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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ournalism91 看板] 作者: suyutin (~~) 看板: Journalism91 標題: 給大家 時間: Sun Jun 29 08:00:26 2003 首先感謝翔一學長和點子學姐, 你們提醒我要注意的"人情"面向, 我的確是忽略了... 這麼說可能又要被罵了吧. 我對"人情"的忽略也許是有意的. 因為我想把學妹和會長的兩個身份分開, 把這件事當作一個"純粹的法律問題"來解決, 所以才會在用詞上這麼六親不認. 也許是我和學長姐們不熟, 在文章的修辭上也特別沒有負擔吧, 先前得罪之處,希望學長姐們見諒. 我真的是對事不對人的啊! 昨天我針對各位的疑問轍夜寫出了兩篇回應. 對於所辦慣例是否可以當作所學會慣例這件事, 也在第三段說明我的看法,但還是有人覺得我沒回應.ꨊ還有10880:10000,68:25 也都說是比例了,和實際數字無關, 但還是有人拿這點來質疑,我也覺得很納悶啊? 所以昨天才會提議要開臨時大會當面講, 因為你們人這麼多,文章一直波,而且觀點還彼此不同. 比如說:20%導生費轉給學會後還是不是導生費? 一開始有人說還是,所以認為可以據此延用去年所辦補助的傳統. 也有人說不是,並以幹部有一定動支權為由,認為可以用.但也沒提到事後追審如何作? 面對不同關點,我一個人哪有力氣一一回應? 但是為什麼有人要反動員呢?召開大會本來就不是動員吧? 來開會的人每個人都有其自由意志,又不是被教唆來投票的...不懂耶 我既然有了既定立場,當然應自行迴避擔任大會主席,讓整個過程照著議事序規則走. 以現在以一擋十的態勢看來,事後追認也不見得不會過. 也許在大會的意志下還能確立這件案子的正當性, 以正式方法得到解決應該會比不了了之來得好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5.136.1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5.136.108
Feliex:誰把這篇文章mark起來的啊?! 推 140.112.153.87 06/29
tyra:版名也有點...我們這兒誰不冷靜呢? 推 61.228.125.220 06/29
Feliex:推!!!不冷靜的是誰啊。 推 140.112.153.87 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