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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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陸客來台就要喪失言論自由?
時間Mon Jun 23 16:26:59 2008
※ 引述《aerocasper (芭樂倒頭哉)》之銘言: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第一,請問有人阻止法輪功人員舉行抗議嗎?
: Ans: 我有說應對法輪功人員執行任何驅離(阻止)手段嗎?
: : 第二,請問這些採線團成員有任何義務面對法輪功人員的抗議嗎?
: Ans: 抗議者只是表達他們的看法,並沒有強迫採線團接受他們的抗議
: : 第三,如果這些成員沒有接受抗議的義務,那安排雙方不見面有任何影響到言
: : 論自由的地方嗎?
: Ans: 如果真要尊重言論,那就該讓對方聽到台灣人的聲音,不需要特別為此而
: 改變路線。
: 如果妳是旅客,妳會願意走小門嗎?為啥不能大大方方的帶他們走正門呢?
: : 最後,請問你真的懂什麼叫做自由嗎?
: Ans: 我書讀得少所以不懂啥叫做自由,我只知道在合法的範圍內做任何事
: 不受任何管制與約束就是自由!其餘請您指教!
很簡單,自由是一件「對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對他人」的事情。
一個人有言論自由,是因為一個人的判準僅在於自己的良知和理性,沒有任何
人可以強迫他,他可以發表任何言論,而不受到任何他人的強迫。
但是,一個人沒有任何權力,要求別人聆聽他的意見:因為這等於是壓制了他
人的自由意志、迫使他人必須依照非自身的意志去行事。別人有拒絕聆聽的自由
,拒絕聆聽是一個自己的選擇,因此沒有侵犯到任何人的自由。
你很明顯沒搞懂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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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8.194.188
→ aerocasper:如果走小門是採線團的決定,那就沒話說,可顯然不是! 06/23 16:37
→ downtoearth:所以樓上改幫採線團爭權益了? 06/23 16:39
→ aerocasper:請問紅衫軍的抗議算侵犯他人自由嗎? 06/23 16:39
推 downtoearth:合法嗎? 你的"他人"是誰? 陳前總統嗎? 06/23 16:57
推 aerocasper:強佔台北車站那麼久,擾亂出入車站的民眾!這些算嗎? 06/23 20:00
推 downtoearth:你舉這個例子就是在砸自己腳了,這些民眾不得以 06/23 22:52
→ downtoearth:受到干擾,他們沒有義務去聽那些抗議 06/23 22:52
→ downtoearth:但卻非被干擾不可,你的治本方法,就是逼觀光客 06/23 22:53
→ downtoearth:跟出入車站的民眾的民眾一樣 06/23 22:54
→ downtoearth:舉個砸自己腳的例子,有你的 06/23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