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 很遺憾,我還是認為您沒搞懂文章邏輯。
: : 就拿上一句來舉例,那是個人觀點,也是批評。
: : 這是廢話,從他口中吐出來的批評,當然都是他的個人觀點!
: : 但是這樣的廢話,我卻不得不再提醒硬要去區分的您。
: 你要講批評也都是個人觀點,OK
: 但這並不代表個人觀點就都是批評,
: 而現在重點是,
: 這裡有些是個人觀點發表,不是批評,卻被當批評處理,
: 我前面引原文反問,就是認為一般人看了這樣兩句話:
: a.以我觀點xx不到爛人程度
: : 她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儘管以我的觀點,就算單就那些事件來討論,
: : 也遠還不到爛人的程度。
: b.我之所以批判你是因為xxxxx
: : 我之所以批判 F00L 板友的,是在我確認後他的回應,
: : 「知道領導黃蓉的行為的「性格心態」如此(做爛人的行為),
: : 就可評論其為爛人。」
: 用基本國文能力,我相信可以分辨,前者只是在發表個人觀點,
: 後者才是批評。
因為他一整篇的論證基礎都是他自行過度引伸的言論啊。
我質疑他整篇批評的論點光是「他覺得」沒有力道。
也就是說,我直接一言以蔽之地對他全篇進行反論。
我根本沒有也無庸去區分他自抒的部分!
硬要去拆解的人是您……
: : 不是我說了算,也不是您說了算啊!
: : 事實上,包括他自己說了都不能算!
: : 舉個極端的例子,罵髒話的人,辯稱是善意問候對方母親,能得免公然侮辱之罪?
: 整理他的推論給你看,
: 所得到回應就是一句"不是你說了算",
: 跟據原文推論,原作者也同意,卻又不算,到底誰算。
: 然後你舉的極端例子,
: 首先我還真的沒看過有人舉極端例子來否定對方的...
: 所以他的推論是極端例子嗎?
: 再來,法律追究"公然侮辱之罪",是基於該發言的外部影響,
: 而非對該發言的原意之審查。
爭辯之中,一樣存在外部影響啊。
不然,他應該投我信箱質疑,而非在公共版面發文。
而且您堅持這種說法,不啻是打他嘴巴,更讓人搞不清楚您文章中的自我定位及邏輯!
要以原意為準的話。
那抱歉,「爛人」是我說的,
但是他跳出來專文討論的文章中,就您認為是論理批評的部分,
居然是自以為的去定義「爛人」一詞,
而且無視我早在之前就明確表示的「並非全面否定」!
若要以我說了算,那他根本就沒立場發文質疑我了!
然而,板上討論的語文邏輯並非如此。
所有的用語,都必須通過公眾的檢視,採取社會大眾所認知的詞語意涵來論述。
我不明白,如此簡單的溝通討論之道,還有甚麼好質疑的?
套您那種原作者至上的說法,他整個批評更沒力道,更符合純然是「他覺得」。
因為,那些都是他自己所引伸的說法,全然是他自己紮的稻草人!
那算甚麼對我的質疑?
對「爛人」的定義……他批評中說的算?還是身為原作者的我說了算?
「全面否定」與否……他批評中說的算?還是身為原作者的我說了算?
: : F00L (Wed Dec 28 07:10:36 2011)
: : 套您的說法,難道就事論事之下,不能用任何形容詞評論一個人?
: : 難道只能說郭靖做的是「好人的行為」,而不能據此論述「其為一個好人」?
: : 推 Fernandeo:是的,我認為人類的智慧頂多評斷事件, 12/28 11:29
: : → Fernandeo:只有上帝有資格論斷一個人的價值。 12/28 11:32
: : Fernandeo開宗明義就表示「不該評論人」。
: : 憑著上面的引證,我這樣說有甚麼問題?
: 這是你們一開始詞彙定義還不明時產生的討論,
: 今天人家都已經專程發文解釋他的意思,
: 你為什麼要停在過去抓住會引起誤解的解釋在攻擊?
他是說不該「借用上帝」。
但是,他從未修正過「不該評論人」的立場。
這是清楚的文章脈絡。
在「他認定」,只要是評論人,就是「全面否定」。所以,「不該評論人」!
除非,他接受評論事,也就是說,他可以接受評論其所作所為。
把「上帝」一詞拿掉,他的原意沒有改變啊!
他仍然維持上帝那時的意思,「不該評論人」。
: 你的行為是荒謬的。
: 你不覺得有問題,我實在也無法和你繼續討論。
我看不出哪裏荒謬。
我也沒您說的攻擊上帝說法,我糾正的是您。
fw190a (Mon Jan 9 17:36:22 2012)
問題重點是,有人批評你"不該這樣評論人",
但被你當成無限上綱與迴避討論,
到底是誰在批評誰呀,批評你的重點是什麼難道是你決定嗎?
你可以反駁,你可以不理會,但不要扭曲別人意見比較好。
F00L (Mon Jan 9 18:15:08 2012)
是您在扭曲。
原說法是「不該評論人」,不是「不該『這樣』評論人」!
