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明天會買水果來看(希望有版面)
我買了 沒看到咧
不過據了解東森有新聞
: 作到這種程度
: 我想校長現在也騎虎難下了
: 另外 如果我是校長
: 我想我現在會順從民意
: 就改成和基女基商一樣有溫書假
: 雖然違法
: 但是我可以說
: 我要站在民意這裏(雖然剛開始不是)
: 其實若真的基女基商
: 甚至基隆其他學校都這樣"違法"的話
: 校長大可以放手去作
法律訂定
就是要維持社會秩序
: 我個人不贊成違法
: 但是該法若是惡法
: 而且每個人都不遵守
: 或是甚至讓每個人都踏入了法的陷阱(像馬英九的這件事有類似到)
: 這個法就不是個好法
: 反而就要用一些行動去突顯這個惡法的不當
基本上違法的行為是最下下策
就像凱達格蘭陳先生
為什麼大家要用這種方式
去違法集會?
因為已經仁至義盡了
台灣的法律不支持
但是這導致一個掌權者更囂張
怎麼辦
只好違法了
但是假如違法的行為又沒辦法改善
那何必做?
那反而錯在你身上
基於這個理由
凱達活動我之前天天去
現在我不去了
反正再去那個無恥的人也不會下來
因為他已經沒有羞恥心
而且又讓自己背負法律責任
何必呢?
我們的校長還不到這個敗壞全國經濟的地步
給他點機會吧
到時候真的團結更大的力量
去倒貴也不遲啊
那幾個寫字的女同學
他們的班代
在班聯會上硬媼
說那三個自拆開是沒意義的什麼什麼的
我只能說法律有漏洞 光法律 人民沒有道德良知
還是不夠的
請當事人拿出道德良知吧:你真的只是跑下去寫沒有意義的三個字嗎?
從沒有看過一個主任
權力下放
這樣誠意的和學生溝通
我真的覺得我們有時候
也要想想自己的行為是不是恰當
: 而且全校集體反彈(真誇張的學校運動 這足以寫下基中的歷史)
: 我想巫校長趁現在可以用民意來和上面反映
: 所謂"民氣可用"
: 而且這畢盡不是全體學生要求不要考試之類的不合理要求
: 如果一人一通電話
: 我想他們會聽到這樣的民意
: 還是一句話 超屌.......
其實早在三年前
該校長被基隆海事踢出來
那時候就有人跟我說了
基中人 你們的苦日子到了
當時我們不信
現在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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