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zip ()》之銘言:
: 舊制的勞工退休金 是老闆額外出的
: 要在同一間公司任職滿十五年 才可以領取
補充
勞基法的退休條件
1.同一事業單位連續任滿15年且滿55歲
2.同一事業單位連續任滿25年
3.年滿60歲
4.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 所以有一些中小企業會選擇解雇或是解散公司
: 給退休金是 年資*2*月薪
: 給資遣費是 年資*1*月薪
補充
舊制的退休金制度年資計算
1年→2個月
累積15年以後→1年1個月
最多只能領45基數也就是45個月
退休是以退休前平均六個月的工資計算
: 所以舊制勞工的退休金往往拿不到 (只能拿到勞保退休金,那筆錢很少)
: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過去了
: 經濟榮景不再 就顯得公務員過太爽
簡單來說
我國中小企業發達,說好聽的叫做彈性好應變快,說難聽的就是中小企業
有不少人在那邊亂搞。反正舊制的施行結果,就是弄得很多勞工沒有退休金
所以才要轉成新制,不過新制變成是政府在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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