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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 很遺憾,我還是認為您沒搞懂文章邏輯。 : : 就拿上一句來舉例,那是個人觀點,也是批評。 : : 這是廢話,從他口中吐出來的批評,當然都是他的個人觀點! : : 但是這樣的廢話,我卻不得不再提醒硬要去區分的您。 : 你要講批評也都是個人觀點,OK : 但這並不代表個人觀點就都是批評, : 而現在重點是, : 這裡有些是個人觀點發表,不是批評,卻被當批評處理, : 我前面引原文反問,就是認為一般人看了這樣兩句話: : a.以我觀點xx不到爛人程度 : : 她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儘管以我的觀點,就算單就那些事件來討論, : : 也遠還不到爛人的程度。 : b.我之所以批判你是因為xxxxx : : 我之所以批判 F00L 板友的,是在我確認後他的回應, : : 「知道領導黃蓉的行為的「性格心態」如此(做爛人的行為), : : 就可評論其為爛人。」 : 用基本國文能力,我相信可以分辨,前者只是在發表個人觀點, : 後者才是批評。 因為他一整篇的論證基礎都是他自行過度引伸的言論啊。 我質疑他整篇批評的論點光是「他覺得」沒有力道。 也就是說,我直接一言以蔽之地對他全篇進行反論。 我根本沒有也無庸去區分他自抒的部分! 硬要去拆解的人是您…… : : 不是我說了算,也不是您說了算啊! : : 事實上,包括他自己說了都不能算! : : 舉個極端的例子,罵髒話的人,辯稱是善意問候對方母親,能得免公然侮辱之罪? : 整理他的推論給你看, : 所得到回應就是一句"不是你說了算", : 跟據原文推論,原作者也同意,卻又不算,到底誰算。 : 然後你舉的極端例子, : 首先我還真的沒看過有人舉極端例子來否定對方的... : 所以他的推論是極端例子嗎? : 再來,法律追究"公然侮辱之罪",是基於該發言的外部影響, : 而非對該發言的原意之審查。 爭辯之中,一樣存在外部影響啊。 不然,他應該投我信箱質疑,而非在公共版面發文。 而且您堅持這種說法,不啻是打他嘴巴,更讓人搞不清楚您文章中的自我定位及邏輯! 要以原意為準的話。 那抱歉,「爛人」是我說的, 但是他跳出來專文討論的文章中,就您認為是論理批評的部分, 居然是自以為的去定義「爛人」一詞, 而且無視我早在之前就明確表示的「並非全面否定」! 若要以我說了算,那他根本就沒立場發文質疑我了! 然而,板上討論的語文邏輯並非如此。 所有的用語,都必須通過公眾的檢視,採取社會大眾所認知的詞語意涵來論述。 我不明白,如此簡單的溝通討論之道,還有甚麼好質疑的? 套您那種原作者至上的說法,他整個批評更沒力道,更符合純然是「他覺得」。 因為,那些都是他自己所引伸的說法,全然是他自己紮的稻草人! 那算甚麼對我的質疑? 對「爛人」的定義……他批評中說的算?還是身為原作者的我說了算? 「全面否定」與否……他批評中說的算?還是身為原作者的我說了算? : : F00L (Wed Dec 28 07:10:36 2011) : : 套您的說法,難道就事論事之下,不能用任何形容詞評論一個人? : : 難道只能說郭靖做的是「好人的行為」,而不能據此論述「其為一個好人」? : : 推 Fernandeo:是的,我認為人類的智慧頂多評斷事件, 12/28 11:29 : : → Fernandeo:只有上帝有資格論斷一個人的價值。 12/28 11:32 : : Fernandeo開宗明義就表示「不該評論人」。 : : 憑著上面的引證,我這樣說有甚麼問題? : 這是你們一開始詞彙定義還不明時產生的討論, : 今天人家都已經專程發文解釋他的意思, : 你為什麼要停在過去抓住會引起誤解的解釋在攻擊? 他是說不該「借用上帝」。 但是,他從未修正過「不該評論人」的立場。 這是清楚的文章脈絡。 在「他認定」,只要是評論人,就是「全面否定」。所以,「不該評論人」! 除非,他接受評論事,也就是說,他可以接受評論其所作所為。 把「上帝」一詞拿掉,他的原意沒有改變啊! 他仍然維持上帝那時的意思,「不該評論人」。 : 你的行為是荒謬的。 : 你不覺得有問題,我實在也無法和你繼續討論。 我看不出哪裏荒謬。 我也沒您說的攻擊上帝說法,我糾正的是您。 fw190a (Mon Jan 9 17:36:22 2012) 問題重點是,有人批評你"不該這樣評論人", 但被你當成無限上綱與迴避討論, 到底是誰在批評誰呀,批評你的重點是什麼難道是你決定嗎? 