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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之銘言: : ※ 引述《Scion (我只是輛小tC)》之銘言: : : 槍擊要犯拿搶來的錢給老婆小孩買東西吃 : : 請問他老婆小孩要不要一起抓起來槍斃? : 不用槍斃,但是要負責返還不當得利與可能侵權賠償的民事責任, : 還是有機會在法院上被列為被告. 狗屁 你去給我把民法179條跟184條的法條列出來 然後給我爬去問王澤鑑老師這兩條怎麼解釋 找不到他的話他寫了兩本跟磚頭一樣厚的書寫這兩個法條 喵的陳幸妤所作所為可以該當這兩條要件的話, 你armed就可以當美國總統,馬冏解密國務機要費卷證就會被依刑法一百條判刑 : 況且現在情況是該犯的槍彈全是老婆提供的,當然也會有刑責. 狗如果仗人勢欺人的話那的確會罰人,如果那個人沒有盡管束狗的義務的話 就跟中國出兵朝鮮大家都知道那是老毛子的主意一樣 (只有中國某些人可以生出一大堆幾近被害妄想的出兵理由) 但問題是趙建銘不是狗,趙建銘跟陳的關係與1950年中國與蘇聯的關係差的遠 你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說趙是被陳公主當成狗用去做那些事 此外『提供槍彈』是一個主動的積極行為,陳幸妤......有嗎? 不過就是趙氏父子在那邊宣稱『喔耶我老婆有槍彈』,然後就有人怕了,干陳幸妤屁事 無德媒體人就是無德媒體人 陳幸妤可能有偽證嫌疑那也是檢察官的事,人家不告法官不理你管得著嗎? 她就是有不當得利有侵權行為,那也是受害者有權利去法院告她 人家幾年前在哪裡做過偽證哪裡不當得利侵了誰的權 也不代表你可以公然去干擾人家的生活 被害者自助行為都有要件啦,你媒體憑什麼?這一點點的分界很難理解嗎? 誠然,陳幸妤會像蜂蜜吸引螞蟻吸引媒體跟拍是有她自己行為上『吸引螞蟻』之處 周美青再怎麼拍也是那個樣子就不太會有人鳥她了 但是那是另外一回事, 將心比心,你開一罐蜂蜜然後被螞蟻爬了,你會很高興還是討厭那些螞蟻? -- 以前國民黨講三合一敵人 再看過對岸網民、某些綠民、以及axxxd的發言後 我發現這說法真是高瞻遠矚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70.228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61.224.70.228 (05/29 16:49)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61.224.70.228 (05/29 16:52) ※ 編輯: roxinnccu 來自: 61.224.70.228 (05/29 17:05)
shouri:刀帥應該是紅色的 三合一敵人是指紅色 綠色 和海外台獨 05/29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