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286589.shtml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推動陽光法案,要讓立委作個「陽春立委」,他提出立委行為
法修訂要規範立委及其配偶、立委和配偶的二親等都不得兼任營利、非營利事業及團
體職務。
不料謝國樑一提議,藍營立委群起反彈,連慈善及公益團體職務都不能兼,比民進黨
版本還嚴,實在太離譜。身兼民主基金會董事長、義消總會長等職的立法院長王金平
表示,任何法律的制訂要符合實際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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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啊 老王
這時候您咋就知道 任何法律的制定要符合實際情況
明明到處都是春意盎然 卻不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
上個酒店也找不到幾位像樣的 長得像恐龍也來當小姐 根本就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開放八大行業 酒店為例 非一定姿色不得錄用 一定年紀升格當媽媽桑 納入勞保
這些都是輕輕鬆鬆就可以得到共識而立法的 為啥不做
再以酒駕為例 有本事酒駕 就要有本事承擔
酒駕肇事 立即查封所有財產 判決確定 財產半數充公 受害者按照年紀姿色給予賠償
畢竟這年頭 學歷不是就業的保證 姿色在酒店可以獲得最公允的裁判
任何法律的制訂要符合實際的狀況 不可光是影響自身權益的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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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車 不是車變多了 是笨蛋變多了
每個月按喇叭超過三十次 恭喜你 很快就要開始吃高血壓藥
前面都已經紅燈了 你還在衝衝衝 到底是油多還是煞車皮比包皮還耐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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