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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mmy050505 (酒逢知己千杯少啊...)》之銘言: : 馬英九在官司開始之後改口主張:特別費是私款,是首長的實質補貼。以這個主張為基礎,所以他可以不用把用剩的繳庫,可以轉到自己帳戶,可以用為家用,可以支付女兒在美國的花費....等等。 : 結果最高法院判決說:不對!!特別費是公款,必須用為因公支出!!! 最高法院並沒有說特別費是公款 一審二審 也沒有在公款與私款上酌墨 : 不過~~馬英九還是無罪~~~~~ : .................我~沒~話~說~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5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