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liex (該是努力的時候)》之銘言:
: ※ 引述《hurk2602 (加油)》之銘言:
: : 嗯,如果當初的單子只是連署性質的話,可能志硯不用付這個錢,不過如果不只是連署的
: : 話,可能志硯該付這個錢喔…不過總不能叫伊倩自己多付150元吧…辛苦的扛衣服,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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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喔,我當然願意付啊。只是我根本不知要付這個錢。
: 我之所以後來說是我不需要衣服。
: 是因為當時原本我並不打算要借衣服,是傳宗要我幫忙湊人數我才簽的。
沒關係啦,
如果有人想拿去用的話再付就好了 >__^
其實當初我也有說要連署性質,
好像有點半強迫, 志硯一開始就有說不想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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