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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部份貪污治罪條例 4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 元以下罰金: 一 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 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 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 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 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5.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罰 金: 一 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 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 三 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未遂犯罰之。 13 直屬主管長官對於所屬人員,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護或不為舉發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務機關主管長官對於受其委託承辦公務之人,明知貪污有據,而予以庇 護或不為舉發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說阿扁有沒有罪勒 不要跟我說這不是他報的帳 和他無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57.247
Gustave:貪污和總統本來就無關,內亂外患才有關係.. 08/28 01:26
Yuma38:錯 只是任內不受追訴 任滿照樣可以追訴處罰 08/28 01:33
AliceGame:阿扁來討個特赦吧 08/28 01:34
as3c112:阿扁我建議你向全臺灣人寫一封求饒信 08/28 01:41
dannyxx:推求饒信XD 08/28 01:42
ringobaby:推求饒信.... 08/29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