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ramatta (我最討厭反串)
看板KMT
標題Re: [公告] Parramatta請進
時間Mon Oct 27 23:11:46 2008
※ 引述《FENOR (FENOR)》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Parramatta請進
: 時間: Mon Oct 27 20:49:23 2008
:
: 我希望你能對你之前的馬英九竊國的言論提出說明,
: 我不會接受這不過是一篇反串這樣的說明。
: 希望你能自重。
:
: 兩天的時間,如果到時還提不出合理的說明,
: 就用措詞不當記警告一次
:
: → FENOR:我叫你提出的是解釋,這些推文可不是啊 61.224.90.108 10/27 22:41
: → FENOR:如果這些確定是你的解釋的話,那就警告一次 61.224.90.108 10/27 22:41
: → FENOR:你還有其它要說明的嗎? 61.224.90.108 10/27 22:43
要解釋的話ok 問題是在解釋之前我可以先提出我的疑問
以決定要如何把我的論點與想法合情合理地讓板大了解
這應該屬於我的權益範圍內吧? 這對板大判案也有適切的幫助吧?
還是板大不這麼認為?
畢竟一個非勿枉勿縱的結果是沒有人願意接受的
「措辭不當」這類的理由也極易被某些無聊的小白拿來濫訟亂訟
最後若會造成無限上綱 造成板上資源的浪費與管板的無效率
我想這不是任何人所樂見的
我的問題在於: 依板大之前內文所言,為何板大預先設定立場認為我是反串?
這應該是我的權益範圍內吧?
雖然有所冒犯 還請板大私下轉信給我 以免造成板務資源浪費與無效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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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196.162
※ 編輯: Parramatta 來自: 124.218.196.162 (10/27 23:15)
推 FENOR:其實那只是我拿出來說的一個例子 61.224.90.108 10/27 23:15
推 FENOR:簡單的說就是我不接受這理由 61.224.90.108 10/27 23:16
推 shakalaka:竊政的根據在哪裡?拿出來是很難囉? 220.129.72.9 10/27 23:43
推 evangelew:因為拿不出來 所以很難 218.174.0.37 10/28 00:04
推 wind110119:民進黨竊國證據超明顯 都寫在黨綱裡了 61.225.117.136 10/28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