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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舉「spa910542 板友 #1ErMsPak 不當推文」一案判決如下: 查證: spa910542 板友 #1ErMsPak 中推文 12/02 10:36 推 spa910542:所以我才討厭神雕阿 什麼樣的主角就有什麼樣的粉絲 屬對人(板友)不對事之言論。 違反現行板規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擊(對人不對事)的言論。 17.1 違者由板主先口頭警告,請犯規者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警勸不聽者處以水桶七日之罰則。 17.2 犯文是否刪除,由板主判斷並執行。 另外, 12/02 17:42 → spa910542:這種口不擇言人身攻擊的魚要是能多釣幾尾進桶 也算環保 由於「魚」之描述乃接續「釣魚」一詞,並未具備針對「魚」之詞的貶意。 具貶意者,為「環保」一詞,暗指其為「廢棄物」。 然該句明確指明是針對「口不擇言人身攻擊」之行為,屬對事之言論。 本人雖不甚認可此類說法,然認定口頭規勸即可,不另論處罰則。 判決: 依據板規17.1條, 請 spa910542 板友於24小時內對板眾及受害人公開道歉。 本板僅歡迎具備善意之使用者,請各位板友謹守討論分際,謝謝配合。 金庸板 F00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107.130
F00L:因 spa910542 板友未於時間內道歉,處水桶七日。 12/06 09:43
CarlosArroyo:當初visork應該也要比照辦理才是? 12/08 12:33
newtypeL9:那個人是誣賴別人開分身,可能不知道該怎麼算吧XD 12/08 15:15
F00L:樓上兩位,我沒收到檢舉啊! 12/08 17:46
F00L:他寫信來自請處分的部分未觸犯板規,我請他主動道歉即可。 12/08 17:54
newtypeL9:啊....說的也是,我忘記制度了,SORRY 12/08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