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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想要來說說我的想法,不是討戰,若有板友看了不舒服就請您見諒了。 我剛剛PO了一篇分享[喜歡偶像的契機]的文章,但因被提醒有不當字眼而決定自D了 我想提出一個小疑問: 板規規定不能聊J禁、BL,為了防止粉紅氾濫、造成誤導,這很清楚 但是今天只是大家在分享個人的心路歷程 也絕無大談J禁、BL的意思,只是剛好有那麼一個啟發點 這樣就不行嗎? 這種言論其實完全不涉及J禁的內容,重點還是在於喜歡上偶像的事實 只是文章中有這樣的字眼,就被認為是違規討論 我覺得實在不必防成這樣。 是不是還有一點空間可以討論? 捫心自問,傑尼斯旗下都是男藝人,不管是公司有心操作,還是藝人無心插柳,都很容易 形成遐想。而J家飯裡頭,有多少是看過粉紅、愛看粉紅的?我想大家都明白,不在少數 我想就連公司也明白,根本不可能杜絕這樣的想法。(更別說在利用了) 粉紅曖昧不論真實,對於公眾來說就是娛樂的存在,因此才會被傳播出來。 腐女子跟阿宅一樣,都不再是諱而不言的事了 KK板、TT板、關八板會這麼歡樂,在我看來,有很大成分是"不禁"。 喜歡偶像是娛樂,能開心的談論他們、聊自己的心得,這樣追星才有意義。 如果什麼都不能說,這裡就真的會變成是只有公開資料的"官方板"了 既然如此,我們只要上官方網站看,不就可以了嗎? PTT 雖是公開板,其功能也是讓各方匿名人士可以大肆其談,只要不涉及污衊、扭曲 事實,應該都是能被接受的範圍。 何況只是分享個人經驗呢? (這裡又可以討論一件事:同性戀是污衊性字眼嗎?是可恥到不能談論的?) (金賽性學報告指出:沒有人是完全的同性戀或異性戀,每個人都有兩者成份存在) 有好心版友提議隱晦帶過、或是略而不談 可是要我生生否定這件事 或是躲躲藏藏像犯了罪 我實在是做不到 於是乾脆自D。 若文中有讓您看了不舒服的地方,敬請見諒。 再次聲明,不是來討戰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8.234.131
queenhimiko:真的很抱歉...是我僭越了... 07/16 02:46
chenyoyo:默默的推這篇,我之前有po過夢到仁的文章(有爬過文,前面 07/16 05:19
chenyoyo:有人也有分享類似的文章,所以我以為可以po),還來才知道 07/16 05:19
chenyoyo:有不合版規,當然版規還是要遵守,只是會覺得好像有點限 07/16 05:22
chenyoyo:太多,看到其他版都很歡熱的討論時,還真有點羨慕耶 07/16 05:23
gracehome:我有看過原po自D的文章,我也有在看一些關於他們的小道, 07/16 10:21
gracehome:但是希望不要又因為粉紅的問題讓版上氣氛不佳...... 07/16 10:22
gracehome:粉紅怎麼吵怎麼輸^^||就算沒有我們還是一樣愛他們對吧?? 07/16 10:24
Lovetree:原文裡其實沒有很明顯的J禁吧...這個版真的讓人有點... 07/16 14:00
ptoma:已經"禁"了,即使只有稍為提到也都不太適當,所謂說者無心聽者 07/16 14:48
ptoma:有意 07/16 14:50
cindylin812:其實KK版是因為粉紅太多禁不了XD 07/16 20:20
cindylin812:不過版規也說過標題要註明粉紅還要防雷頁 07/16 20:22
cindylin812:為什麼很多J家版要禁J禁和BL 就是因為剛來的新飯可能 07/16 20:23
cindylin812:分不清現實和妄想而有不必要的誤會= = 07/16 20:24
hanesora:推"喜歡偶像是娛樂"這句話 07/16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