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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NPLNT (Bruzi Geist)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坐上巴黎假計程車瑞典女學生惹殺身之禍 時間: Sun Apr 27 12:05:08 2008 坐上巴黎假計程車瑞典女學生惹殺身之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26/5/y1t0.html (中央社記者蔡筱穎巴黎二十六日專電)到巴黎旅遊的觀光客要注意了,巴黎的計程車有 真假之分,坐上假的計程車有可能遭到殺身之禍,最近就有一位瑞典女學生蘇珊娜因坐上 假計程車而遭綁架殺害,兇嫌昨天下午被法國警方逮捕。 十九歲的蘇珊娜在巴黎索邦大學就讀,和許多北歐的年輕學生一樣,會說流利法語的她在 巴黎的咖啡店打工,也在週末時和同伴一起去學生愛去的舞廳跳舞。 上週五凌晨四時四十五分她和朋友走出舞廳抽根菸,因為第二天還要打工,所以沒有和朋 友再回到舞廳,而是搭了一部計程車回家休息,在計程車上她發個短信給朋友:「我在計 程車裡,司機舉止怪異」。 週六早上六時,消防隊獲報香地沂森林冒煙,近中午時分,有人在森林裡發現一具部份燒 焦的女屍,被拳打腳踢還被捅了一刀,頭上四處中彈,雙手反扣在後,檢察官證實是蘇珊 娜的屍體。 一星期來,警方在目擊證人「假計程車」的線索上搜索,加上和二月底一位瑞典女學生也 同樣遇到搭上假計程車遭強暴丟棄森林的作案手法相同,銀行監視器也錄下假司機拿著蘇 珊娜的金融卡要去銀行領錢,這些線索使得警方在昨天逮捕了曾以三件強暴案罪行以及多 起偷竊罪在一九八九年被判十九年徒刑的布魯諾。 瑞典大使館在二十四日警告在巴黎的瑞典婦女要非常小心,不要在夜裡單獨外出,若是必 須,也最好結伴同行。 假計程車的問題日益成為巴黎的社會問題,失業者、學生或是半薪者都不合法的加入了巴 黎計程車的行列,他們在車站、機場或舞廳門口招客並且亂開價,在近一萬五千九百輛合 法的計程車司機眼裡,近兩百多輛假計程車真是災難,而巴黎人可以辨識哪些是真是假, 外國人則難辨真假。 與蘇珊娜同時走出舞廳的一些證人就表示,根本不可能找到一部計程車,起碼都要等一小 時以上,但是,有非常多的假計程車在拉客。 法國法律規定計程車司機要停留車裡在計程車招呼站排隊等候客人,不被允許走出車外招 客,而是客人必須走到計程車招呼站坐車,是最好辨識真計程車的方式。 此外,車頂有計程車字樣會亮燈的招牌,在車右邊有計程車司機的營業執照,左後車窗貼 著taxi字樣包括如何計價的貼紙以及計程車車號,內部有一個在乘客座位上就清晰可見的 計價表。 許多假計程車可以混真,最主要的是他們可以到跳蚤市場買車頂的招牌,但是他們欠缺所 有可識別的合法規定標誌,當外國觀光客以為是像在他們自己的國家招手就可叫到計程車 時,他們搭上的有可能是這種隨處停車會亂敲竹槓的假計程車。 雖然法國警方控管一萬六千輛計程車,但也有人力不足的問題,法國政府鑑於巴黎市對於 計程車的需求日增,也在最近討論在首都增加四千輛計程車的方案。970426 -- 「只有在人們能夠自由地利用享受知識帶來的好處時,新知識的發現才對他們有價值。 新發現對所有的人都有潛在的價值,但不是犧牲人們所有的現實價值為代價。無限發展的 『進步』不能給任何人帶來好處,那麼這『進步』就是一種恐怖的謬論。」 Ayn Rand<The Virtue of Selfishne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6.114
marquesas:人骨拼圖... 04/27 12:06
kauosong:看吧!我就說續集再演下去一定會出問題!!!! 04/27 12:05
shouri:想起彭婉如... 04/27 12:07
nightcatman:三樓果然是老人 (煙) 04/27 12:09
l83:計程車屠夫 04/27 12:11
ha02:燒焦+被捅+中彈 有沒有這麼慘 04/27 12:16
JanChang:應該鼓勵台灣夜店妹去的,只要是白人,不論怎麼搞都願意 04/27 12:21
yoyorock:好慘...頭上四處中彈...被當靶嗎...媽的人渣去死 04/27 12:33
shouri:沒死刑的國家 就是這樣 04/27 12:34
yoyorock:剛看外國新聞 那女的沒受到性侵害 直接被殺 而上一個有 04/27 12:36
yoyorock:被丟到森林... 哀...都很衰 04/27 12:38
syterol:黑心計程車 04/27 12:42
shouri:借轉 04/27 12: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67.3
oxymoron:讚成 太過高的理論不適合台灣 務實才是最重要的 04/27 12:49
march20:嗯, 所以說沒廢死刑的國家一定不會發生這種事, 是這樣嗎? 04/27 12:59
shouri:個案與通案要分清楚 像美國校園槍擊是通案 台灣是個案 因為 04/27 13:03
shouri:台灣有嚴格的槍械管制 04/27 13:04
shouri:同理 沒死刑的國家暴力性犯罪是通案 04/27 13:04
march20:嗯, 那台灣的重大犯罪事件還是不能杜絕, 但台灣還是有死刑 04/27 13:05
march20:這麼說, 應該要擴大死刑的施行範圍囉? 04/27 13:05
