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Journalism91 看板]
作者: Feliex (阿肯)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Re: 關於討論與爭論的區分之辯,可以休矣!
時間: Sat Jun 28 17:48:16 2003
※ 引述《suyutin (~~)》之銘言:
: 我自認為對發表的每一個字小心翼翼,而且所有的事實推論都清楚表明.
果然是自認。
: 因此就期待回應的人也是同樣的有心.
: 但看到各位的文章, 直覺是沒有捉到我原文用意就大加躂伐的結果,所以不免有些失望.
誰沒有捕捉到你文章的用意?不就是引用章程,說明動支那筆錢的正當性嗎?
大家都已經不知道說了幾百遍。
是真不懂?還是不想懂?
: 也許正如詹哥所言,在這裡其實沒有誰有惡意.
: 只是用文字溝通容易造成誤解罷了.
: 這一點需要所有網路使用者時時提醒自己,
這句話送給你自己吧。小姐。
: 理想的公共言說情境才有實現的可能啊!
這點理論上的錯誤預設,請見前文。
或播3531校內分機請洽林鶴玲小姐。或播至政大傳院請教方念萱小姐。
: 還有,文字斬釘截鐵,是因為論據足夠使然.並不代表我就有未審先判的能力.
: 審判是需要有"直接強制地促使特定結果發生"的權力與正當性.
: 正因為所學會並沒有任何獨立的司法救濟途徑,
: 有爭議發生就只能靠這種公開發表個人意見,然後提到大會討論決議的方法來解決.
: 我的意見 你的意見 他/她的意見, 都只是個人意見.
: 在這個意見的自由市場中,並沒有寡頭壟斷的情形存在啊.
: 我豈敢自認法官呢?
: 至此,我的想法都已表達完全,既然是週末也沒必要花時間在電腦前耗.
既是週末,我個人是選擇在趕趕報告之餘,上來回文。
要不要耗?
我個人的選擇是必然耗到至死方休。
: 所以,無關我三篇文章中心命題的po文(沒有提出新事實 新論據的)
有關你文章中心的po文你又回了嗎?
看不懂沒關係,記得要問。
不要不問就做這些武斷的推論。
: 就不再做回應.之前有提出來的問題(這幸真也有整理出來了)
: 就等到會臨時大會上討論吧!
臨時大會本少爺是不去了。
如果你要當面跟所有人對質,我倒是挺有興趣。
套一句你的話。這個會,沒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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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3.87
※ 編輯: Feliex 來自: 140.112.153.87 (06/2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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