都是論楊過創九劍者。
: 問題是,是否為美國公民是一個非常容易檢驗的既定事實。(查有無投票權)
: 但是,論楊過創九劍者彼此之間並不能被你簡單的歸類同一類,
: 他們無法客觀檢驗是不是同一類人,這不是個既定事實
: 所以我才說用「您們」指「論楊過創九劍者」,
: 不對。不完全對。有語病。有盲點。
: 因為... 這一群人都有論楊過創九劍,
^^^^^^^^^^^^^^^^^^^^^^^^
: 但所表述的論點、意見與思維是有許多差異的。
^^^^^^^^^^^^^^^^^^^^^^^^^^^^^^^^^^^^^^
: 你不能只抓住他們「有論楊過創九劍」這一個點,
: 就把他們統一用「您們」這個詞來稱。
對嘛。
您也承認了。
我說「您們」都是論楊過創九劍者。
是否是「美國公民」是一個非常容易檢驗的既定事實。
是否是「論楊過創九劍者」也是一個非常容易檢驗的既定事實。
有甚麼問題?
您也承認了嘛。
這一群人都有論楊過創九劍。
您的邏輯很奇怪。
就拿美國人那例子來說:
在「您們」有投票權的美國公民中,
有人表態支持福利政策A,
而您個人想支持甚麼方案,我就不知道了。
每個美國人有不同的支持政策,所以不能稱呼為在「您們」有投票權的美國公民中?
a.在論有投票權的美國公民時,我稱「您們」。
b.在論支持甚麼政策時,我有尊重「不同美國公民的差異性啊」!
我在講a.時稱您們,您跟我去扯b.幹嘛呢?
我有在講b.時把對方混淆定義在一起?
沒有啊!
您下面文章一直在強調說,您沒有污衊云云。
那您這裡是在質疑啥?
您質疑說他們所表述的論點、意見與思維是有許多差異的……
不該稱「您們」!
(再貼一次)
我在講a.時稱您們,您跟我去扯b.幹嘛呢?
我有在講b.時把對方混淆定義在一起?
沒有啊!
您批判「我沒有做的事情」,這不是污衊是甚麼?
討論到他們的想法(會有不同)時,也就是b.的地方,我是怎麼講的?
我說T文中沒講,我不知道。
我有把其他有講的人混在一起?
沒有嘛!
那您質疑這裡幹嘛?
質疑這個我沒說的話幹嘛?
下面重複鬼打牆,我就不回了。
若您還要我回應哪個段落,就煩請賜示吧。
: a.有論楊過創九劍,所表述的論點與意見是有許多差異的 ------(想法不同)
: b.不能用「您們」統稱所有「有論楊過創九劍」 ------(立場不同)
: 我的看法在上一篇我的回文中明確表達了
: 只好再貼一次:
: 必須先完整省視一個人所提出的論點、觀念、想法等等,
: 再決定他的立場怎樣。
: 所以F大你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的立場,
: 不考慮他們想法之間的差異,是比較籠統粗糙的討論。
: 再者,在一個議題的討論上,並不是只有正反兩方立場,
: 三方、四方、五方以上的立場是常態。
: 彼此間的論點與論證方式的差異不同,就算是立場不一樣。
: 所以tzar才會說:用「您們」來回應我個人,這個假設不對。
: : 這話不對。
: : 當初發表文章時,既然已經表達清楚。
: : 要辯證適妥與否,當然要就「當初」的情況來判定。
: 「當初」的情況有爭議(對你用您們一詞定義的爭議),
: 所以才提出來討論。
: 你又一直說要用「當初」的情況來判定,這....
: : 我當初就是說「您們有投票權的美國公民」。-------------(這是立場)
: : 我當初就不是說「您們都支持福利政策A」。-------------(這是想法)
: : 我明明講前者,就不能被扭曲成後者。
: : 講後者說法不適妥,干我甚麼事?
: 剛剛已經說了你拿這個例子來解釋我們的討論是不妥當的
: 兩個的情況不一樣
: 這邊你要一直解釋自己提出的新的美國黑人的例子就請繼續
: 即使你把美國黑人的例子解釋的非常透徹
: 也對我們原先討論的問題沒有幫助
: : 我前文躺在那邊,也完整貼過來了。
: : 哪來的爭議?
: : 這也不對。
: : 例子中的美國黑人是不願認同他是美國公民?還是不願認同福利政策A?
: : 顯然是不願認同後者。
: 繼續解釋這個例子吧....期待你把它解釋得盡善盡美XD
: : 同樣的道理。
: : 我說「您們」是針對「論楊過創九劍者」這個立場。
: 我也說了,
: 所以F大你用「您們」表達「所有論楊過創九劍者」的立場,
: 不考慮他們想法之間的差異,是比較籠統粗糙的討論。
: : 您也說了,他沒有反對!