根據文章脈絡,他認為可以評論事情,不該評論人,評論人在他認定是全面否定。
我引前文是「舉證」此事,不是攻擊他,是在糾正您。
: : F00L (Mon Jan 9 18:15:08 2012)
: : 是您在扭曲。
: : 原說法是「不該評論人」,不是「不該『這樣』評論人」!
: : 從這裡我又可以提出兩點討論了。
: : 1.呼應您文章的第一段,他所有的批評,不管是第一段還是後面哪一段,
: : 都是「他認為」,都是他的「個人觀點」。(若您還是無視,我幫您上色了!)
: : 個人當然可以有其觀點,他當然也可以用他的個人觀點來批評我。
: : 然而,他這些個人觀點一樣必須接受別人的質疑。
: 同上,
: 如果是批評你的部份,需要被你質疑。
: 但有些只是個人觀點的,被你當作批評來質疑,
: 這就是我不滿的部份。
同上,我再貼一遍。
因為他一整篇的論證基礎都是他自行過度引伸的言論啊。
我質疑他整篇批評的論點光是「他覺得」沒有力道。
也就是說,我直接一言以蔽之地對他全篇進行反論。
我根本沒有也無庸去區分他自抒的部分!
硬要去拆解的人是您……
我不懂,
文章主旨是質疑,質疑理由是他覺得,回應時整體論述之,有甚麼好不滿的?
: : 2.他的個人觀點有誤。
: : 討論串中我一開始就表示「肯定」黃蓉在襄陽的貢獻堪稱俠女。
: : 這些是無庸置疑的,所以也沒人反對,更不會因此讓兩造花很多篇幅爭辯之。
: : 自承是「黃蓉迷」的他,不認同的是對黃蓉本性的批判。
: : Fernandeo (Mon Jan 9 21:46:07 2012)
: : 我表明自己的立場〈是個蓉迷〉
: : 而在他的個人觀點中,卻以本性當成「全面否定」;
: : (因此,他不合宜地提出,上帝才能否定一個人。)
: : 卻以爛人當成「所有負面詞彙的加總」。
: : (他認為,爛人比不忠不孝、寡廉鮮恥、見利忘義……還否定的更深!)
: : 接著,我們針對2.來進一步辯證。
: : 舉個例子,
: : 我肯定楊過急人之難的義舉與襄陽大戰的功勛,堪稱大俠。
: : 然而,楊過的本性偏激執拗,套句黃蓉的說法,楊過的「本性不好」!
: : 奇怪!?
: : 本性不好的人,不能做好事嗎?不能當大俠嗎?
: : 可以啊!
: : 整個討論串下來,哪個人會因此認為我對楊過「全面否定」?
: : 當然,Fernandeo自承是「黃蓉迷」,他也許很難接受偶像被否定。
: : 我能理解他「無限放大」別人對黃蓉的否定,
: : 認定成「全面」、認定成「所有負面詞彙的加總」……
: : 然而,他的認定,不等於事實啊!
: : 套您這段一開始的爭辯!
: : 我到底是「部分否定」?還是「全面否定」?
: : 我到底是針對「本性」?還是「所有負面詞彙的加總」?
: 你有沒有發現,他說的全面否定是指對人格的全面否定,
: 但你卻用行為上沒否定,來說自己沒有"全面否定"。
: 請加強你的邏輯。
行為有利於眾人,就具備人格受肯定的評價!
一開始就定義過了,再貼一遍:
道德標準把他們劃分為兩類:
努力目標是為大多數人謀福利的,是好人;
只著眼於自己的權力名位、物質慾望,而損害旁人的,是壞人。
好人或壞人的大小,以其嘉惠或損害的人數和程度而定。
前文就舉例講過了,再貼一遍:
我肯定楊過急人之難的義舉與襄陽大戰的功勛,堪稱大俠。
然而,楊過的本性偏激執拗,套句黃蓉的說法,楊過的「本性不好」!
奇怪!?
本性不好的人,不能做好事嗎?不能當大俠嗎?
可以啊!
整個討論串下來,哪個人會因此認為我對楊過(人格的)「全面否定」?
這邏輯很難懂?
人格是人的品行(行為)與德操(操守)。
反常人格則是異於常人的言行偏差。
簡言之,人格的品級,端須檢視其「行為」是否符合標準。
我雖說黃蓉本性甚爛,但強調認同黃蓉的俠女義行,
結果在您的邏輯中,居然仍能稱做「全面否定其人格」???
原來荀子說所有人的本性皆惡,
是「全面否定堯舜禹湯文武周孔……等人的『人格』」???
您這是甚麼邏輯?
到底是誰的邏輯有問題?
您居然還好意思叫人「加強邏輯」?
: 他講的是
: < 「爛人」是什麼?也許是所有負面詞彙的總和吧......我也不知道。>
: 既沒有肯定爛人就是這意思,也沒預設你的"爛人"一詞是什麼意思,
那種混賴法(我也不知道),才是標準的用文字吃豆腐。
真正的意思明明在同一篇文章清清楚楚地呈現,
您是真的不懂文章脈絡?還是故意無視呢?
