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PP 看板]
作者: apollo99 (jason) 看板: DPP
標題: [討論] 一些有爭議的法案...
時間: Mon Jun 30 10:51:23 2008
只檢討馬政府的政策好像也不公平...
應該也來討論一下立院諸公有沒有認真工作...
現在也來講講一些有爭議的法案...
以下這些法案有的已經三讀通過了...
有的還在審查之中...
大家看看給一點評論吧...
如果還有沒列到的...
也可以補充上去...
1.地方民代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條例第七條修正草案
由各該地方民意機關編列預算...
支應其健康檢查費.保險費.為民服務費.春節慰勞金及出國考察費。
里長考察旅費每兩年一次...
每次出國考察旅費補助27500元...
里長及鄰長參加全民健保補助...
每人每月補助1429元...
里長健康檢查...
五十歲以上每年健檢一次.未滿五十歲者每二年健檢一次...
每次補助15741元...
政府評估每年將增加五十多億元經費
被笑稱為綁樁法案引起極大爭議...
2.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
桃園國際機場將設行政法人...
監督機關為行政院...
開發土地面積達6,150公頃...
並享有租稅及引進外勞得和基本工資脫勾等優惠...
桃園機場自收規費...
將使民航作業基金一年的財務缺口接近60億...
國內各航空站維生的民航作業基金完全被拿走...
會讓除了桃園國際機場外的十七個機場...
將面臨無錢營運的窘境...
恐有圖利特定財團之嫌(遠雄條款?)
也和現行諸多法令牴觸.極待釐清
因此交通部、財政部官員皆對該草案...
強烈表達保留態度...
連政府官員都覺得不妥了...
還是硬要做.引起爭議...
只是關心的人好像也不多...
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法案將毒品減害療法法制化,多賦予檢察官一個選擇,
在毒品犯到案後,可以不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
而作成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提供海洛因毒癮犯一個合法的治療管道。
但是只能替代不能夠戒癮...
所以必須終身使用...
估計每年必須花費新台幣27億元的公帑...
納稅人是不是願意花這些錢用在毒癮犯的身上...
還要資助一輩子...
我想爭議應該還是蠻大的吧...
以下則是法案通過前試辦的替代療法..
「美沙冬」毒癮替代療法
原理
*美沙冬有止痛、鎮咳作用,具成癮性。
*屬長效型毒品,1天用1次1可替代1天多次的海洛因,
延遲戒斷症狀出現,達到降低毒品使用次數、
避免共用針頭引起愛滋病、肝炎傳染目的。
*副作用為頭痛、暈眩、便秘、心跳停止等。
試辦醫院
耕莘醫院、衛生署桃園療養院,收案90人。
收案條件
孕婦、愛滋感染者(HIV陽性)與嘗試其他戒癮治療無效者。
使用方法
*每天1次,每次口服10-40毫克,視個案增減。
*只替代不能戒癮,須終身使用
資料來源:衛生署、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成癮防治科
4.外國人可考護理人員執照考
第 55-3 條 外國人及華僑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護理人員考試。
護理人力不足...
最大問題是健保實施之後...
醫院縮減護理人力....
使的每一個護士要照顧的患者變的更多...
導致護理工作環境不佳....
流動率提高...
跟台灣護理人員的名額數量無關...
護理人力其實是的足夠的...
只是畢業之後真正做護理工作的人很少...
以民國九十四年的護理畢業生為例
總人數有14,264人...
但是只有幾千人從事護理工作(這資料是網路上看到的)
讓人覺得這次的修法...
只是要引進國外便宜的護理人力(效法美國是吧)
降低醫院的人事成本而已...
再來就是...
現在開放外國人可考護理人員執照...
改天會不會其他專業證照也一併開放呢?
5.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八條修正案
公營事業兼具公務員身分勞工可在99年6月30日前..
選擇適用勞退新制...
即屆滿規定退休金基數者...
還可以受到新制保障...
事業單位每月必須多提撥薪資的六%到個人帳戶...
獲益的大概就是一萬多個高階勞工(就是薪水領很多的勞工)
大部分還都是公營事業的勞工...
公營事業要多提繳七十一億...
這一部分的勞工適用舊制本來就領的比新制還要多不少了...
還要再拿新制的退休金...
一開始領的就比較多了...
現在還要領的更多當然會引起爭議呀...
6.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
上面的修正案只關係到一萬多人...
這一個法案影響的人數可就是全國八百萬勞工...
未來勞保年金,將以1.55的所得替代率做為給付計算基準...
費率則以7.5%做為起始費率...
勞保年金請領也將由六十歲逐步延至六十五歲...
所得替代率基準卻從最早期規畫的1.1%調高到1.55%。
為避免勞保年金在財務困窘時無法調整費率.
勞保年金相關修正也明訂未來費率調整時程.
預計明年以7.5%施行後...
第三年起每兩年調高1%,
2015年調高至10%之後...
每兩年再調高0.5%
到了2027年之後費率會上升到13%(是現在的兩倍)
原本勞委會規劃年金化實施後第五年起...
逐步調高老年給付請領年齡...
勞保年金實施第十年調高可請領月退金的年齡至六十一歲...
然後每2年調高1歲...
估計18年後將勞保年金法定請領年齡提高到六十五歲...
相對於上一個法案給少數人更優惠的退休金...
這一個法案影響更全面也帶給勞工.企業和雇主更大的負擔...
別忘了勞保費可是雇主付七成.勞工兩成.政府一成...
在政府要拼經濟的同時...
立委不是擺明了在扯後腿嗎?
爭議也就更大了...
只是好像也沒什麼人在乎的樣子...
7.國民年金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刪除農民強制納入國民年金保險.逕退農保等規定...
未來農民能繼續參加農保...
並仍享有支領每月六千元的老農津貼等既有權益...
當初馬競選時的政見就是要把農民納入國民年金...
後來卻又要跟農保脫鉤是因為兩者福利差太多了...
國民年金基本上算是強制儲蓄...
自己存錢等老年時給自己花...
但是農民保險僅需繳納78元保費...
繳的錢少但是領的錢卻比國民年金多...
而且不管農民是有錢人還是低收入戶一律發放...
不符合社會的觀感和公平正義的原則...
改為國民年金保險後....
除每人保費提高至674元外...
農民原於死亡可請領喪葬津貼153000元....
生育補助津貼20400元...
以及依殘等補助之殘廢補助津貼全數遭取消...
當然農民會不高興呀...
法條修改之後可能又有綁樁的疑慮...
當然爭議也不小...
我覺得都納入國民年金...
不過可以設立排富條款之後...
再編列預算補助真正有困難的農民或許更符合公平正義...
8. 刑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擴大易科罰金的適用範圍...
未來不論罪刑輕重
只要是受宣告六個月以內有期徒期或拘役...
都可易科罰金...
這算是幫政府拼經濟嗎?
以後有錢人就不怕犯輕罪了...
反正只要六個月以內的刑期...
不管你犯的是什麼罪...
錢都可以解決...
9.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
同意縣市政府秘書長及一級主管...
科長增加一到二職等...
更讓公務員可以溯及加薪.計算退休基數...
升等加薪.還可以溯及既往...
爭議也夠大了吧...
我是覺得職等升遷的問題...
統一交給銓敘部處理就好了...
也不會給人有綁樁.自肥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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