march20:還是說, 台灣的性侵只是個案呢? 04/27 13:07
shouri:應該要擴大死刑的施行範圍 並把適用年齡從18降為14 04/27 13:10
tim1112:年齡不該降 應該要給想朋友改過的機會 04/27 13:13
tim1112:有死刑的台灣都可以有陳進興了 04/27 13:14
march20:口也, 那哪些罪犯該判死刑? 04/27 13:14
march20:還是你覺施行伊斯蘭法那樣更好? 砍手砍腳鞭刑 04/27 13:14
tim1112:s大乾脆把年齡降到五歲好了 未成年本就不該負太重罪行 04/27 13:15
tim1112:台灣每幾年就出十多個槍擊要犯 死刑有用? 04/27 13:16
march20:沒有要辯死刑該不該廢, 因為辯也辯不出結果 04/27 13:16
march20:想提兩件事. 1: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想以嚴法來達成 04/27 13:17
march20:高道德的社會不是有效的方法 2.刑罰輕重不能解決犯罪問題 04/27 13:18
oxymoron:現行的方法不好嗎? 手段和目的之間沒有均衡? 04/27 13:22
Dawn1058:有些生物就是要打才會乖啊 =皿= 04/27 13:22
oxymoron:太過極端的都是不好的(就像教改 真正害死台灣小孩) 04/27 13:22
march20:想討論死刑的問題, 不管贊不贊成都可以想想這兩件事 04/27 13:22
oxymoron:刑罰是有用的 不好的人想犯罪前 多少會思考一下... 04/27 13:23
Dawn1058: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 04/27 13:26
opting:標題典型的以偏蓋全... 04/27 13:30
oxymoron:有的"學者" 反對死刑的原因 是 刑罰 有兩個功能(我記不清 04/27 13:30
oxymoron:楚 見諒) 一個我有點忘了 另一個是使受刑人 "再社會化" 04/27 13:31
oxymoron:但死刑沒有 再社會化的功能..(因為死掉了...) 04/27 13:31
march20:是隔離嗎? 04/27 13:32
oxymoron:但是.. 會被處死刑的人 都是極度 窮凶惡極的人.. 04/27 13:32
oxymoron:法官也不會輕易判人死刑..所以與其廢死刑 不如把判死刑 04/27 13:32
oxymoron:門砍 啥小的 弄明確 弄高點.. 04/27 13:33
shouri:我想要的只是最低限的道德 殺 人 者 死 04/27 13:34
march20:嘖, 來無窮迴圈一下: 04/27 13:34
march20:廢 => 罰不到壞人! => 那關到死 => 浪費錢! => 冤案枉殺 04/27 13:35
march20:=> 為了最大利益! => ... 04/27 13:36
oxymoron:因為如果是 義憤殺人呢? 跟強盜殺人 大大不同... 04/27 13:36
march20:不廢/加重 => 有效嗎? => 有!比較公正! => 那被誤殺的? 04/27 13:36
oxymoron:如果是正當防衛(結果不小心弄掛對方) 也是大大不同... 04/27 13:37
march20:=> 1. 幾不可能! 2. 對被害人不公平! => ... 04/27 13:38
oxymoron:這些東西 還是要交給(法律)專家來討論吧? 04/27 13:38
oxymoron:很多時候 "改革" 不見得是好的 為了改革而已改革 不好... 04/27 13:39
march20:對啊, 是這樣沒錯. 一味要廢或者一味要加重擴大都不好 04/27 13:39
march20:所以不要末審先判, 說廢的不一定無理, 說不廢的不見得錯 04/27 13:40
march20:像這篇的標題就是標準的跳太快 @@ 04/27 13:42
oxymoron:只不過法律有很多要改的 應該先從爭議性小 或副作用小的 04/27 13:43
oxymoron:開始..而不是像文化大革命這種的.. 04/27 13:44
march20:如果說廢了然後一律關十年放出來, 相信沒有人會贊成 04/27 13:44
march20:相同的, 不問情由, 殺人一律死刑也很可怕 @@ 04/27 13:45
shouri:我沒有說不用看情形吧 但是絕對不能到"廢止"死刑的程度 04/27 13:51
march20:還是先維持現狀吧! 每次看數字版一堆 "X的, 被撞還被當 04/27 13:57
march20:肇事者", 或者是 "家屬一口咬定路人 OOXX" 這種事 04/27 13:58
march20:就知道該改革的東西很多了 04/27 13:59
shouri:車禍啊. 我的看法始終是醉酒開車撞死人應依故意殺人罪判刑 04/27 14:04
oxymoron:死刑當然不能廢.. 04/27 14:52
tony0104:台灣會被這些吹冷氣的理想化裝清高人物害死..... 04/27 20:59
tony0104:沒死刑對受刑人和受害人都是折磨,也增加無謂的看管成本. 04/27 21:01
moondark92:如果讓無期徒刑受刑人隨時自由選擇是否改死刑? 04/27 22:53
moondark92:然後兩刑合一? 04/27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