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外籍人士
不論是工作,就學
都有台灣的綠卡
為了方便長期居留和辦理一些當地的證件
如開戶,工作證,....(這是具有法源規定)
居留證是有期限的
有分短期和長期居留--年限不一樣,申請的條件也不同
期限期間可免除繁複的簽證手續
如果是旅遊或短期經商工作
依規定是需要簽證,ex旅遊簽證,商業簽證.....
具有國籍的身分證和不具有國籍的居留證(所謂的綠卡)
其權利和代表身分根本就是不同的
開個玩笑的說
如果具有居留證就是是台灣人
那台灣人民就不止2300萬人囉.....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 引述《bimmers0 (be it)》之銘言:
: : 綠卡有效 = 隨時飛美國,不用美簽.在美可自由工作與居留.(十年到期要更新卡片)
: : 有美國籍 = 在海外受美國政府保護,戰亂時,可隨美國徹僑.
: : 回歸一下兩者的基本性質,可能會讓相關討論更清楚些.
: 問題是你的綠卡有效那項根本就錯了
: 綠卡有效 = 可以永遠待在美國, 不用回台灣, 你一直完全不待美國,下次回美就沒收了
: 第二, 不要在天真的義和團認為台灣國籍有多寶貝, 多愛台灣了
: 真要法律規定國籍只能二選一
: 那一堆人要放棄台灣的國籍了
: 中華民國國籍的人要當兵, 多的是寧願變無國籍的也不要當兵的人
: 還真以為台灣國籍人人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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