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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Welly大大的提問,同一個連結http://mail.scu.edu.tw/~muenster/3844.pdf 第10頁第四點:被告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每月薪水扣掉公保、健保費、所得稅等,實際撥入帳戶數額為14萬至15萬元,然而卻每個月固定轉帳20萬到配偶周美青的帳戶..... 簡單說:馬用領據把錢領出來,存到薪資帳戶,而之後的這些家用及轉給周美青的支出早就超過薪資所得。 Welly大大,回答了您的提問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68
welly0923:你可以去看判決書.書上說起訴書少估年終獎金及各項補助 04/25 16:26
welly0923:因此其中計算有錯 04/25 16:26
welly0923:若將所有的收入算進去再扣除其他費用.仍有25萬一個月喔. 04/25 16:27
welly0923:既然如此.匯出的錢比收入少.s大可以環馬清白吧 04/25 16:28
welly0923:我所引用的資料是二審判決書 04/25 16:29
changchunlun:這位s大跟y大一樣 都是只看起訴書 不看判決書 無視 04/26 03:39
goetze:不會吧?我以為這裡的鄉民應該知道馬英九那時一個月近25萬的 04/27 00:31
goetze:收入的事實,想不到還有人到現在還用14萬在跳針?天呀! 04/27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