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OPINION/X1/4424094.shtml
新聞局改組 發言人勝任愉快
【聯合報╱陸以正/退休外交官(台北市)】 2008.07.13 02:01 am
從民國四十五年起,我在台北與紐約兩地,領過新聞局廿幾年的薪水,不但對它有份深
厚的感情,也瞭解政府遷台後,從沈昌煥的「政府發言人辦公室」到恢復南京時代董顯
光出任新聞局舊制的前因後果。因而想藉此機會,從新聞自由與政府組織觀點,談談新
聞局應不應該改組?和怎樣改組?
首先,不知是誰創出「新聞局長是政府的化妝師」這句話。其實五十幾年來,台灣民主
自由的程度,早已不需有人來替執政者塗脂抹粉,今年兩次選舉便是明證。
老百姓是頭家,政府只是公僕,哪有公僕花主人的錢,向主人宣傳他做得如何好?
民進黨執政後,花大筆經費置入性行銷,在人民不知不覺中灌輸錯誤訊息。改革之道,
唯有學習英美各國先例,嚴禁新聞局及各級政府機構藉「宣揚政令」之名,在媒體刊登
廣告,出版「專輯」,或補助電視節目。
美國新聞總署成立時,國會釐訂法律嚴禁對國內宣傳,現已併入國務院,特設一位副國
務卿管理,可供參考。但因牽涉到行政院各部會職掌整體調整的問題,緩不濟急。
最直接而有效的辦法是:(甲)立法院修法,明定新聞局以國際宣傳為其唯一業務,不
得假借任何名義對國內宣傳。或(乙)索性學美國,把國際業務與人員劃給外交部,增
設一位常次專門負責。其餘如電影檢查處則劃歸文建會;出版處可劃給教育部,或基於
出版自由原則,逕予撤銷。不論採甲案或乙案,有長期駐外經驗的史局長定可如邱正雄
副院長所言,做個勝任愉快的政府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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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辛苦的流血流汗 不過掙個幾萬元 政府弄個職位 只要會說話 就可比照十四職等
十四職等是多大的官 大家應該清楚
行政院多虧有個很會挑選美女上車談國家大事的老學長 功夫一流 審美能力一流
好歹找了位依序爬升的大美女...嚴格審視 頂多就是身高矮了點 比例差了點
其他 就此年紀而言 可以說無褻可擊 甚至可以去打台鹽廣告 幹掉那些丑立委
沒必要因為那個藍綠都排斥的過氣政客批評而懷憂喪志
史美女光是每天願意站上發言台曝光就是政府德政的最高表現
好歹延長了正常男人的壽命 減少健保資源的浪費
按 每天看美女或可增壽五年 但是要看得彬彬有禮 不可色眼亂晃 雙手亂摸...
http://www.epochtimes.com.au/b5/7/12/7/n1933426.htm
光是那個假日自己穩健的開車去加班的畫面 就足以讓人感佩得願意為國犧牲
那些假日還要勞煩司機加班的大肚南官員 真的應該去跳大豹溪
新聞局固然未符陸老大的標準 好歹還是依據組織條例行事
第一條 新聞局主管闡明國家政策,宣達政令、政績,輔導與管理大眾傳播事業及
發布國內外新聞等事項。
畢竟台灣人監督政府的能力與決心遠不及老美 充斥著瞎子 騎車都會騎到公車底下
弄個新聞局主動讓百姓知道 政府是如何努力的無能 尚且說得過去...
然而 總統府來個多頭馬車 硬是要再搞個發言人 就為吸引gay的注意???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A0010012
怎麼看就是看不出 現任發言人佔的是哪個缺
http://www.nownews.com/2008/04/21/91-2263985.htm
老馬要增設發言人 好歹也要經過修法 焉能先斬後奏
更且 發言人只要會說話即可的條件下
頂多只需要知道"馬達加斯加" 是國家 是島嶼 還是馬達產地即可...
這樣的條件 給個八職等 夠養家活口 夠啦...何需弄到十三 十四職等...
別再迷思 官大學問大...法律沒這樣的規定...自古宦官也可能掌權
ps,拜託一下 哪個管人事的幫忙解說一下 總統府發言人到底佔的是哪個缺??? 先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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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車 不是車變多了 是笨蛋變多了
每個月按喇叭超過三十次 恭喜你 很快就要開始吃高血壓藥
前面都已經紅燈了 你還在衝衝衝 到底是油多還是煞車皮比包皮還耐磨???
交通部長 不需要啥能耐 把路搞平 讓處女膜不在路上給震破 那就夠啦...
你也會用到 http://www.wretch.cc/blog/daqing5000/877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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