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tali:這不是你敢不敢的問題 行政院的規定就是這樣 04/25 16:59
推 downtoearth:沒記錯的話那是財產申報法的規定... 04/25 16:59
→ vitali:領特別費可以使用匯入帳戶的方式 馬只是比照辦理 04/25 17:00
推 olaqe:全國公務員薪資都由國家匯入帳戶 所以全國公務員均貪污 耶!! 04/25 17:01
→ downtoearth:如果我六千多個同事幾十年都是這樣用,那我有啥不敢? 04/25 17:01
→ olaqe:阿扁有幾千萬財產 請扣去他的市長總統薪資 否則就是貪污 04/25 17:01
推 vitali:而且也不是馬要求要這樣做的 規定就是這樣 04/25 17:02
→ olaqe:要怎麼避免?請全台公務員領白米秤斤兩好吧? 04/25 17:03
推 Adonisy:跳針+1 04/25 18:28
推 wkwtb:其實中華民國貪污我的錢... 04/25 22:12
→ wkwtb:每個月中華民國都先偷我一萬多... 04/25 22:13
→ wkwtb:有時過兩三個月才一起還我 04/25 22:13
推 roxinnccu:科科,我當然敢 04/25 23:12
→ roxinnccu:要不公費一下給你30萬你要拿著跑嗎?有人這麼豬頭的? 04/25 23:12
→ roxinnccu:不要為了嘴皮就開始想像一些豬頭的事ok? 04/25 23:12
→ roxinnccu:刑法不只有客觀構成要件啦,有空跳針不如去看林山田! 04/25 23:13
→ roxinnccu:更正,看林山田的書,要不你得去天堂找林老師泡茶了 04/25 23:14
→ roxinnccu:話說當年大學當班上收班費的人我就是把他存到我戶頭去的 04/25 23:15
→ roxinnccu:只是我帳目清楚,交接時餘額帳目相符,所以不會有豬頭認 04/25 23:15
→ roxinnccu:為本台小弟我有啥侵佔還是啥鬼的犯罪而已,懂嗎原po? 04/25 23:16
→ roxinnccu:從頭到尾入帳戶就是最沒問題的部分,可笑的是有些人跳針 04/25 23:16
→ roxinnccu:最厲害就是這裡,是因為這比較簡單打嘴炮所以狂講嗎? 04/25 23:17
→ changchunlun:簡單地說 金錢是不能特定的 你不可以把公家的車 開回 04/26 03:41
→ changchunlun:家 但是 金錢一旦進入你的占有之中(占有是法律名詞 04/26 03:42
→ changchunlun:就跟你的財產混同 是無法分辨什麼是公什麼是私 如果 04/26 03:42
→ changchunlun:你要這樣說 我借你錢 你如果沒拿當初我借你的那幾張 04/26 03:43
→ changchunlun:鈔票還我 我就說你根本沒還我 說你賴債 04/26 03:43
推 welly0923:當初說薪水不夠所以一定是特別費來補的也是你 04/26 08:19
→ welly0923:現在證明新水夠了你又說不一定沒用到特別費 04/26 08:19
→ welly0923:那到底要怎樣?感覺上話都是你在說的 04/26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