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line (漫長的等待與相遇)
看板KMT
標題Re: [討論] 關於馬英九特別費
時間Fri Apr 25 13:58:09 2008
※ 引述《EvoLancer (.........)》之銘言:
: 全文吃光光
: 三審法官的見解已經很清楚了,他們認為特別費並非一二審
: 法官所認定行政習慣裡的實質補貼,不管發票或領具皆為
: 公款.他們駁回侯寬仁當初所認定的主觀犯意還是施以詐術
: 在他們的自由心證與經驗法則皆不存在.馬英九領具部份
: 所支領的公款雖然進入個人帳戶,但依據大水庫理論,他將
目前判決書還沒上網吧 大水庫理論二審就丟棄了
三審有用到嗎?
: 相同金額皆用於公務.這是三審法官駁回檢方上訴理由.
: 至於實質補貼說被最高院認定屬於一二審法官判決瑕疵,
所謂的瑕疵是 一二審從性質定義上去著手來解釋特別費
因此引用諸多機關單位公文與證詞 推論出具有"實質補貼"之性質 這是ok的
但是三審是從法律面 因為確實沒有任何條文具體表示是補貼性質
也就是說 就三審來說 是否為補貼完全沒有意義
馬英九的無罪當然也就與是否補貼無關
: 但並不影響整體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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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50.198
→ changchunlun:二審雖然好像沒提到這個名詞 但是法理是相同的 因為 04/26 03:31
→ changchunlun:金錢是無法特定的 04/26 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