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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smidDNA (evo n610c)》之銘言: : 你的排版讓我回不了文, 所以重新編了一下. : :因此板上很多大大都認為,特別費就是由國庫直接匯到首長帳戶, : :所以不能怪首長,這是錯的。特別費還是在會計人員那邊,是要由 : :首長根據支出的發票(一半要單據),或是開出領據(這是不需要單 : :據的那一半)。基於這樣的核銷程序,就可以看出特別費有很明確 : :的「公費」性質,這筆錢是需要有因公支出的事實才能請領的。 : 錯, 領據支出這筆錢不必, 再重複一次, 不必有因公支出的事實才能 : 請領! 這是積年以來行政院, 主計處, 跟審計部都這麼核銷, 最高法 應該是這樣吧 領的時候,不必要因公支出已經發生 但是領出去的款項 必須支出在公務上 所以假設我月初領了500(大水庫+500) 領的方式是存到我戶頭 18號我捐了500塊給路邊的小狗買樂透(大水庫-5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46.40.132
PlasmidDNA:你捐給小狗的話,小狗不會有收據給你證明曾捐過錢..XD 04/28 11:53
tychao:馬的帳戶可能太多了,用特別費帳戶支出就可能沒事吧. 04/28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