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M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KJupiter (啞巴)》之銘言: : 我記得之前有請教過你懂不懂工程.... : 能說出沒有狗屁治水條例,八百億不用審計,不用報告,剩餘費用不 : 用繳庫,由此可知,你對工程還真是只通九竅。 是是,特別條例是幹什麼的,想必您也很清楚。 工程用的是一般法律,還是特別條例,那就有差別。 這部份比較困難的原因,是因為除了要懂工程以外,還要懂一點法律就是了。 由此可知,工程比我還懂,喔,證明一下。 法律部份... ... : 既然你這位政治學大師曾經指教我們閣揆同意權,那我這個讀了10幾 : 年土木的土木界菜鳥也提醒你一下,請稍微看一下政府採購法、審計 : 法等等相關法律,幾個關鍵給你, : 什麼工程適用採購法? : 笨蛋治水工程適不適用採購法? : 審計機關能不能稽查? : 主管機關、主辦機關、上級機關怎樣去管工程的執行? : 等等.... : 看完採購法,你再大聲告訴我們一次,沒有狗屁治水條例,八百億可 : 以不用審計,不用報告,剩餘費用不用繳庫。 很早我就說過了,我不用為了測試人能如何無恥,而去訂一條漏洞百出的特別條例。 初版的七條完全沒有訂出適用法條是政府採購法,那麼,幫它加上去,很難嗎? 況且,我一直都大聲地,拿著證據告訴你。 : 再從另一個角度,不用土木專業,就用邏輯就好,台灣平均每年有一 : 兆的公共工程預算,扣掉那1000多億的治水預算,你猜猜看,其他幾 : 千億沒有狗屁治水條例的預算,是不是可以不用審計,不用報告,剩 : 餘費用不用繳庫。 一般預算適用一般法,特別預算用一個未標明適用政府採購法,監督機關的特別條例? 另一個角度? : 人家談的計畫,你卻在談監督,公共工程採購法通過了這麼多年,工 : 程相關(不管是品質、預算的執行、發包、招標等等)的監督都有其規 : 定,需要狗屁治水條例畫蛇添足去寫相關規定嗎? 當然需要。法無規定者不罰。 把法條確立下來,就不會有什麼藉口啦,「瑕疵」啦,狗屁倒灶的理由。 不懂法的部份,我跟你說明了。 你可以打包票說你是個清廉效率的人,但我主張,寫在條例裡的,才是真的。 : 你還是回歸正題,談1400億的黃金計畫好了.... 沒必要談啊,你連基本的都不懂,那談什麼? 有沒有讀了十幾年土木的土木界菜鳥只會要別人談,自己提不出料的八卦? -- ╭─────────────────────────────────────╮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 ╮ ╭ ◢ ╭│ │ ╯╰┤ _< 崮rz┼─ 莔rz╯╰┤ 益rz▲﹀ 卣rz██◣ │ │囧rz □ │XDrz╰╯│ □ │ │ │ ██◤ │ ╰────────────────by cAshoNly─────────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68.107
Eventis:「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61.64.152.7 10/24 03:32
Eventis:老實說,當老師說這句話是廢話的時候, 61.64.152.7 10/24 03:33
Eventis:我還挺認同他的,不過看來對一般民眾來說 61.64.152.7 10/24 03:33
Eventis:還真是非加不可-.-" 61.64.152.7 10/24 03:34
Eventis:基本上只要初版沒有寫"排除xxx之適用" 61.64.152.7 10/24 03:34
Eventis:或者有額外的規定造成法令衝突, 61.64.152.7 10/24 03:35
Eventis:需照"特別先於一般","新法先於舊法"的原則 61.64.152.7 10/24 03:35
Eventis:要件成立便可以主張. 61.64.152.7 10/24 03:36
Eventis:因此就算舊治水條例沒有寫, 61.64.152.7 10/24 03:36
Eventis:既然同樣落在政府採購法第3條的圈內, 61.64.152.7 10/24 03:37
