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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蓄意造謠製造很多冤獄或冤判 經政治群組版主初步討論後 雖暫未獲致結論 但 KMT 板擬先行根據中華民國刑法規定修改此一版規為蓄意誹謗 說明: 原違規類別: 蓄意造謠 新違規類別: 蓄意誹謗 原 說 明: 散播與司法判決結果相違背之謠言。(註五) (註五) 1.司法判決包含各級法院(亦即無須定讞),各審結果不同以上 級法院判決為準。 2.已由檢察官起訴或偵察中但尚未判決之案件得提出討論,但 不得以肯定語氣作為文章標題,亦不得妄下結論。 新 說 明: (1)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舉證具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之誹謗。 (2) 發表不實言論,辱罵他人等行為,侵犯他人權益,妨害他人名譽, 而能被舉證有妨害名譽者。 處罰與原來相同均為七日 備註: 公告一週後若無異議則送交群組長追認後生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8.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