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00L (愚者)
看板JinYong
標題[公告] #1ErMsPak (spa910542) 推文檢舉之判決
時間Sun Dec 4 06:47:22 2011
經檢舉「spa910542 板友
#1ErMsPak 不當推文」一案判決如下:
查證:
spa910542 板友
#1ErMsPak 中推文
12/02 10:36
推 spa910542:所以我才討厭神雕阿 什麼樣的主角就有什麼樣的粉絲
屬對人(板友)不對事之言論。
違反現行板規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1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警告,請犯規者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17.2 犯文是否刪除,由板主判斷並執行。
另外,
12/02 17:42
→ spa910542:這種口不擇言人身攻擊的魚要是能多釣幾尾進桶 也算環保
由於「魚」之描述乃接續「釣魚」一詞,並未具備針對「魚」之詞的貶意。
具貶意者,為「環保」一詞,暗指其為「廢棄物」。
然該句明確指明是針對「口不擇言人身攻擊」之行為,屬對事之言論。
本人雖不甚認可此類說法,然認定口頭規勸即可,不另論處罰則。
判決:
依據板規17.1條,
請 spa910542 板友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本板僅歡迎具備善意之使用者,請各位板友謹守討論分際,謝謝配合。
金庸板 F0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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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107.130
→ F00L:因 spa910542 板友未於時間內道歉,處水桶七日。 12/06 09:43
→ CarlosArroyo:當初visork應該也要比照辦理才是? 12/08 12:33
→ newtypeL9:那個人是誣賴別人開分身,可能不知道該怎麼算吧XD 12/08 15:15
→ F00L:樓上兩位,我沒收到檢舉啊! 12/08 17:46
→ F00L:他寫信來自請處分的部分未觸犯板規,我請他主動道歉即可。 12/08 17:54
→ newtypeL9:啊....說的也是,我忘記制度了,SORRY 12/08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