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00L (愚者)
看板JinYong
標題Re: [討教] 獨孤九劍可能乃楊過所創
時間Thu Oct 15 01:39:59 2009
※ 引述《tzar (螞蟻)》之銘言:
: 您一直強調您沒有「假設」什麼。
: 我就藉著您的文章告訴您,您自己「不自覺」的假設
: 我的回應會很短,很重點
: 這跟金庸無關,一直吵大家都很反感,希望您也認同這點
我知道啊。
我早叫您把「指正」「您們」的說法收回去啦。
是您執意要質疑我到底的。
那我當然得被迫自清。
: : 當初您論楊過創九劍,而且回應在「旁白舉證」之下。
: : 後來您喊說沒看到這幾乎篇篇都有的舉證,所以修正了。(以此事定義事前事後)
: : 問題來了,這時您又指責我說:「事前」舉這一句旁白就好了,幹嘛講邏輯論證?
: : 於是我就回應這個「事前狀況」:
: : (事前)「您們」很多人同樣都是主張楊過託名創九劍,
: : 但其中「有人不因這句旁白修正」、「有人會因這句旁白修正」。
: : (事前)我怎麼知道您是前者還是後者?
: : 而您回應在旁白舉證之下,而且當時整個討論串幾乎篇篇有拿旁白來講。
: : (事前)我當然就當作您有看到這旁白。
: 您說:您「當然就當作」我有看到這旁白
: --> 您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我有看到這段旁白,因此,這就是您的假設。
我沒有否認這個假設啊。
事實上這問題還是出在您自己咧,還好意思拿這來指責人?
我文章中就說了,旁白如何如何說,
您回文章,回在我這舉證下面幾行,結果弄了半天,您一句您沒看到就打發了。
不看人家文章逕自亂回這種人,在網路上叫做甚麼?
您該知道吧?
我一直很大方的承認:我「當作」您有看清我的文章。
而且我「事後」也清楚知道,原來您之前是沒看清就回文。
: 事實上,我並沒有看到這段旁白,您的假設一開始做錯了(這是我一直告訴您的)
: 其實您只要早點提出關於這段旁白的質疑,您就不需要「當作」我有看到
: 但既然您已經做了錯誤的「假設」而依據此發了一大長篇的論述:
: 將「您們」歸類為「已經看到這段旁白的楊過論者」
: 但我很清楚,我是「沒有看到這段旁白的楊過論者」
: 所以我否定了您的假設,目的是為了不混淆討論的基礎。
您的論調真的很奇怪。
別人的文章寫的很清楚,您沒看到,最後呢,您倒過來怪別人不提醒您!?
: : 所以那時才沒反覆提旁白,而依據您議題設定講述邏輯之處來辯證。
: : 這裡顯示出您有兩個問題。
: : 1.我們是在講(事前)「您們」如何如何……所以我沒跟您強調講旁白。
: : 但上面推文中,您又指稱(事後)您已經更改立場了。
: : 您事後更改立場,與我們對事前的討論無關啊!
: : 您就是質疑我為何不在事前講旁白,那我當然就您事前的立場來論。
: 我不是「質疑」您為何不在事前講旁白
: 我是「嘆息」如果事前您有問我旁白之事,您就不需「假設」,我就不需「辯論」
嘆息應該是怪您自己。
應該是您跳出來向對方道歉。
怎麼反過來變成怪人家「當您有看文章的人」有問題?
: : 故知您有時間上的錯亂。
: : 2.誠如我3040篇整篇所述,正因為「同樣是論楊過託名創九劍者」,
: : 其中「有人不因這句旁白修正」、「有人會因這句旁白修正」。
: : 故「楊過託名」這句話在事前根本無法讓人判斷您會否因這句旁白修正。
: : 所以您以「我猜不到您會否因這句旁白修正」來論證我沒看懂「楊過託名」……
: : 是邏輯錯誤的說法。
: 注意:以下這段,是我所寫楊過創劍原文的思想,現在我已經自我推翻創劍說
: 我在創劍文章中使用「楊過託名」時,我的意思是
: 楊過創下九劍,但作者部分他造假為獨孤求敗
: 並不是楊過「自稱」為獨孤求敗後,再創下九劍
誰這樣說了?
幹嘛紮稻草人亂插?
從這個討論串開始,論楊過創九劍的人,都是說楊過「用獨孤求敗的名義」著作九劍。
有哪個人說楊過在九劍之外「自稱」叫做獨孤求敗了?
: 在這樣的邏輯下,即便是「獨孤求敗」復生,也不可能是楊過(因為他不是求敗)
: 我說,「這再次驗證您看不懂我的文章」,是在回應您說的:
: 「我怎麼知道你下一句話是不是獨孤求敗復生其實是楊過復生?」
: 而此處的看不懂我的文章,是指您看不懂我的「楊過託名」之處的意思
: 的確,我文中並沒有明說楊過託名的意思,
: 所以我說您看不懂並不是貶意,而是您的確不理解我的意思
: 您可以說我文中所述並不詳盡,也可說我文筆不好,都沒有關係
當然是您沒說清楚。
而且其中邏輯也有問題。
看樣子是您還沒看懂文章。
同樣是論楊過「託名創作」,有人不因旁白而修正,也有人可能因旁白而修正。
在您修正之前,別人只能知道,您是前者、後者【都有可能】!
