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ie0522:講了馬英九再多 還是不能改變阿扁報假帳的事實 09/07 00:05
→ burbury:也對啦 大哥把眼睛矇起來真的可以這樣說....呵 09/07 00:06
推 linhsiuwei:反正司法對泛藍有利就是泛藍開的,反之亦然囉~ 09/07 00:08
推 kie0522:所以你把眼睛矇起來 就覺得阿扁沒報假帳了 09/07 00:10
推 destkyo:連篇瞎扯~~比照辦理個屁!! 09/07 00:10
推 burbury:看來小弟常常報假帳了.....哈 09/07 00:11
→ destkyo:國務機要費原來可以用假發票報帳??? 09/07 00:10
推 burbury:馬的特支費支出連發票都沒有耶...怎麼證明用於公務? 09/07 00:12
推 destkyo:他幹嘛需要證明阿?哪條法律規定的阿^^ 09/07 00:20
推 floz:全錯..妳舉的例子如果在一般公司被我查到 09/07 00:22
→ burbury:不需要證明? 那小弟怎麼知道他用於公務? 09/07 00:23
→ floz:一定是帳外剔除 不准列報費用 09/07 00:23
→ floz:如果一般公司敢拿那種名目不符的東西報帳 09/07 00:23
→ floz:被國稅局查到一定算你逃漏稅 09/07 00:24
推 dannyxx:依照法律沒明文規定違法的事,就是合法,你只可以說馬有道 09/07 00:26
→ dannyxx:德上的爭議,但絕對沒觸發,且依首長級對特支費使用的慣例, 09/07 00:27
推 keroro2:b大要如何證明青蛙扁把機要用在國務或公務? 09/07 00:28
→ keroro2:如果不能證明..那請青蛙扁跟不沾鍋馬一起下臺!! 09/07 00:29
→ dannyxx:特支費己成為個人薪水的一部份之不成文慣例,不是只有馬才 09/07 00:29
推 burbury:小弟又不是檢察官....哈 09/07 00:29
→ keroro2:別只說馬一人!! 09/07 00:30
→ dannyxx:這樣做,謝長廷,阿衝都這樣,沒看他們沒出來嗆一聲嗎 09/07 00:30
推 dannyxx:更正:觸發=觸法 09/07 00:32
推 dannyxx:另,國務費爭議的一部份,法律是明文規定總統用在犒賞三軍等 09/07 00:36
→ burbury:原來特支費是個人薪水啊? 那條法律規定了...呵 09/07 00:30
→ dannyxx:的特別支出,需要「發票報銷」,而阿扁就是拿了別的發票報帳 09/07 00:38
→ dannyxx:,用途不能考,以構成報假帳罪! 09/07 00:40
→ dannyxx:不成文慣例,上面有寫 09/07 00:41
→ burbury:馬英九不是一向以依法行政自豪 怎麼現在又變成依照慣例.呵 09/07 00:43
→ dannyxx:不成文法也是法,不成文可發展為成文法 讀英國近代的民主 09/07 00:46
→ dannyxx:司法發展的書 09/07 00:48
推 burbury:真的啦 請馬英九大聲的向市民說特支費就是薪水一部分啦.呵 09/07 00:49
推 burbury:況且這是否是慣例 檢察官可尚未這樣認定喔....呵 09/07 00:52
→ dannyxx:查啊,歡迎來查,查的越清楚越好,監察院早說合法不信,就是 09/07 00:55
→ dannyxx:扯檢調,扯馬市長陪阿扁髒一遍就對啦! 09/07 00:56
推 burbury:監察院不是被泛藍廢了嗎? 那來的監察院....呵 09/07 00:58
推 dannyxx:監察院是綠營癈的,沒院長還有審計部呀,看什你扯什麼鬼? 09/07 01:01
→ burbury:監察院是泛綠廢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9/07 01:09
推 dannyxx:起笑了?綠營沒提名單給立法院審核,不是綠營癈誰癈? 09/07 01:14
推 umax:噓! 09/08 08:22
推 bordergogo:思路清晰 09/09 22:53
→ bordergogo:真是一篇好文 09/09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