Fernandeo (Mon Jan 9 13:19:30 2012)
我只能含糊的回答......「爛人」是「聖人」的對立面,
表示這個人完全是邪惡的,身上沒有任何一點讓人感到光明的地方。
……
我想以中文為母語的人,應該都能體會得出,這是一個「禁語」,
它對人的侮辱是全面的,而且是針對人格的否定。
你罵人愚蠢、懶惰、自私、陰險、小氣、好色、不忠不孝、寡廉鮮恥、
見利忘義,這些詞彙多少還有指涉性,僅就一個面向而言。
「爛人」是什麼?也許是所有負面詞彙的總和吧......我也不知道。
紅色字是一套句子。
他明明在上一句中,已經清楚定義爛人是「對人格全面否定的禁語」。
然後進一步闡述,愚蠢、……、不忠不孝、寡廉鮮恥、見利忘義……
都只是否定指射部分,並非全部否定。
最後用「負面詞彙的總和」表示他對爛人「全面否定」的概括論述。
一言以蔽之,就是他認為爛人比寡廉鮮恥、見利忘義……的否定還嚴重與全面!
我不懂,您引文光引(紅句)下半段是幹嘛?
他文章中早就露餡了!
只不過有加一句「貧嘴(我也不知道)」,
您居然就喊著:
他既沒有肯定爛人就是這意思,也沒預設爛人的意思!
容我再問一次,您是真的不懂文章脈絡?還是故意無視呢?
: 你隨時可以回說,你所用的爛人指涉不是那麼嚴重/全面,
: 但是你卻選擇開始攻擊他下了一個錯誤的定義。
您這兩句話我一起表示啦!
他亂引伸我的原意,還極度嚴重化與全面化,與現實認知有極大的差距,明顯錯誤!
我不懂,您在想甚麼?
就這麼同樣的一件事,有甚麼好細分的?
→F00L:您的語言邏輯與現實真的落差不小…… 01/10 10:57
→F00L:您居然認定爛人比不忠不孝、寡廉鮮恥、見利忘義……還沈重! 01/10 10:58
→F00L:您要不要問一下稍具法律常識的人?爛人與寡廉鮮恥何者嚴重? 01/10 11:00
→F00L:另外,「爛」還需要我另外定義,您也真令我意外!爛=不好! 01/10 11:01
→F00L:公家定義:形容人不好、差勁。 01/10 11:03
→F00L:教育部國語辭典例句:「你這個人太爛了!」 01/10 11:07
→F00L:原來教育部教小孩子的是…您所謂以中文為母語者中的「禁語」!01/10 11:09
→F00L:原來教育部國語辭典,也是教人全面否定一個人! 01/10 11:10
→F00L:一言以蔽之,按照國語中的定義,稱黃蓉爛人沒有很過份啊! 01/10 11:12
→F00L:您這個蓉迷過度拉高爛人的嚴重性也由您,但憑您認為沒說服力 01/10 11:14
您自己該交代的東西,一個「懶」字,就混過去。
對別人的要求卻細緻到不可思議!?
說他過度放大引伸爛人的意思,不就是下了錯誤的定義?
: ```````````````````
: 今天你對黃蓉推論沒啥嚴重錯誤,至少就世俗眼光已經算很有條理了,
: 但是在嚴謹邏輯要求下還不算完美。
所以意思是……「您是嚴謹」,「別人屬世俗」?
嗯~
: 問題是你回應人的方法與態度,
: Fer板友或許一開始詞不達意,但人家好聲好氣,努力表明自己意思。
: 反觀你,沒抓住對方批評重點來回應就算了,反過來一直批評對方語病/嫌對方
: 沒有和你在同一層級進行論述,言語又一直夾帶蔑視。
: 我實在看不出來這討論串因為這種議論方法而提昇了品質。
到現在我還是不認為您有搞清楚雙方論爭重點,您卻反指我弄不清楚!?(笑)
他的批評重點是「他覺得:爛人=全面否定,故不該說黃蓉是爛人。」
問題是,「爛人=全面否定」云云,根本純然是「他覺得」,一點力道都沒有!
這麼簡單的文章脈絡,要弄清楚有何困難?
另外,
從無限上綱到誇大引伸,又畏首畏尾地加一句(我也不知道),這樣的討論格調……
坦言之,我沒有感受到「人家好聲好氣」。
「正面反擊使之現形」或許無法提昇討論品質。
但我認為總比姑息之後,漸漸造成大家都這樣搞,要實在一些。
: 而我回的這篇是想表達,
: 如果你跟我談邏輯,用的話語卻一點都不嚴謹,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跟你談起。
光從您斷章取義造成意思的南轅北轍、用懶字混過,就不能認同您用不嚴謹批評人了!
不過,若您的個人觀點中自我感覺良好,那我也不便在此多做著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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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1.107.130
※ 編輯: F00L 來自: 175.181.107.130 (01/11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