Eventis:自然就會受政府採購法的拘束. 61.64.152.7 10/24 03:37
Eventis:除非是要加入某些不存在的限制, 61.64.152.7 10/24 03:41
Eventis:或排除某些"關於政府採購之通則"的適用. 61.64.152.7 10/24 03:41
對於一個主張擁有「行政抵抗權」的政府,一個可以不執行立法院決議預算的政府, 你能期望這種基本的良知能被確實執行,很好。 但我壓根不相信。 因此,對於這種政府,最好的方法就是列得清楚明白。 這樣,即便政黨論替後的現今,新政府也沒有用爛梗的理由。 要用治水案綁樁,無視環評炒作地皮,作夢! 要挪用經費,或是將結餘費用取巧扣留,不可能! 對於主張那句話是廢法的老師或教授,先叫他解釋一下「瑕疵」是違憲,還是不違憲. 還是又不合憲,卻也沒違憲(就像硬幣立在地上,非正非反一樣的神跡)。
sayin:那句不是廢話 而是但書 法律不可能完全無漏220.136.247.214 10/24 05:51
sayin:洞 屆時因用該條例時 法無規範 要怎麼援引他220.136.247.214 10/24 05:52
sayin:法來監督220.136.247.214 10/24 05:53
sayin:還有政府機關屆時拿到那筆錢的時候也不知要220.136.247.214 10/24 05:56
sayin:怎麼用 這時看到那句話 就知道去找其他法令220.136.247.214 10/24 05:57
sayin:引用 這是讓行政僵化的政府安心引用其他條文220.136.247.214 10/24 05:58
sayin:辦理後續處理 不然那些腦袋裝石頭的政府單位220.136.247.214 10/24 05:59
sayin:只看白紙黑字 不知道要如何彈性處理220.136.247.214 10/24 05:59
我一貫主張的是「不要去測試無恥的極限」。 更何況面對的是一個主張「靠行政體系自己監督自己就足夠」的政府。 自然不能給它絲毫的漏洞。 如果一個法被搞到一天到晚得靠釋憲才能解決的話,這個法也太爛了一些。
Eventis:那句是當然的廢話-.- 61.64.152.7 10/24 12:39
Eventis:因為發生競合的時候本來就可以一併主張. 61.64.152.7 10/24 12:39
Eventis:沒有規範的時候自然可以援引通則規範. 61.64.152.7 10/24 12:41
Eventis:要主張"法無規範",除非是治水條例的內容 61.64.152.7 10/24 12:42
Eventis:或其工程性質,不滿足政府採購法第3條規定. 61.64.152.7 10/24 12:42
Eventis:就像公司法沒規定公司跟人家買賣, 61.64.152.7 10/24 12:45
Eventis:自然也不代表排除民法債編 61.64.152.7 10/24 12:45
Eventis:關於買賣的瑕疵擔保,給付遲延,同時給付 61.64.152.7 10/24 12:45
Eventis:公司法也沒規定公司之間的競爭要光明正大 61.64.152.7 10/24 12:47
Eventis:但公司如果搞聯合壟斷就會落進公平交易法 61.64.152.7 10/24 12:47
Eventis:如果侵害營業秘密就落進營業秘密法. 61.64.152.7 10/24 12:48
最簡單的是,如果政府要求的如「桃園航空城草案」一般只由行政體系監督即可的話 那就會出現政黨輪替之後亂七八糟的後果。 NCC當時為什麼寧可冒著被宣告違憲的結果也要堅持採政黨比例制? 此外,我對於有漏洞的法案是一貫主張修正的。 #182ns1F5 (Policy) [ptt.cc] Re: 科學園區 vs 航空特區 管理 並不會因為泛藍執政了就無腦硬挺,又或是站在愛台灣的一方來指責他人的忠誠。 儘管我相信朱立倫與劉兆玄的人格,但我不相信他後任的,又或是政黨輪替後的。
Eventis:"不知道要如何彈性處理"更是免煩惱. 61.64.152.7 10/24 12:51
Eventis:行政單位只有"依法行政",沒找到規定的, 61.64.152.7 10/24 12:51
Eventis:就是"不能做".....Orz......... 61.64.152.7 10/24 12:52
