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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不公平了,這22位64 65年次的役男為什麼可 免當兵,那對於同年次已經服兵役的800多位役男 公平,如果認為年紀大當普通兵困難,就不能當替 代役嗎?這根本就違反了平等原則,依據憲法人民 有服兵役的義務,竟然這22位老役男不用當,是否 可以考慮把他們本國國籍除掉,根本不配當我國國 民,那這位800多位已經服役的役男可否申請國賠 還是直接修法,以後有家世有穩定工作就可以免服 兵役,拜託就連考上公務員都須把兵役當完,就連 警專生畢業都需要到成功嶺接受21天的訓練,所以 這22位老役男,你們可以想想當初是當2年兵,如果 抽到海陸是3年,你門現在去一般兵扣除兵役也才11 個月,替代役也才13個月,你們不用這麼不知足, 我認為不應該不用當,至少也要編入替代役,要不那 些800多位以服兵役的役男也可以申請國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41.215
blasta:們們們 寫三次 還有這題申論真的寫得很不通順.. 10/21 14:27
rockyawyu:對不起我國文程度差~~ 10/21 14:31
※ 編輯: rockyawyu 來自: 210.241.41.215 (10/21 14:34)
colorwind13:詳讀釋字529號解釋後,你應該會有不同看法... 10/22 19:01
colorwind13:這22人當時應該有申請檢定,因此有信賴利益 10/22 19:02
colorwind13:這也是憲法所保障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 10/22 19:02
colorwind13:平等原則固然重要,但是那些申請檢定之人的信賴利益 10/22 19:03
colorwind13:一樣也很重要,不能因為人數少,就因此忽視他們的利益 10/22 19:03
blasta:推樓上 信賴保護原則! 10/22 19:23
Ariex:申請釋憲是那22個一起去申請的?..不是吧?他們只是剛好適用 10/22 20:04
colorwind13:我說的申請檢定是申請乙種國民兵不是聲請釋憲啦@@ 10/22 20:38
Ariex:喔..我記得當初未當兵的就直接發證了..還要申請喔?@@ 10/22 21:15
colorwind13:我也不是很清楚要怎樣才能發證,但重點是信賴利益 10/22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