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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明文規定的確需要更加清楚 以避免模棱兩可的情況 也有利版主處理 只是在這邊想説一下 固然a版友的文章有「自認為是創意文」的原因 因此認為不需超過百字 才會造成這次的事件 但也因版規不夠明白 導致他認為有創意 而且a版友的回文也有點不夠理性 處理得不夠成熟 才會有兩方對抗的情況發生 但我想冒昧建議大家別一把火就往上衝 我嘗試站在a版友的立場思考 也許他認為自己對得不差 挺有創意 但認真討論他的對聯的人卻很少 多是斤斤計較他的字數 所以他以創意文來反擊 我也可以體會他的心情 今天興高采烈想分享自己的創作卻被噓爆應該是真的很不是滋味 只是他與版友對「創意文」的看法有歧異 才會引發這次事件 固然a版友的回文很不成熟也不理性 但似乎有些版友的推文有稍微偏激了一點 今天我想是否違反版規畢竟還是要經由版主作決斷 這篇文章感覺他並不是來鬧版的 只是太過自以為事 但這種個性上的表現似乎不能跟這次的事件混為一談 我想成熟的處理方式是就事論事 而盡量避免挾雜太多個人情感 第一時間看到a版友的文章我也覺得是來亂的 首先版規就挑明文必百字 但仔細思考之後 我嘗試站在他的立場思考 因此改變了想法 一來此文是否有創意似乎沒有一個標準説明何者為創意 二來我也寧願相信他是認真地思索後 將自己得意作品發表 想拋磚引玉 三來雖然回文有欠理性 但由上所述 似乎也因結果不如預期而失去理智 回此文有兩個想表達的想法 一是贊成將這種較易引起爭議的版規標準化 避免日後的紛爭 二是想冒昧呼籲一下 金庸版是大家快樂討論的源地 在金庸版這種討論文學的版塊總是聚集優秀又具備素養的版友 今天有版友犯了錯 似乎反應可以以導正的方式勸導 相信喜歡金庸的沒有壞人 給版友一個機會 也體現大家君子的風度 畢竟有幸在金庸版相聚就是有緣 希望金庸版會更好! 文章寫得有點雜亂 請大家包涵 謝謝! ※ 引述《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之銘言: : 噓 Jabez:直接檢舉了啊, 就創意不足, 對聯規則不懂, 版規不讀而已 05/17 13:28 : 噓 BRANFORD:我說 其實特殊創意條款 4.25就到期了 是某個貽笑大方的 05/17 13:30 : → BRANFORD:真的沒有閱讀版規的能力 05/17 13:30 : → BRANFORD:其實昨天我就檢舉了,但是因為加上底下跟人吵架的 超過 05/17 13:31 : → BRANFORD:百字 所以板規動不了他 05/17 13:31 : → BRANFORD:所以以後我們知道 貧乏的內容 可以在推文踴躍吵架來補救 05/17 13:32 : → BRANFORD:不過板規這種,本就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只是辛苦版主了 05/17 13:33 : → AppleAlice:什麼?! 吵架的內容也能算進百字喔?? 根本無關標題的東 05/17 13:36 : → AppleAlice:西耶,居然有這招 ~"~ 05/17 13:36 : 噓 Jabez:反對本篇吵架類修文內容算入百字, 應該算入引戰才對 05/17 13:38 : 敝人以為,板規本就是在實際執行中,發現不足之處,修正,而益臻通達完美。 : 若沒有a君的事件,在申訴的過程中,不會知道因為吵架內容要算進字數,所以 : 衍生的種種。 : 這對討論風氣,個人認為沒有正面影響, : 一則如我於上引推文所言:貧乏的內容 可以在推文踴躍吵架來補救。 : 二則一般來說,見版友發文違規,一般狀況下還是會以與人為善之心, : 先加提醒。現行版規似變相鼓勵「會叫的狗不咬人」,見到內容待加強, : 先檢舉再說。如此造成人情澆薄,相信非多數善意使用者所樂見。 : 所以敝人提議,將版規第十三條的「100字以內(不含標點)之公布文章。」 : 加上--「修文內僅與推文互動,而與文章主題無明確關聯的文字,不算本文 : 字數」的概念。 : 但我才疏學淺,如何為此概念,做精確的操作性定義,尚祈板上諸位先進可以 : 加以指教,如能對本版有絲毫貢獻,是我的榮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71.171
