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gleofsouth (南方之鷹)
看板KMT
標題Re: [轉錄][爆卦] 政府推的X貧專案
時間Sat Oct 4 12:42:53 2008
※ 引述《saysayliam (肉鬆稀飯)》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站內: Gossiping
: 這新聞講得很好聽,年收入未滿三十萬就能領錢
: 說啥要救濟貧民促進消費市場流通,靠,假賽啦!
: 這方案所有的名單都是由95年的財稅資料產生
: 所以第一,你只要95年沒有申報所得稅的,通通都沒有機會
: 政府一方面跟民眾說你賺不到這麼多錢,你不用去申報所得稅
: 另一方面卻又用報稅資料審核出名單,對於真正收入低下的人完完全全救不到
: 第二,他講得很好聽,收入未滿30萬的都可以領到
這很好笑,誰說30萬以下就不用申報所得稅?
你一定沒報過稅
以95年度來說,如果單純只有薪資所得
一個人只有個人免稅額77,000,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8,000,跟標準扣除額46,000
加起來201,000
如果薪資所得未達201,000,會全數被扣光
薪資所得201,000以上,綜合所得淨額不會是0,還是要繳稅。
不申報就是逃稅,
更何況,你以為申報所得稅,只有繳稅?你忘了退稅了嗎!
有的人每個月的薪資,都會預扣,他們申報所得稅是為了退稅!
誰跟你說30萬以下就不用申報所得稅?
: 你除了未滿30萬還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夠申請
: (一)你的薪資收入要在19萬零80到30萬之間~
: 請注意,是薪資收入,所以營業收入、利息收入等等通通不行
: 此外不是以個人為申報對象,是以全戶以及報稅總人口去作採記
: 所以戶內有一個人超過就不行了
利息所得能多少?現在年利率都只有一趴多一點
在銀行若是有50萬的存款,一年不過五、六千塊的利息
問題是要是銀行能有50萬的存款,就不用來領這種錢了
營業收入?能開公司的還需要請領低收入戶補助?
: (二)97年1-7月一定要保勞保,你沒保勞保也通通哭哭
公司沒給你保勞保?那是你的問題吧!沒勞保你都沒向公司反映?
: (三)個人綜合所得不能超過25萬,扶養一人放寬到30萬,每多一人放寬十萬
: 所以一對夫妻養了三個小孩,他們綜合所得不能超過60萬元
這個,看不出哪裡不合理了?
每多養一個小孩,放寬十萬,你還要嫌什麼?
: (四)報稅人口之財產不得超過390萬元
廢話,財產超過390萬元,還來請領幹嘛?
台北市有幾趴的人財產超過390萬元?
後面懶得回了
反正就是為罵而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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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byu8Uvi1PLo
國會減半,由林義雄先生在2004年3月發動,
民進黨全力推動,國民黨被迫跟進,遂成減半之功。
如今民進黨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下慘敗,就來耍賴,推給選制不公。
民進黨啟之,民進黨推之,民進黨成之,最後卻是民進黨悔之。
簡單的比喻就是:「莊家賭輸翻桌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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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agleofsouth 來自: 219.84.179.250 (10/04 13:58)
推 Pissaro:簽名檔中的單一選區兩票制,本來民進黨是 59.112.173.180 10/05 15:23
→ Pissaro:想採德式的聯立制,可是最後變日式的並立 59.112.173.180 10/05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