: 這邊就是你沒有讀懂我說的話了。
: 我在我發的第一篇文中就已經解釋過....
: 要再貼過來一次嗎...
: 算了,我簡單再提一下。
: 我說的,他沒有反對,是說他沒有否認(他有論楊過創九劍。)
: 他反對的是,用(您們來回應他個人這個假設不對。)
: : 那我這樣說哪裏有問題?
: : 您和T是反對說不該用「您們」去把他歸類到「解讀為楊過復生」。
: : 問題是,從頭到尾沒有人這樣講啊。
: : 您們擅自扭曲我的文章,拿個我沒說的話來批判我,這是甚麼道理?
: : 為何不行?
: : 我不能對現實上有美國公民權的人通稱您們?
: 可以稱現實上有美國公民權的人通稱您們啊,
: 這是可以客觀驗證的事實(去查有無公民權)。
: 在你新舉的例子中,
: 我同意你可以把有美國公民權的人通稱您們。
: : 哪裏籠統粗糙?
: : 在是在相同處稱「您們」。
: : 我又沒有在不同處稱「您們」。
: : 在「您們」有投票權的美國公民中,
: : 有人表態支持福利政策A,
: : 而您個人想支持甚麼方案,我就不知道了。
: : 這說法有甚麼籠統粗糙?
: 嗯,你對這個新例子的論述又更完全了
: 對我們原先討論的問題沒有幫助
: 因為你類比兩件情況不相同的事 原因我已解釋如上
: : 那是您舉例失當。
: : 因為我用「您們」是針對「美國人的身份」。----------(立場)
: : 您又擅自扭曲成「認為自己享受到福利的美國人」。----(想法)
: 扭曲?
: 這邊才是您扭曲我的意思。
: 您的推文說:我對著一個美國人說,您們美國人的社會福利不是很好嗎?
: 只要他是美國人,這說法就沒問題。因社會福利是對全體非個體
: ^^^^^^^^^^^^^^
: 我想請問,您說這說法就沒問題,
: 指的是:我用「您們」是針對「美國人的身份」這種說法沒問題?
: 看一句話是可以這樣分開來看?
: 看一句話當然是完整前後的看,把這句話就當成一種說法來看。
: 而不是把這句話的前半段分出來當成一種說法吧....
: 我之前回文中所講,說你的這說法有問題,
: 就是把你的整句話"您們美國人的社會福利不是很好嗎?"當成一種說法
: 所以才說用您們美國人來問美國社會福利好不好太粗淺了
: 美國社會福利的複雜制度一定是要分階層與群組來看的
: : 是否與客觀事實不符?
: : 看舉證嘛!
: : 我就完整貼出來了啊。
: : 狀況一:
: : 當初我沒說清楚。
: : 後來我認為人家誤會我的意思,所以我「進一步」澄清。
: : 這叫做別人說法與我心中認為的事實不符
: : 現在的情形是狀況二:
: : 當初我有明確定義清楚。
: : 後來別人還擅自扭曲後批判。
: : 這叫做別人說法與事實不符。
: 你不是情況一,也不是情況二。
: 而是情況三:認為自己的定義是對的。
: 別人提出對這個定義的疑義,
: 可是你又堅持一定要就自己當初的定義來看。
: 不然的話,別人的看法就是與事實不符。
: : 不然是甚麼?
: : 寫的那麼明確的東西。
: : 我明明是說a.,卻被人執意當作b.來批判。
: : 事實上我就沒說b.啊,硬扣我帽子打。
: : 這不叫污衊叫甚麼?
: : 您沒有偷東西。
: : 我硬扣您偷東西的帽子。
: : 這不叫污衊叫甚麼?
: : 這算甚麼門檻低?
: 所以我說我跟F大所認知的污衊差很多
: 你認為這就算污衊....
: 您沒有偷東西。我硬扣您偷東西的帽子。這不叫污衊叫甚麼?
: ^^^^^^^^^^^^^^^^^^^^^^^^^^^^^^^^^^
: 這邊你舉了一個不適當類比的誇張化例子
: : 有甚麼疑慮?
: : 自己解釋成另一套說法,然後說那一套說法有疑慮!
: : 這是甚麼討論態度?
: : 那是前段中所謂的「狀況一」。
: : 那可以算是誤會。
: : 我就必須要補強。
: : 但本爭議情形是「狀況二」。
: : 我主張自己「一開始就如何如何……」
: : 那就算要補強,也是事後了。
: : 無益於論證「當初」。
: 我覺得你是「狀況三」,我上面有述
: : 依您擅自扭曲的意思來討論?
: : 您不覺得這要求太荒謬麼?
: 您認為我提出的看法是"擅自扭曲的意思"
: 所以覺得這些討論太荒謬?