BRANFORD:創意文的命題 從4.25以後就不存在了 所以研究百字版規比 05/18 23:41
BRANFORD:較實在 05/18 23:41
bearhwa:怎麼會沒有半個人?我是人啊 05/18 23:47
jackyown:抱歉 説得太誇大了 05/18 23:50
抱歉 關於版規的部份我的確不知道4.25就到期了 這邊是想説 如果以善意提醒取代嘲諷辱罵 也許今天的事件不會發生 例如;你對得不錯 但是版規規定滿百 能不能説説你思考的過程或心得? 這樣也許就不會到劍拔弩張的程度 當然如果a版友理智地 在看到大家的回應時 更改文章加入心得 也許大家就會正視你的文章 而不會聚焦在字數上面 文章能被重視 也能平息紛爭 這樣也是理性成熟並且雙贏的局面 ※ 編輯: jackyown 來自: 125.232.71.171 (05/18 23:57)
Jabez:不同意本篇論點, 想當和事佬緩頰, 應該先查一查歷史痕跡 05/18 23:50
Jabez:原po並不是講得太誇大, 而是根本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05/18 23:51
bearhwa:是低,你如此小看企圖鬧版引戰者,對方會生氣喔 05/18 23:53
BRANFORD:我認為「各打五十大板法」是個可以把任何事看得輕鬆簡單 05/18 23:56
BRANFORD:的方法 05/18 23:57
jackyown:只是認為他是認真想討論 當然如果是鬧版 那這篇就是廢話 05/18 23:58
jackyown:brand版友 任何事都有兩個面 我只是冒昧建議 沒有強迫 05/18 23:59
Jabez:所以原po你到底有沒有去查過一下他在板上的歷史痕跡? 05/18 23:59
Jabez:如果你真的有查過, 我不相信你還能夠說得出這種話 05/19 00:01
jackyown:沒有 我只是想就這篇討論一下而已 05/19 00:01
Jabez:那就不要試圖出來各打五十大板, 因為你的資訊很明顯非常不夠 05/19 00:01
Jabez:不夠到根本不足以讓你可以這樣作出結論的地步 05/19 00:01
jackyown:好吧 是我多事了 抱歉 05/19 00:03
Jabez:其實並不是怪你多事, 重點是立意良善並不等於真正的公道 05/19 00:05
BRANFORD:查歷史軌跡之法極易,在文章列表按小寫「a」會出現欄位 05/19 00:27
BRANFORD:打想查的id進去,他在這個版上寫過的文章,都一覽無遺 05/19 00:28
BRANFORD:然後拜託 如果你打 BRANDFORD 你就查不到我的了 05/19 00:29
Jabez:樓上 XD 我一開始也以為你叫BRAN "D" FORD XD 05/19 00:29
BRANFORD:我並不鼓勵人肉搜索 但既然在ptt,查一下一個人在本站的 05/19 00:31
BRANFORD:素行,也是基本的保護自己的方法。雖然數字版等超大量版 05/19 00:32
BRANFORD:不會把文章網頁化,但包括本版在內的大部分版,會有網頁 05/19 00:32
BRANFORD:版,所以,再強調 不人肉搜索 限定查ptt內一個人的素 05/19 00:33
yasopp: 女功 05/19 00:34
BRANFORD:行時 在估狗上 「想查的id site:ptt.cc」可以大概知道 05/19 00:34
BRANFORD:你想了解 想辯護的人 是個怎樣的人 05/19 00:35
BRANFORD:我查我自己 也會失笑 哪有人那麼愛下棋和看小說啊 05/19 00:36
BRANFORD:如果查a君,我就不多說了。 05/19 00:36
BRANFORD:希望這些工具,對您增加評斷是非資訊有幫助 05/19 00:37
sneak: 素行,也是基本的保護自 https://daxiv.com 11/04 10:04
sneak: 原po並不是講得太誇大 https://muxiv.com 12/29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