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5d:有道理 05/11 03:01
→ Wacha:謝謝教練 05/11 03:04
※ 編輯: Wacha 來自: 71.135.117.96 (05/11 05:54)
推 Onibushi:就是給你個衷肯 說中我內心不能在認同的推了! 05/11 06:21
推 chind:這篇太厲害了 推 尤其是第四點 05/11 10:04
推 rayven:言論自由括弧裡的話是錯的,雖然不知道是那個白痴翻的,但 05/11 10:21
推 saniblue:很棒,近日鄭大為受政府和不理性民眾攻擊事件,讓人憂心台 05/11 10:22
→ rayven:原文完全不是這個意思 05/11 10:24
推 saniblue:灣人的民族性是否能容忍理性討論的空間 05/11 10:31
推 masktrue:鄭被民眾攻擊不是因為他公開對全民嗆聲所致嗎? 全民公敵? 05/11 11:32
→ Wacha:不平則鳴那是他的權益,台灣何時倒退到會因嗆聲而獲罪的時代? 05/11 11:38
推 masktrue:我回在我的文章裡 05/11 11:51
推 otto23:推第四點 05/11 15:28
推 NSACSS:如果他是一般人的身分 言論自由應該不會有爭議 05/11 15:58
→ NSACSS:像是國外外交官罵自己人VS.一般人罵自己人是不同的 05/11 16:06
→ Wacha:執政黨某立委常痛批政府,黨內雖討厭她卻不得不遵守民主分際 05/11 16:09
→ Wacha:沒理由不能批評曾志朗,若跆協拍馬屁或挾怨報負傳聞屬實,更糟 05/11 16:11
推 NSACSS:郭冠英? 05/11 16:13
→ NSACSS:立委對政府有監督之責 如果是以事務官身分就不妥了 05/11 16:14
我提到的立委姓羅。郭的案例除了駐外人員分際,還涉及族群歧視言論是否受
言論自由保護的問題,在此不予討論。
鄭大為既不是外交官,也不是事務官,只是老百姓一名,在總統、行政院長都
可以批評的社會裏,因為批評政務委員受到懲處才真正是傷害跆協形象。
※ 編輯: Wacha 來自: 71.135.102.146 (05/11 16:41)
推 alikhan:不好意思 我覺得不太一樣耶 就像法官跟律師嗆聲? 05/11 17:13
→ alikhan:如果鄭發表的是裁判一致的大會官方意見,那就沒話說, 05/11 17:16
→ alikhan:大會的裁判以非大會意見說本國委員「囂張跋扈」不恰當吧? 05/11 17:22
鄭大為後來改口稱曾志朗的抗議行為是愛國表現,可是已經來不及,因為
體委會主委戴遐齡震怒,要求盡快召開紀律委員會,對鄭大為做出懲處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3048999.htm
※ 編輯: Wacha 來自: 71.135.102.146 (05/11 17:29)
推 RalphHsu:好複雜的事件~ 05/11 17:32
綜合各方資訊,這是一個民眾要洩恨、媒體狂炒作、主委要拍馬、協會報
私仇,於是惡整一個倒楣鬼,最後可能殃及全國教練和選手的愚蠢事件。
※ 編輯: Wacha 來自: 71.135.102.146 (05/11 17:55)
推 masktrue:同意你最後這段的結論 05/11 17:59
推 TKD:謝天謝地,樓上大哥總算懂了.... 05/11 18:28
推 masktrue:可惜T兄仍然沒看懂我在講啥 或者根本沒看? 隨便了 05/11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