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ouri:我已經說過正確答案了 依中華民國憲法 CKS 202.3.173.230 10/06 14:55
→ shouri:復行視事完全沒有問題 202.3.173.230 10/06 14:55
1.請問1949.01.04他的下野到底是啥性質?辭職還是休假?
2.您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幾條說這話?
推 shouri:根據憲法第49條,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接任, 202.3.173.230 10/06 15:41
→ shouri:總統因故不能視事由副總統代行職權. 前者副 202.3.173.230 10/06 15:42
推 rommel1:李宗仁好像是"代總統"不是"總統"... 118.168.4.208 10/06 15:42
→ shouri:總統一經接任即成為總統, 如李登輝; 後者副 202.3.173.230 10/06 15:42
→ shouri:總統代行職權時即成為代總統, 如李宗仁. 當 202.3.173.230 10/06 15:43
→ shouri:因故不能視事的"故"消失, 總統即行復位. 202.3.173.230 10/06 15:43
→ shouri:講極端點, "林北不爽"也可以是個"故" XD 202.3.173.230 10/06 15:44
找一位憲法學者來支持你這個"林北不爽"也可以是個"故"的說法如何?哪陣營
都行.
→ shouri:法律沒有明文禁止 就是允許 這應該是常識 202.3.173.230 10/06 20:08
還是先請你找一位憲法學者或是哪本教科書來支持你這樣的常識.
小理不是我愛說你,民法才有這種事情,公法與刑法是沒有的,是一定要依法
主管機關才能行動的.
假如政府看你不爽,就在你家門口設置一個崗哨,每天就登記哪些人在你家
進出.你出去就派兩名特務跟在你身旁3-5m,你回頭斥責他們,他們回你說法律
沒有明文禁止我們如此跟監你,就是允許我們這樣監控你,這又沒有妨礙你的
秘密與自由,為何這馬路你走得我們就不能走?你會如何看待這樣的常識?
我很遺憾你似乎並沒有政府人員應依法行事的觀念.
※ 編輯: armed 來自: 210.69.13.1 (10/07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