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uehan:主旨: 三審認定領據特別費不是薪資 但馬已經全部因公支用 04/24 17:23
→ shuehan:也就是說 更嚴格的考驗 馬也已經通過了 04/24 17:25
推 KevinLiou:是因為採納大水庫原則吧? 04/24 17:29
→ changchunlun:我等那位y大好好地發表法律見解呢 04/24 17:35
→ changchunlun:當然是水庫原則 金錢無法特定 用帳戶查根本是沒道理 04/24 17:37
→ changchunlun:又不是打洗錢、販毒官司 你今天跟朋友借錢 有可能還 04/24 17:38
→ changchunlun:給他原本他借你的那張鈔票嗎?這跟借車是不一樣的 04/24 17:39
推 changchunlun:那位y大 馬的部分(一)倒數第二行看到了嗎? 貪污? 04/24 17:45
→ changchunlun:我知道你沒能力談法律 講個金額來看看啊 04/24 17:46
推 roxinnccu:科,合著最高院是明著打法務部等行政機關對特別費性質的 04/24 17:47
→ roxinnccu:解釋了,一二審可沒認定什麼,他們只是肯認行政機關的解 04/24 17:48
→ roxinnccu:釋罷了..... 04/24 17:49
→ roxinnccu:馬某這一審可以脫身可險的很阿~~一二審被引用判無罪 04/24 17:50
→ roxinnccu:的主要理由之一居然被最高院打槍~ 04/24 17:51
→ roxinnccu:我有興趣的是,司法機關可以這樣打行政機關的槍嗎? 04/24 17:51
→ roxinnccu:的確如一樓所說,最高院的標準是比一二審嚴的多! 04/24 17:53
推 roxinnccu:如果二審檢察官上訴理由寫的認真一點的話........ 04/24 18:02
推 changchunlun:最高法院純就犯罪構成要件來討論 根本不必動用到對 04/24 18:02
→ changchunlun:特別費性質的解釋 二審檢察官完全沒碰犯罪事實的部分 04/24 18:04
→ changchunlun:二審檢察官寫再認真也沒用 三審是法律審 如果二審法 04/24 18:05
→ changchunlun:院對主觀客觀構成要件的判斷沒有違背事理邏輯 檢察官 04/24 18:06
→ changchunlun:再拗也沒用 況且到了二審也沒增加新事實 他能寫什麼 04/24 18:06
→ changchunlun:出來? 算術有問題嗎? 04/24 18:07
→ changchunlun:r大完全誤會一二審判決的主要理由 只拿著媒體對特別 04/24 18:08
→ changchunlun:費性質的關注點 當做是主要理由 其實一二審法院最主 04/24 18:09
→ changchunlun:要的還是從基本的犯罪事實出發 最高院在新聞稿中也 04/24 18:09
→ changchunlun:指出來了 險在哪裡?一樓的意思根本不是你說的這樣 04/24 18:09
→ changchunlun:r大你是想代y大回答嗎?一二審法院做的事實調查可比 04/24 18:12
→ changchunlun:你說的多得多 這才是檢方敗訴的原因 跟特別費性質是 04/24 18:12
→ changchunlun:什麼完全無關 請不要繼續積非成是 04/24 18:13
→ proletariat:如果單就犯罪構成要件討論就足夠 那最高法院何必特別 04/24 18:53
→ proletariat:指明一二審對特別費性質解釋的問題 再說一二審對特別 04/24 18:54
→ proletariat:費的性質為何花費不少篇幅論述 會是非主要理由嗎? 04/24 18:55
→ proletariat:只是最高法院認為撇開特別費性質的部分 仍然不足為有 04/24 18:55
→ proletariat:罪判決而已 也就是說一二審論證雖有錯但不影響結果 04/24 18:56
推 roxinnccu:簡單講,所謂犯罪構成要件當然跟特別費性質很有關係 04/24 20:52
→ roxinnccu:不妨請張兄回憶一下,何謂不法意圖、構成要件故意 04/24 20:53
→ roxinnccu:意圖,故意的標的是什麼?這跟特別費的性質沒有關係乎 04/24 20:54
→ roxinnccu:所謂『基本犯罪事實』不就是主客觀構成要件? 04/24 20:55
推 roxinnccu:二審檢察官上訴時果可以不要寫的那麼空泛,可能還有點븠 04/24 21:14
→ roxinnccu:機會。不過如p兄所說,三審反正是不管別費性質跟一二審 04/24 21:14
→ roxinnccu:藉之推出的結果,總之一句『主觀無犯意客觀無犯行』 04/24 21:14
→ roxinnccu:還根本否定侯寬仁起訴說『馬囧錢沒花完』。的確這樣認定 04/24 21:15
→ roxinnccu:的話,特別費是啥性質對三審來講是一點關係都沒有沒錯! 04/24 21:15
→ moondark92:馬英九算是拿到大赦特別費的正當性門票了 04/24 23:07
→ moondark92:再來就看他想不想,要全面還是只有領據部分... 04/24 23:08
→ moondark92:當然該要好好評估利弊得失及社會觀感來決定 04/24 23:09
推 changchunlun:r大簡單地說 一二審法院都認定馬把特別費用公支用完 04/25 03:14
→ changchunlun:畢 就是這樣 客觀無所得 何來貪污 他們要去談特別費 04/25 03:15
→ changchunlun:是何性質是沒有什麼意義的 而檢方也沒針對法院認定特 04/25 03:15
→ changchunlun:別費已因公支用完畢這個事實是否違背論理法則上訴 早 04/25 03:16
→ changchunlun:已註定不可能勝訴 至於特別費是否為實質補貼根本無關 04/25 03:17
→ changchunlun:宏旨 04/25 03:17
→ changchunlun:除非r大您認為馬根本沒花完而放進自己的口袋 04/25 03:19
推 changchunlun:至於最高院為何要這樣糾正一二審法院的見解?因為高 04/25 03:21
→ changchunlun:檢本來就只針對這個特別費性質的部分上訴 理由是要統 04/25 03:22
→ changchunlun:一法律見解 最高院不同意實質補貼說 也讓大家終於發 04/25 03:23
→ changchunlun:現一件事 就是侯檢在數字上硬拗 04/25 03:25
→ shunwang:小偷偷東西 被抓到 東西還回去 就無罪了 台灣新法 04/25 08:58
→ yipi1357:法官認定馬英九無犯罪意圖所以判無罪 04/25 10:53
→ yipi1357:代表以後公務人員用公款存到自己帳戶 然後說那是補貼性質 04/25 10:54
→ yipi1357:降他也可以判無罪~~ 真是新法~~ 04/25 10:54
推 roxinnccu:樓上對刑法主觀要件的認識幼稚的令人不屑 04/25 11:01
→ roxinnccu:這一點都不新好不好,不信去看林山田老師的書 04/25 11:01
→ roxinnccu:還是連林山田你都要順便罵成泛藍?科科 04/25 11:02
推 welly0923:等...林老師篇綠吧. 04/25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