Eventis:雖然某政府的作為常常會讓人忘記這件事Orz 61.64.152.7 10/24 12:55
囧>....這點看來是共識。 ※ 編輯: shakalaka 來自: 220.129.82.73 (10/24 13:12)
Eventis:這不需要釋憲,因為這算是法律ABC....0.0 61.64.152.7 10/24 19:17
Eventis:這也不能算漏洞,對政府而言 61.64.152.7 10/24 19:18
Eventis:並沒有"法所不禁皆為自由"這種事:) 61.64.152.7 10/24 19:18
Eventis:要指責政府官員無恥是一回事, 61.64.152.7 10/24 19:22
Eventis:但要昧於法律事實硬是說他不適用, 61.64.152.7 10/24 19:22
Eventis:就跟現在常去北檢喝茶的人同樣無恥了呀. 61.64.152.7 10/24 19:23
理想狀況與現實不能當成是同一個狀態。 要相信官員不會無恥,OK的;但我不相信。
Eventis:再說一次,這不是「良知良能」 61.64.152.7 10/24 19:24
Eventis:上面已經舉了公司法這特別法與民法的例子 61.64.152.7 10/24 19:25
Eventis:沒有寫的東西「不當然排除適用」 61.64.152.7 10/24 19:26
Eventis:不然治水條例第3條寫假的....(茶) 61.64.152.7 10/24 19:34
Eventis:治水條例234條都要特別說明排除適用 61.64.152.7 10/24 19:41
Eventis:理由就是不說的話就當然適用啊Orz 61.64.152.7 10/24 19:42
你知道,我知道;但我不敢冒險賭官員都是有恥且格的。 白紙黑字列出來,確保官員沒有打馬虎眼的可能與「竟然不知道」的荒謬事發生。
Eventis:拜託不要再散布錯誤的觀念了Orz 61.64.152.7 10/24 19:43
Eventis:不然乾脆說一切程序排除行政程序法之適用 61.64.152.7 10/24 19:43
Eventis:一切政府私行為排除民法及相關特別法適用 61.64.152.7 10/24 19:44
Eventis:條例中相關人員排除刑法公懲等法律適用-.- 61.64.152.7 10/24 19:45
Eventis:治水中一切侵害排除國賠法/訴願法之適用. 61.64.152.7 10/24 19:45
看近年一些行政立法部門的衝突便能瞭解。 ※ 編輯: shakalaka 來自: 220.129.82.73 (10/24 21:43)
Eventis:法規複雜化的立法技術表面上會讓規範明確 61.64.152.7 10/25 01:46
Eventis:但這種競合在真正法律適用時,卻容易生爭端 61.64.152.7 10/25 01:47
Eventis:特別是效果不甚一致的時候. 61.64.152.7 10/25 01:48
Eventis:而且更容易耍無賴和造成纏訟的後果0.0.. 61.64.152.7 10/25 01:49
Eventis:不過要寫不寫都沒差,也沒人禁止就是了. 61.64.152.7 10/25 01:50
Eventis:為了堵人口實硬是寫下去我並不反對. 61.64.152.7 10/25 01:50
Eventis:這年頭官員臉皮一個個比水泥牆還厚. 61.64.152.7 10/25 01:51
Eventis:但要說不寫就有什麼「法律漏洞」, 61.64.152.7 10/25 01:51
Eventis:就未免有些過於多慮了. 61.64.152.7 10/25 01:52
Eventis:對那些監督者和執法者總要有點信心在的0.0 61.64.152.7 10/25 01:53
Eventis:畢竟違法行政可不是官員嘴巴講講就能逃掉. 61.64.152.7 10/25 01:54
sneak: 而且更容易耍無賴和造成 https://muxiv.com 170.106.1.110 11/09 02:49
sneak: 因此就算舊治水條例沒有 https://muxiv.com 35.229.146.175 01/02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