: 所以我才說,那這樣要怎麼討論下去?
: : 上重複,此略。
: : ^^^^^^^^^^^^^^^^^^^^^^
: : 根本不是這一回事。
: : 根本不是狀況一。
: : 前文貼在第一段。
: : 我一開始就有區隔清楚了。
: : 您上述說法,擺明又是一個對事實的扭曲。
: 請不要一直說我對事實的扭曲,
: 我的回文也一開始就說明清楚了。
: : ^^^^^^^^^^^^^^^^^^^^^^^^^^^^^^^^^^^^^^^^
: : 是您去混淆。
: : 誰跟您玩文字遊戲?
: 我沒混淆,我在回文中就解釋了我對立場、想法兩者之間的關係了
: ^^^^^^^^^
: : 誰說他們想法沒差異了?
: : 誰啊?
: 我明明文中是寫:
: 再解釋說,喔,但是他們之間的想法是有差異的。
: ^^^^^^^^
: 所以你這兩句問的很不明所以
: 是你把 "有" 看成 "沒" 了.....
: : 沒有人說過的話,
: : 您拿來扣我帽子幹嘛?
: 你把 "有" 看成 "沒" 了.....
: 你看錯字了
: 所以我沒有拿你沒說過的話來扣你帽子
: : 然後呢,我表示被污衊,您還認為這樣認定門檻太低?
: 我個人認為很低
: : 在您推文中我一開始就澄清了:
: : → F00L:我可沒有加諸任何東西喔!我都說我怎麼知道您是如何了! 10/13 22:15
: : 我請您看3027篇第一段,您到底有沒有看?
: : 沒關係。
: : 您要指教,還是指教清楚的好。
: : 我也很好奇,您這位仁兄,
: : 是單純的搞不清楚狀況?
: : 還是刻意的對人污衊?
: 我沒有搞不清楚狀況。
: 也沒有污衊你。
: (如上所說,是你看錯字了,我沒有拿你沒說過的話來扣你帽子)
: : 根本不用啥「順著誰的邏輯講」。
: : 光您這句話,挑釁的意圖就很明顯。
: : 沒關係,就順著事實講話吧。
: 當初我在回文時,的確是要自己盡量順著你的邏輯講。
: 不然也不需要花時間解釋回文。
: 你主觀的認定這有挑釁的意圖,
: 那我清楚的回你一句:我沒有挑釁的意圖。
: 希望你請不要再自行揣測他人的意圖怎樣了
: 像這種無法明確論證的事,
: 寫出來不過是變成口舌之爭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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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1.162.170
推 NPLNT:無意介入兩位的紛爭 不過這討論串是不是強制停掉比較好XD 10/15 00:26
我一開始就表示,對方收回所謂對「們」的「指正」云云,我就算了。
開話題質疑的是誰?
是那個一直在挑紛爭,又說這紛爭無謂的人。
一言以蔽之,您說這話之前,是否該想想前因後果,您該講的對象是誰?
推 tzar:所以我被自動跳過了嗎?耶,萬歲 XD 10/15 00:27
不,我希望在情緒好的時候,先回應這一篇。
至於您那一篇,容我再斟酌。
推 KoorinoNaifu:這個討論串真的偏很大 看得很累...= = 10/15 00:27
推 spko:我看晚點我犧牲一下,發篇獨孤九劍戰文重啟戰火好了....XDDD 10/15 00:29
→ spko:看能不能把主題給拉回來,繼續戰邏輯也不知道要戰到何時 10/15 00:29
→ tzar:其實我覺得您自動跳過也沒關係,我各自表述完成了。 XD 10/15 00:35
您早就說不回了。
狼來了……
推 NPLNT:我指的是應該以版主權力強制停止討論串 我相信T大應該沒這權 10/15 00:36
→ NPLNT:力的 10/15 00:36
照理講應該是防禦方回完斷文。
但防禦方剛好是我自己,所以我就放任對方繼續回。
不想看的請跳過。
→ NPLNT:當然每個版的版風都不同 只是覺得很浪費版面而已XD 10/15 00:37
→ tzar:但N大其實我很想有人把他強制停掉啊 XD 10/15 00:37
每一篇、甚至幾乎每段有人評論這話題時,您都要回個兩句。
然後又一直說想停。
說的跟做的怎麼差異那麼大?
※ 編輯: F00L 來自: 115.81.162.170 (10/15 00:45)
→ NPLNT:我是覺得進入意氣之爭就可以停了 不需要等到單挑XD 10/15 00:46
→ tzar:上面這段真是一針見血,那我就真的不回應了,退場~ 10/15 00:46
→ NPLNT:像歷史版的做法那樣 10/15 00:47
→ NPLNT:不過T大您還是一直回阿= = 10/15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