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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體而言,公證結婚的程序與飯店行禮相似, 但在經費及時間上可節省不少,雖不若飯店行禮般熱鬧, 但別有一番莊嚴神聖感。辦理公證結婚的方式很輕便, 首先需提前數日到各地法院公證處登記, 除了平常日之外,星期例假日亦受理。 公證前預先至服務台購買結婚聲請書一份,結婚公證書四份, 結婚證書英文譯本二份(如不需要者則免),證書封套等。 其中的聲請書填好後即交由登記處登記; 結婚證書及英文譯本則均由公證處打字, 申請人不須自行填寫。登記時須帶: 1.結婚人雙方國民身份證及印章。 2.證人兩人國民身份證及印章 (如證人身份證及印章於登記時未能攜帶,得於結婚當日補辦)。 3.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登記時請攜帶其身份證及印章。  注意事項包括: 1.結婚人為外籍或國外華僑,請攜帶護照或僑居地居留證件及未婚身份證明書。 2.我國軍人結婚請提出主管批准之婚姻報告表正本以憑核對, 並準備複印本一份交公證處存查。 3.申請登記得由一人攜帶有關證件前來辦理,如本人不能親自前來, 並得委託他人代辦,但結婚時證人均應到場。 4.由公證處登記人開出繳費單,交請求人向收費處繳公證費,此外無任何費用。 5.公證結婚時間由申請人指定,星期六下午,星期日,例假日均照常公證, 如果所申請之日期結婚人數過多,則改在規定的時間自由選定。 6.登記手續辦妥後,於約定結婚時間三十分鐘以前到達舉行儀式, 新郎新娘應服裝整齊,不可穿牛仔褲。 公證處備有新郎領帶領結,以及新娘禮服面紗花球手套胸花各條等, 免費供新人借用。 7.結婚儀式在公證處公證結婚禮堂舉行, 禮畢交付結婚公證書正本兩份及繕本一份供申請戶籍婚姻登記用。 其實,無論選擇何種形式來公開許下一生的盟約, 最重要的還在於雙方能不能在接下來的漫長歲月中互相體諒,互相尊重, 所以隆重不一定就表示比較認真,簡單也有簡單的好處,畢竟,真心才是最好的祝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8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