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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erocasper (芭樂倒頭哉)》之銘言: : 為啥馬先生死不解阿扁留下的機密文件? : 我看李豔秋主持的節目說,只要把機密等級降一階 : 北檢就可以開始偵辦了 : 為啥馬先生不解密? 因為不能亂開先例=.= 不管扁說其中有國家機密的發言是真的,又或是假的;馬都不能夠隨意解密來讓社會 大眾判斷一下的。 因為扁如果說的是真的,哪怕裡面只有絲毫的機密內容,馬都得下台。 就算扁真的說謊,而馬開了這個先例,以後總統也有這樣的方式,隨意對機密降等, 來讓社會大眾判斷? 除非馬能找到能支持他降密的足夠支持(如內容或是加密的當時是過當的),否則他要 用這樣直接的方式來運作,以後丟掉政權就會被同樣方式修理的。 當然,要維持法的「社會公平」是一個基本的概念。 不管別人會怎麼亂來,至少他身為總統,就該要以更高的標準來要求自己。 只是綠的不會稱讚他,藍的可能也如此。 所以,阿扁很早就放棄新中間路線的原因,也就在於此。 馬是否能堅守雙首長制,努力向新中間路線靠近,可以檢驗馬與扁是否同類型的最好 方式,也能瞭解到阿扁當時曾做過的努力,是否有成功的希望。 而目前,是說這樣也能偵辦的話,就不用額外的動作了。 所以解不解,是在於我們平民能不能看到的問題,司法機關現在是不受影響的。 -- ◢████◣ 其實,我平常就像其他女孩子一樣,靜靜的,很溫柔…… ────   ◢██████◣ ██████ ◥ ◤ ψRikakoWoo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25.92
downtoearth:等等,高院不是裁定了不是祕嗎? 07/05 21:47
shakalaka:不構成阿扁當時立下的密等... 07/05 21:49
downtoearth:聽起來怪怪的,不構成密等,那表示要重新給密等? 07/05 21:53
downtoearth:或是高院有給密等? 07/05 21:53
shakalaka:密,機密,極機蜜,絕對機密的標註等級要求是不一樣的。 07/05 21:57
參諸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及臺灣高等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第四條之規定,使用國家機密者,非經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以書面同 意,不得使用為證據。 高院裁定部分是跳過密等,而就「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的解釋下手 因為阿扁不是總統了,所以即便當時是他立的,但現在的總統與總統府可以以書面同意的 方式,在不解密的情形下,當作證據。   這樣就能跳過前一段認為這些物件,直到要審理之前,才突然變成絕對機密的荒謬處。 也避免掉為了要解密,還得去爭議這些究竟有沒有達到絕對機密的密等的爭執。 也迴避掉了要去釋憲的可能性。
downtoearth:所以球又回馬,重新給密等? 那有沒有可能 07/05 22:00
downtoearth:他可以甚至不加密? 07/05 22:00
判決的意思是密等不夠到「絕對機密」,但是既然有不解密就能解決的方式,那我們就不 要給陳水扁藉口,用這個簡單明確的處理模式,宣告這個絕對機密的核定機關與權責人員 ,與現今的陳水扁,已經沒關係了。 這樣就解決了。 ※ 編輯: shakalaka 來自: 218.171.225.92 (07/05 22:12)
downtoearth:了解,所以現在的情況是,就算密等不變府方出個公文 07/05 22:11
downtoearth:就有證據力了? 07/05 22:11
shakalaka:是的,解密只是能不能讓更多人看到或是引用而已。 07/05 22:12
aerocasper:但時效性呢??我最擔心的就是給你查各五年十年的, 07/05 22:17
aerocasper:改朝換代後就算真的清白也被說成政治干預司法! 07/05 22:18
aerocasper:再者真的有貪!就算阿扁去賣屁股也要把前給兔出來!! 07/05 22:18
這些東西很明確的。 尤其是一個天上掉下來的南線專案。 在扁政府時代,南線專案宣稱的負責人就否認了曾幫政府做事了。 現在只卡在吳淑珍難以出庭而已。 而對扁的傳喚,是可以期待的。 畢竟,他如果將資料都給碎紙機處理了,那他要主張無罪,也很困難的。
bimmers0:馬總統如果已親自看過是啥密.就相信他的判斷與決定吧. 07/05 22:19
aerocasper:但如是清白,也不要再糟蹋人家!該有的尊重也該給吧! 07/05 22:19
aerocasper:我想馬先生應該看不懂!!最後還是交給專業的來!! 07/05 22:20
aerocasper:如果他真的看懂,那他該知道阿扁有沒有貪污! 07/05 22:20
aerocasper:這已經是送分題了,考卷、答案、閱卷都自己來 07/05 22:21
aerocasper:明擺的好處怎麼不去搶?人民歷史也會給他正面評價吧! 07/05 22:22
明擺的好處就算在,也不能不顧程序正義。   馬在這部份的謹慎與自我限縮,表示他想學美國,也希望讓美國那一套能落實。 ※ 編輯: shakalaka 來自: 218.171.225.92 (07/05 22:30)
aerocasper:請問檢方對扁嫂的指控是啥?他出庭和國務機要費有關嗎 07/05 23:20
shakalaka:...拿去報國務機要費的單據是什麼?共同正犯是什麼? 07/05 23:22
shakalaka:這位大哥...不要因為新聞太久沒播,您就忘光光了好吧=.= 07/05 23:22
rmp4vu03:這篇能m吧 寫得不錯 61.64.170.151 07/08 14:10
sneak: 這位大哥...不要因為 https://muxiv.com 170.106.1.110 11/09 01:57
sneak: 但時效性呢??我最擔心 http://yofuk.com 35.229.146.175 01/02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