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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ournalism91 看板] 作者: Feliex (阿肯)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關於討論與爭論的區分之辯,可以休矣! 時間: Sat Jun 28 15:32:35 2003 ※ 引述《suyutin (~~)》之銘言: : 什麼樣是討論?什麼是吵?這難以用版上的文字來判斷. 那要用什麼判斷?讀心術嗎? : 我自認為對發表的每一個字小心翼翼,而且所有的事實推論都清楚表明. : 因此就期待回應的人也是同樣的有心. : 但看到各位的文章, 直覺是沒有捉到我原文用意就大加躂伐的結果,所以不免有些失望. : 也許正如詹哥所言,在這裡其實沒有誰有惡意. : 只是用文字溝通容易造成誤解罷了. : 這一點需要所有網路使用者時時提醒自己, : 理想的公共言說情境才有實現的可能啊! 你這句話有理論預設上的偏誤。 網路上的言行為什麼要符合公共領域的要求? 網路為什麼一定要作為一個公共領域?特別是ptt的班版。 建議你去念念相關的文獻。 : 還有,文字斬釘截鐵,是因為論據足夠使然.並不代表我就有未審先判的能力. 證據並不充分,文字倒是斬釘截鐵。 你有對我同學提出的所有質疑,一一加以駁斥嗎? : 審判是需要有"直接強制地促使特定結果發生"的權力與正當性. : 正因為所學會並沒有任何獨立的司法救濟途徑, : 有爭議發生就只能靠這種公開發表個人意見,然後提到大會討論決議的方法來解決. 這個說法有溯及既往嗎? 如果只是有爭議,那你倒是可以好好想想以後要怎麼做。 不必急著拿我們開刀。 : 我的意見 你的意見 他/她的意見, 都只是個人意見. : 在這個意見的自由市場中,並沒有寡頭壟斷的情形存在啊. : 我豈敢自認法官呢? 既然不敢,就該措辭婉轉。 : 至此,我的想法都已表達完全,既然是週末也沒必要花時間在電腦前耗. : 所以,無關我三篇文章中心命題的po文(沒有提出新事實 新論據的) : 就不再做回應.之前有提出來的問題(這幸真也有整理出來了) : 就等到會臨時大會上討論吧! 你不回應。我也懶得相理。 那個什麼勞什子大會的,也別來告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3.8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