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幹部會議的決議等已經整理好會議記錄,會透過所通訊公告給所有新研所同學。
至於所學會動支每一筆錢都要經過全所同學的同意,是無庸置疑的。
關於這次參觀吉隆的支出,我們也會徵求所上同學的事後認可,如果大家不同意,我
會和所上協調,請所上撥其他的款項,若協調失敗,則我會負責自掏腰包。
只是關於所謂用錢,我覺得章程中仍然沒有明確說明此經過同意的「時機」和「方式」。
比如所學會另需要購置一個辦公室中用的磁鐵,16元整,是否要提案經過大會同意之後
方可為之?
以前在學生會以及各種學生自治組織當中,是採用標準的預算─決算制,我個人認為這
樣會比較符合成立「幹部會議」的宗旨。惟本學期所學會尚未提出預算案,也很可能再
提出預算案過不了一週就馬上要提決算了,所以可能很多案子的通過與否要靠網路如
email來表決或認可了。
翔一
※ 引述《Simmel ((Marx, Durhkeim, and..))》之銘言:
: 別擔心做錯事, 嘗試錯誤也不錯
: 就看章程來說, 請幹部會議提個案子
: 追加一半的費用支出, 我相信大家會接受的
: 至少我會簽
: 不過, 大家以後能瞭解所學會的錢與組織的限制
: 就好, 這樣的成果算不錯的
: 章程定了, 還是得看看, 得解釋解釋
: ※ 引述《qpt (成長紋)》之銘言:
: : 關於吉隆的部分,我來說明一下,
: : 當時張錦華老師說可以辦這個活動,
: : 要我詢問大家的意見,
: : 後來大家反應不錯,原先有26人以上要報名參加,
: : 張老師覺得這是大家的活動,應該可以動用導生費,
: : 所以要我去問一下所務會議成員的看法,
: : 她並非「直接指示」,而是建議,這一點我沒有向大家說清楚,
: : 而後來我詢問林小姐的看法,
: : 她說這筆錢應該要移交所學會,由學生代表管理比較好,
: : 因此我就想吉隆這個活動雖然並非由學生提案,
: : 但也是開放給全所師生,
: : 所以就直接在所學會開會時詢問大家的意見,
: : 達成支用導生費的決議。
: : 我想,這樣的操作手法在某程度而言,是嫌粗糙了,
: : 並且可能也誤解導生費的意義,
: : 所以,我其實也認同導生費應該要正名的訴求,
: : 讓導生費成為學生自主提案的創意基金。
: : 不過,我在想,「老師指派」要如何界定呢?
: : 其實有些活動即使是由老師提出的,
: : 也並非就沒有創意,同樣也可因符合師生全體利益而受到歡迎。
: : 但上述爭議我想並非是漢騰的重點,
: : 他應該是強調要決議透明化,這點我贊同,
: : 然而若要學生集體連署,似乎又勞師動眾,
: : 因此我的折衷方案是,
: : 公開徵求提案,也將之公佈在版上或所報上,
: : 把活動內容、資金來源等細節寫清楚,
: : 讓同學可針對此自由發表意見,
: : 所學會再針對這些意見,作討論並達成協議,
: : 我想這樣就能夠達到整合民意、尊重同學的效果,
: : 就不需要連署。
: : 所學會本身就是準民意機制,
: : 並且更可發揮化零為整的效率。
: : 另外,這次吉隆的活動費,張老師後來也提到導生費可能動用太多,
: : 會影響所學會運作,所以所上公基金可以分攤一半,
: : 也就是說,導生費只要出一半,
: : 同學對此有無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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