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
看板KMT
標題Re: 請問毀損罪的判決
時間Thu Apr 10 10:19:18 2008
※ 引述《AS1 (台南馬英九晚會 充滿感動)》之銘言:
: 我有打給幫我做筆錄的警察
: 她說是因為她先告
: 所以 我才會收到傳票
: 警察只負責偵結 不負責和解
: 另外 可以和解
: 但要看對方願不願意
: 可是 我實在沒有勇氣去對方的服務處
: 所以 是叫我走調解委員會 找有力人士
: 去談和解
: 我就說沒辦法 因為沒有有力人士
: 然後說可以請檢察官去談和解
: 我找到新聞了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18/today-south11.htm
那真是太好了,早已經上新聞了嘛.你快去找蘋果讓他們接手作後續發展
的報導.賴大議員既然很喜歡出這種鋒頭,那就成全她嘛.原PO如果不曉得
怎樣找蘋果的話,我替你打電話.
反過來想一個問題,這條新聞是3/18的,現在人犯都抓到了怎麼反而沒有
後續,兩台一報也不再提這件事?應該繼續追殺要趕緊給國民黨難看吧?
因為馬蕭大贏221萬票,已經把這個小新聞蓋過去了,D頭黨整艘船都沉了
,除了這位在地型的議員以外,誰有興趣去計較這點水上的油花?
所以一堆版友莫名奇妙想的甚麼對國民黨的抹黑衝擊,純屬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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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所謂"刀帥連",指的是中原野戰軍獨立二師139團3營9連.1948年淮海戰役
期間,該連49名官兵奉命堅守汶河南岸舊窯場達12小時.在連長谷子地同志指揮下
,共打退蔣軍3次進攻,擊毀敵坦克兩輛.出色地完成了掩護主力撤退的阻擊任務.
戰後野司首長為了表揚這種敢於與敵人拼刺"刀"的精神堪為全軍表"帥",授予
該連"刀帥連"的稱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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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3.1
推 changchunlun:我沒別的想法 當事人的權益最重要 他如果不想上報 那 04/10 12:18
→ changchunlun:就不該在事情陷入僵局前 把它搬上媒體 明明是單純的 04/10 12:19
→ changchunlun:刑事案件 涉入政治因素 只會讓簡單變複雜 我不是要罵 04/10 12:20
→ changchunlun:誰 只是個人的經驗 提出我的意見供參考 遇上刑事案件 04/10 12:20
→ changchunlun:當事人的心情必然不好 談太多政治 無助於解決問題 04/10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