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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 starcloud:你在自打嘴巴嗎? 140.113.253.79 09/17 21:14 : → KJupiter:我通篇打那麼多,你還真當廢話.... 59.127.165.53 09/17 21:17 : → starcloud:話都你再變 你在說的啊 140.113.253.79 09/17 21:18 : → KJupiter:我的邏輯都是一致的,證照=工作,是有證 59.127.165.53 09/17 21:18 : → KJupiter:照就能工作,不是說就一定要有工作!! 59.127.165.53 09/17 21:19 : → KJupiter:就算不會看前後文,也應該有能力判斷, 59.127.165.53 09/17 21:19 : → KJupiter:哪個白癡台灣人會說出有證照就得給你工作 59.127.165.53 09/17 21:20 : 推 starcloud:錯 即便你有證照 非本國籍勞工依然不可 140.113.253.79 09/17 21:20 : → KJupiter:的邏輯出來.... 59.127.165.53 09/17 21:20 : → starcloud:以未經同意下就業 你假設失敗 140.113.253.79 09/17 21:21 你不要一直無線迴圈繞個不停.... 也別廢話那麼多....簡單說好了.... 不要說馬政府不會做出這樣的白癡政策,光修法讓人取得證照,不讓人用 證照工作,而這證照別的地方還不能用。 就連對岸的大陸政府,既然開放了台灣人取得律師資格,肯定會再修相關 法律、辦法,來讓這些取得PRC律師證書,不管是用聯營(合資)、開業、 或是受聘工作,勢必會修法讓他們考有所用,否則倒不如禁止(不要開放) 台灣人考律師執照。 馬政府也是,前提假設考選部政務次長這次不是嘴砲發言,有確定要放寬 大陸人民來台考取台灣證照,也勢必會修訂相關的法律、辦法,讓他們可 以考,也能在台灣用,不但能用,馬上能用,不用等十年。 不會有白癡應考人員會去考不能用的證照,也不會有白癡政府開放人家考 卻不准人家用的證照考試。 這篇文章你可以收起來作證....很快就能印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65.53
downtoearth:然後這篇文依然找不到證照=工作的邏輯 121.11.208.4 09/17 21:41
starcloud:有啊 他說 肯定 勢必 不然 白癡 140.113.253.79 09/17 21:42
downtoearth:在甚麼地方..你就老老實實的鞭"這是個 121.11.208.4 09/17 21:42
downtoearth:爛政策",或是你"覺得"他會修法開放 121.11.208.4 09/17 21:43
downtoearth:工作,不就得了.... 121.11.208.4 09/17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