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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gso (我愛妳,妳愛我嗎?)》之銘言: : 請看大法官解釋 : 關於強暴脅迫的有關認定 你引錯解釋文了 刑法上有很多條文以強暴脅迫為要件 大致上可以分成四種 1.最廣義 這部分主要是以擾亂社會秩序方面的條文為主 像是刑法100、101、149、150、185、251、333、334等 在這些條文中, 犯罪者所施強暴脅迫是對人或對物、直接或間接 乃至於是否達於使人難以抗拒均非重點 重點在於所施強暴脅迫是否足以擾亂社會秩序、造成社會不安 舉例來講, 我找了一群人在台北東區大馬路上, 聚眾叫囂, 攻擊人車 若有擾亂社會秩序、造成社會不安可能 雖然我沒有剝奪誰的自主意願, 也沒有抑制誰的抵抗  但這就有可能觸犯了149和150條的聚眾施強迫脅迫罪 2.廣義  這部分是指直接或間接對特定人或物施行強暴脅迫 不論其結果是否達到使人難以抗拒程度皆屬之 像是刑法135、136、142、152、309, 以及161、162、304未遂犯的部分 3.狹義 這部分是指直接對人施行強暴脅迫  其結果足以妨礙被害人自主意願, 毋庸達到剝奪被害人意思自由或抵抗能力者 主要是一些妨礙性自主方面的條文  像是221、222、224、226、231-1等 4.最狹義 這部分是指施行足以達到抑制他人抵抗程度的強暴脅迫  你引用的329條即屬此類 其他條文還有328、330、331、332等 -- 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56.26 ※ 編輯: IBIZA 來自: 220.132.156.26 (10/31 02:51)
tagso:請看P2 倒數第三段及第二段 59.112.239.211 10/31 09:20
tagso:通說明明就是指此情況無從成立150條 59.112.239.211 10/31 09:27