你可以反駁,你可以不理會,但不要扭曲別人意見比較好。 F00L (Mon Jan 9 18:15:08 2012) 是您在扭曲。 原說法是「不該評論人」,不是「不該『這樣』評論人」! 根據文章脈絡,他認為可以評論事情,不該評論人,評論人在他認定是全面否定。 我引前文是「舉證」此事,不是攻擊他,是在糾正您。 : : F00L (Mon Jan 9 18:15:08 2012) : : 是您在扭曲。 : : 原說法是「不該評論人」,不是「不該『這樣』評論人」! : : 從這裡我又可以提出兩點討論了。 : : 1.呼應您文章的第一段,他所有的批評,不管是第一段還是後面哪一段, : : 都是「他認為」,都是他的「個人觀點」。(若您還是無視,我幫您上色了!) : : 個人當然可以有其觀點,他當然也可以用他的個人觀點來批評我。 : : 然而,他這些個人觀點一樣必須接受別人的質疑。 : 同上, : 如果是批評你的部份,需要被你質疑。 : 但有些只是個人觀點的,被你當作批評來質疑, : 這就是我不滿的部份。 同上,我再貼一遍。 因為他一整篇的論證基礎都是他自行過度引伸的言論啊。 我質疑他整篇批評的論點光是「他覺得」沒有力道。 也就是說,我直接一言以蔽之地對他全篇進行反論。 我根本沒有也無庸去區分他自抒的部分! 硬要去拆解的人是您…… 我不懂, 文章主旨是質疑,質疑理由是他覺得,回應時整體論述之,有甚麼好不滿的? : : 2.他的個人觀點有誤。 : : 討論串中我一開始就表示「肯定」黃蓉在襄陽的貢獻堪稱俠女。 : : 這些是無庸置疑的,所以也沒人反對,更不會因此讓兩造花很多篇幅爭辯之。 : : 自承是「黃蓉迷」的他,不認同的是對黃蓉本性的批判。 : : Fernandeo (Mon Jan 9 21:46:07 2012) : : 我表明自己的立場〈是個蓉迷〉 : : 而在他的個人觀點中,卻以本性當成「全面否定」; : : (因此,他不合宜地提出,上帝才能否定一個人。) : : 卻以爛人當成「所有負面詞彙的加總」。 : : (他認為,爛人比不忠不孝、寡廉鮮恥、見利忘義……還否定的更深!) : : 接著,我們針對2.來進一步辯證。 : : 舉個例子, : : 我肯定楊過急人之難的義舉與襄陽大戰的功勛,堪稱大俠。 : : 然而,楊過的本性偏激執拗,套句黃蓉的說法,楊過的「本性不好」! : : 奇怪!? : : 本性不好的人,不能做好事嗎?不能當大俠嗎? : : 可以啊! : : 整個討論串下來,哪個人會因此認為我對楊過「全面否定」? : : 當然,Fernandeo自承是「黃蓉迷」,他也許很難接受偶像被否定。 : : 我能理解他「無限放大」別人對黃蓉的否定, : : 認定成「全面」、認定成「所有負面詞彙的加總」…… : : 然而,他的認定,不等於事實啊! : : 套您這段一開始的爭辯! : : 我到底是「部分否定」?還是「全面否定」? : : 我到底是針對「本性」?還是「所有負面詞彙的加總」? : 你有沒有發現,他說的全面否定是指對人格的全面否定, : 但你卻用行為上沒否定,來說自己沒有"全面否定"。 : 請加強你的邏輯。 行為有利於眾人,就具備人格受肯定的評價! 一開始就定義過了,再貼一遍: 道德標準把他們劃分為兩類: 努力目標是為大多數人謀福利的,是好人; 只著眼於自己的權力名位、物質慾望,而損害旁人的,是壞人。 好人或壞人的大小,以其嘉惠或損害的人數和程度而定。 前文就舉例講過了,再貼一遍: 我肯定楊過急人之難的義舉與襄陽大戰的功勛,堪稱大俠。 然而,楊過的本性偏激執拗,套句黃蓉的說法,楊過的「本性不好」! 奇怪!? 本性不好的人,不能做好事嗎?不能當大俠嗎? 可以啊! 整個討論串下來,哪個人會因此認為我對楊過(人格的)「全面否定」? 這邏輯很難懂? 人格是人的品行(行為)與德操(操守)。 反常人格則是異於常人的言行偏差。 簡言之,人格的品級,端須檢視其「行為」是否符合標準。 我雖說黃蓉本性甚爛,但強調認同黃蓉的俠女義行, 結果在您的邏輯中,居然仍能稱做「全面否定其人格」??? 原來荀子說所有人的本性皆惡, 是「全面否定堯舜禹湯文武周孔……等人的『人格』」??? 您這是甚麼邏輯? 到底是誰的邏輯有問題? 您居然還好意思叫人「加強邏輯」? : 他講的是 : < 「爛人」是什麼?也許是所有負面詞彙的總和吧......我也不知道。> : 既沒有肯定爛人就是這意思,也沒預設你的"爛人"一詞是什麼意思, 那種混賴法(我也不知道),才是標準的用文字吃豆腐。 真正的意思明明在同一篇文章清清楚楚地呈現, 您是真的不懂文章脈絡?