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HCHS-87-304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某所大學的法律系,有一天考刑法。 教授向學生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什麼叫詐欺罪?』 學生回答說:『如果您不讓我考試及格即犯詐欺罪。』 教授非常詫異:『怎麼解釋?』 學生說:『根據刑法,凡利用他人的無知而使其蒙受損失 的人,即犯詐欺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4.8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