所以別人根本無從以您文中的「楊過託名」,判別您會否因旁白而修正。
我舉其他人為例,就是在說明,每個論楊過創九劍論者,會有不同的想法。
您不說,我就無從判斷。
話說回來,您竟然藉此去混淆視聽?
這種討論的方法真的很讓人搖頭!
我們來看看您的說法:
→ tzar:更何況您先將我歸類為某類人,再將對這類人的印象加諸我身 10/13 22:14
→ tzar:可我實際上並沒有一種想法是如你所認為的這類人會有的 10/13 22:15
→ tzar:不要假設我的所有想法都跟你所謂的楊過論者一樣 10/13 22:44
→ tzar:最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我早就說過的,我沒看到那段旁白 10/13 22:44
→ tzar:而我看到後,也不是您說的嘗試去解釋它為楊過論的證據 10/13 22:45
→ tzar:我說明白點免得你不懂,你假設了所有楊過論者都一樣 10/13 22:46
→ tzar:而我告訴您,即使楊過論者,其中還是有抱持差異想法的 10/13 22:47
您這「移花接木」,果然很巧妙。
您「明明很清楚」我表示「不知道您會怎麼認定旁白」。
結果您一面定義「我不知道您的想法」是沒看懂您的文章(楊過託名)。
一面「移花接木」把我說成「將您與其他楊過論者想法當成一樣」!?
都說「不知道您的想法」了,到底是誰「把您想法當成和別人一樣」了?
這論證之中,很顯然可以判別出「故意」的成分!
我再講一次,舉其他楊過論者為例,是說明:
一樣是論「楊過託名」,想法是「不一樣」的!
有人不因旁白而修正(例中人物),也有人可能因旁白而修正。
您不能就憑「楊過託名」四個字,就認定我應該推測到您是「後者」!
您不能說「推測不出,就證實我看不懂您的文章」!
對我而言,
「您們」都是論「楊過託名」創九劍的人。
但是「您們」會存在「不一樣的想法」。
您對解讀旁白的想法,在文章中隻字不提,所以我當然不知道您的想法!
諷刺的是,我就是強調「您們」存在「不一樣的想法」。
而您卻反過來污衊我、扣我帽子。
說我「把您想法當成和別人一樣」!(舉證於上面的推文)
結果「造成其他讀者的混淆」!
我不禁要問,到底是誰「把您想法當成和別人一樣」了?
: 但您不可以自行認定您「理解」我的文章後,說出「不合」我文中思想的話
: : 這裡進一步要指出您矛盾之處。
: : 我強調「我猜不到您對旁白解讀的想法」,您批評我看不懂文章。
: : 我強調「我猜不到您對旁白解讀的想法」,您又說我擅把您與他人想法一致化。
: 接下來的話,相信您看懂我上面兩段解釋後,自然就不需要我再解釋了。
: : 以上面美國人例子來說:
: : 我說:
: : 在「您們」有投票權的美國公民中,
: : 有人表態支持福利政策A,
: : 而您個人想支持甚麼方案,我就不知道了。
: : 這美國人反指責我:
: : 1.我文中都說我是美國公民了,你還不知道我支持啥法案,表示你看不懂文章!
: : 2.你怎能用「你們」稱呼我,每個美國公民支持的法案又不一定一樣!
: : 這美國人說的話顯然自相矛盾、邏輯不通。
: : 就是因為「每個美國公民支持的法案不一定相同」,
: : 所以他文中光講他是美國公民,別人也無法得知他支持甚麼法案。
: : 那怎能說別人看不懂他的文章?
: : 而且我明明反覆強調(3040整篇)我無從得知他到底支持啥法案。
: : 這名美國人也明知我「不知道」他支持啥法案。(他都說「不知道=看不懂文」)
: : 那麼一直強調說我把他與支持A法案的人想法一致化,就是刻意的「污衊」。
: : (明知人家說「不知道他支持哪個法案」,硬是說「別人當他也支持A法案」。)
: : → tzar:至於我的原文,因為旁白的新證據,楊過創劍已經是不對的 10/14 10:50
: : → tzar:但我的原文中,仍保留了楊過學會九劍但託名著作的可能性 10/14 10:51
: : → tzar:我認為既然我與FOOL皆否認了楊過創劍,接下來可以討論的是 10/14 10:51
: : → tzar:令狐沖學的九劍與楊過的傳承是否有關係而已。 10/14 10:52
: : → tzar:最後,我認同您說的這樣討論很累,希望FOOL高抬貴手吧! 10/14 10:53
: : 您喜歡寫,我就有必要澄清。
: : 當然,您許多純粹「喊話式」不明確說法,我就認為沒有必要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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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1.162.170
※ 編輯: F00L 來自: 115.81.162.170 (10/15 02:01)
推 meaumeau:t大,請您別再回了,否則小弟一樣看不起您. 10/15 05:46
→ meaumeau:f版主,讓一步不代表認輸,身為版主更應展現一下風度. 10/15 05:46
→ meaumeau:遠流茶館的吳版主對"楊過創九劍論"這個話題曾經提到, 10/15 05:47
→ meaumeau:"我本身不支持這種看法,但我能體會為何會有這種說法, 10/15 05:47
→ meaumeau:歡迎大家盡情討論",這是人家的風度, 10/15 05:48
→ meaumeau:小弟不是刻意拿來比較,只是希望這裡討論風氣能更好. 10/15 05:48
不知道吳板主若面對別人正面的質疑,也是不回應麼?