還是故意無視呢? Fernandeo (Mon Jan 9 13:19:30 2012) 我只能含糊的回答......「爛人」是「聖人」的對立面, 表示這個人完全是邪惡的,身上沒有任何一點讓人感到光明的地方。 …… 我想以中文為母語的人,應該都能體會得出,這是一個「禁語」, 它對人的侮辱是全面的,而且是針對人格的否定。 你罵人愚蠢、懶惰、自私、陰險、小氣、好色、不忠不孝、寡廉鮮恥、 見利忘義,這些詞彙多少還有指涉性,僅就一個面向而言。 「爛人」是什麼?也許是所有負面詞彙的總和吧......我也不知道。 紅色字是一套句子。 他明明在上一句中,已經清楚定義爛人是「對人格全面否定的禁語」。 然後進一步闡述,愚蠢、……、不忠不孝、寡廉鮮恥、見利忘義…… 都只是否定指射部分,並非全部否定。 最後用「負面詞彙的總和」表示他對爛人「全面否定」的概括論述。 一言以蔽之,就是他認為爛人比寡廉鮮恥、見利忘義……的否定還嚴重與全面! 我不懂,您引文光引(紅句)下半段是幹嘛? 他文章中早就露餡了! 只不過有加一句「貧嘴(我也不知道)」, 您居然就喊著: 他既沒有肯定爛人就是這意思,也沒預設爛人的意思! 容我再問一次,您是真的不懂文章脈絡?還是故意無視呢? : 你隨時可以回說,你所用的爛人指涉不是那麼嚴重/全面, : 但是你卻選擇開始攻擊他下了一個錯誤的定義。 您這兩句話我一起表示啦! 他亂引伸我的原意,還極度嚴重化與全面化,與現實認知有極大的差距,明顯錯誤! 我不懂,您在想甚麼? 就這麼同樣的一件事,有甚麼好細分的? →F00L:您的語言邏輯與現實真的落差不小…… 01/10 10:57 →F00L:您居然認定爛人比不忠不孝、寡廉鮮恥、見利忘義……還沈重! 01/10 10:58 →F00L:您要不要問一下稍具法律常識的人?爛人與寡廉鮮恥何者嚴重? 01/10 11:00 →F00L:另外,「爛」還需要我另外定義,您也真令我意外!爛=不好! 01/10 11:01 →F00L:公家定義:形容人不好、差勁。 01/10 11:03 →F00L:教育部國語辭典例句:「你這個人太爛了!」 01/10 11:07 →F00L:原來教育部教小孩子的是…您所謂以中文為母語者中的「禁語」!01/10 11:09 →F00L:原來教育部國語辭典,也是教人全面否定一個人! 01/10 11:10 →F00L:一言以蔽之,按照國語中的定義,稱黃蓉爛人沒有很過份啊! 01/10 11:12 →F00L:您這個蓉迷過度拉高爛人的嚴重性也由您,但憑您認為沒說服力 01/10 11:14 您自己該交代的東西,一個「懶」字,就混過去。 對別人的要求卻細緻到不可思議!? 說他過度放大引伸爛人的意思,不就是下了錯誤的定義? : ``````````````````` : 今天你對黃蓉推論沒啥嚴重錯誤,至少就世俗眼光已經算很有條理了, : 但是在嚴謹邏輯要求下還不算完美。 所以意思是……「您是嚴謹」,「別人屬世俗」? 嗯~ : 問題是你回應人的方法與態度, : Fer板友或許一開始詞不達意,但人家好聲好氣,努力表明自己意思。 : 反觀你,沒抓住對方批評重點來回應就算了,反過來一直批評對方語病/嫌對方 : 沒有和你在同一層級進行論述,言語又一直夾帶蔑視。 : 我實在看不出來這討論串因為這種議論方法而提昇了品質。 到現在我還是不認為您有搞清楚雙方論爭重點,您卻反指我弄不清楚!?(笑) 他的批評重點是「他覺得:爛人=全面否定,故不該說黃蓉是爛人。」 問題是,「爛人=全面否定」云云,根本純然是「他覺得」,一點力道都沒有! 這麼簡單的文章脈絡,要弄清楚有何困難? 另外, 從無限上綱到誇大引伸,又畏首畏尾地加一句(我也不知道),這樣的討論格調…… 坦言之,我沒有感受到「人家好聲好氣」。 「正面反擊使之現形」或許無法提昇討論品質。 但我認為總比姑息之後,漸漸造成大家都這樣搞,要實在一些。 : 而我回的這篇是想表達, : 如果你跟我談邏輯,用的話語卻一點都不嚴謹,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跟你談起。 光從您斷章取義造成意思的南轅北轍、用懶字混過,就不能認同您用不嚴謹批評人了! 不過,若您的個人觀點中自我感覺良好,那我也不便在此多做著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107.130 ※ 編輯: F00L 來自: 175.181.107.130 (01/11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