偏偏人家質疑的指控,他根本沒有犯,他也是不回應麼?
若如此,我只能說,很佩服他的風度。
允許其他人吵成一堆這不稀奇,
放任其他人指著自己鼻子罵沒做過的事還不闢謠,這就是另外一個層面的事了。
推 octopusy:這是金庸版 不是邏輯板 你們的討論串......很無言 10/15 08:21
推 lkk88:只是為了辯到贏而已 10/15 09:07
→ barbossa:1F插啥話 版主有不許你發言嗎 即便他愛辯到贏又如何 10/15 09:13
→ barbossa:還是期望文章篇篇出來底下滿是好有道理之類的一片河蟹 10/15 09:22
推 ifyoutry:你都說板主沒有不許他發言又問對方是在插啥話 這不就矛盾 10/15 09:49
→ ifyoutry:1F這種東西性質比較適合信件解決 但也不是說不能攤開來講 10/15 09:50
推 hcm1044:這系列文好長 到現在已經有點失去討論小說內容的樂趣了 10/15 09:51
→ ifyoutry:的東西 你覺得跟主題無關可以建議他寄信 一句插啥話沒有 10/15 09:52
→ ifyoutry:建設性 目的是讓對方閉嘴或是生氣而已 這比一片河蟹高明? 10/15 09:53
→ barbossa:不好意思 我從不打算管對方怎麼想怎麼做 10/15 10:30
→ barbossa:是指發言後對方想怎樣 那他家的事 10/15 10:33
→ barbossa:至於你要的建設性 我又不是管版的 版規也沒啥問題 10/15 10:34
→ barbossa:還真不知此建設性意有所指為何 10/15 10:35
→ tzar:我看到了。但我已說過不再回應,辛苦您了。 10/15 10:50
推 ifyoutry:你要我說直接一點的話就是你這是沒意義的挑釁 10/15 11:11
→ ministar558:FOOL的這兩篇回文還是在無限迴圈。罷了。 10/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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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您在迴圈。
前一篇貼原文了,這一篇也貼T的指控了。
這顯示T的指控內容(將他與別人想法一致化),根本是我文中所無的東西。
然後您又在迴圈說:同樣是楊過論者,因為細微想法有差異,就不該用「你們」。
這世上有兩個人想法完全一致?
原來都不能用你們?
一致的地方用「你們」,不一致的地方要區隔,這很正常啊。
還舉例了咧:
一樣是美國人,但每個人對政策有不同的想法。
您也講可以說在「你們」美國人之中啊!
不一樣政策傾向(想法)的美國人,在一致處(國籍身份--立場)都可以用「你們」。
同理嘛。
不一樣旁白解讀(想法)的論楊者,在一致處(推斷說法--立場)都可以用「你們」。
我不能對他說:「你們」都有相同的推測(楊過論),但對旁白解讀有不同的想法?
當然是可以,也是很正常的啊!
從開始3027篇文我就是這樣表示的,
我每一篇回應也都是這樣解釋的。
您要迴圈地問,當然也只有迴圈地答案!
→ ministar558:我看到了眾版友的建議。我也不再回應。辛苦您了。 10/15 11:31
→ ministar558:如果還想討論,請私底下來信。我會回信。 10/15 11:31
→ ministar558:但如果是FOOL在版上關於這話題的任何言論, 10/15 11:31
→ ministar558:我從此不再回應。 10/15 11:31
→ ministar558:希望可以還給眾版友一個舒適的看文環境。 10/15 11:32
→ ministar558:再次對造成眾版友的閱讀困擾表達歉意。 10/15 11:32
我也做個聲明。
認為這討論無謂,就該回頭看看這無謂的討論是誰找上誰的!
所以這問題出在主動方,而非防禦方。
弄了半天,
以結果論這段去「指正」別人「們」這一個字的用法,根本是很無謂且偏離主題的事。
→ Fernandeo:恭賀 FOOL 版主完成防禦方斷文的願望,可以休兵了 :p 10/15 13:35
是。
我的想法是,
犧牲這一次,也務使是非彰顯,
以盡可能杜絕下一次。
這是我另一種護板的想法。
※ 編輯: F00L 來自: 117.19.109.152 (10/15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